【文匯網訊】10月25日,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對薄熙來受賄、貪污、濫用職權案二審公開宣判,裁定駁回上訴,維持一審無期徒刑判決的原判。
而在千里之外的重慶,慶隆南山高爾夫國際社區打出了「再塑別墅影響力」的廣告。作為涉黑資產被處置兩年之後,慶隆南山高爾夫國際社區終於返回了樓市江湖。10月25日,銷售人員告訴《中國經營報》記者,將會推出20棟別墅,起價在280萬元。
據中國經營報報道,繼10月14日刊發「涉黑資產」僵局專題報道之後,繼續追蹤事態進展。
高院裁決資產劃分
對於涉黑資產的處置,重慶市採取了極為低調的做法。當事各方甚至簽訂了保密協議,對於相關涉黑資產的歸還,慶隆屋業和代理律師都不願談及此事。
公開的資料顯示,2011年5月4日,重慶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進行了一審宣判,重慶慶隆屋業和重慶眾誠物業等八家公司的實際持有人彭治民被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不過,記者從重慶市外經委獲得的一份文件顯示,早在2013年5月13日,重慶市高級人民法院下達執行裁定書(〔2011〕渝高法刑財執字第 1-4-1號),載明彭治民持有重慶慶隆屋業發展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重慶慶隆屋業」)28.6%的股權。重慶高院還裁定沒收彭治民名下14.3%的股權上繳國庫;將彭治民名下另14.3%的股權變更登記至陸紓(彭治民妻子)名下。
該文件還顯示,重慶市高級人民法院另下達協助執行通知書(〔2011〕渝高法刑財執字第1-4-1號),規定將沒收的彭治民名下14.3%的股權變更登記至重慶市財政局。而在重慶市高院做出裁決之後,重慶市外經委也發文同意重慶市財政局持有重慶慶隆屋業14.3%的股權,陸紓持有重慶慶隆屋業 14.3%的股權,公司其餘股東及持股比例保持不變。
根據重慶市政府文件,2013年6月8日又依法解除了重慶國地資產經營管理有限公司托管重慶慶隆屋業、重慶眾誠物業等8家公司經營權及股權,從而這些公司的原有管理團隊重新掌握了公司的運營權。基於這樣的變化,才有了停工三年之久的慶隆高爾夫國際社區重新開盤。
負債陡增
記者輾轉從各種渠道獲得了彭治民旗下資產的情況。其中,相關公司內部人士的說法是彭治民旗下主要資產高達70億元,在彭治民被抓之前負債為10多億元,資產返還之時負債增加了20多億元,總負債達到了近40億元。
彭治民旗下八家公司中,最主要的重慶慶隆屋業和眾誠物業兩家公司。工商登記資料顯示,1993年6月18日,遞交工商局的申請中,載明該公司香港賴福允先生投資500萬美元,註冊資金250萬美元。重慶慶隆屋業成立之初,該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和董事長均由彭治民擔任。隨後,該公司股權結構又發生了一系列的變化。但是,截止到2008年,賴福允依然是第一大股東。2008年8月,賴福允簽署協議,將持有的重慶慶隆屋業46.49%股權(原出資額 9329.422萬元)轉讓給註冊地為香港的華輝投資有限公司(記者未能在香港公司註冊處查詢到該公司的信息)。由此,股權結構變更為華輝投資有限公司占 46.49%,彭治民占28.60%。四川廣安陽光發展有限公司為24.91%。公開的信息顯示,四川廣安陽光發展有限公司系彭治民夫婦掌控的公司。因此,此時彭治民成為了重慶慶隆屋業的實際持有人。
而彭治民旗下的眾誠物業則成立於1998年,該公司初始股東由彭治民、彭國榮、陸紓三人構成,其中彭治民持有76%的股份。
重慶慶隆屋業遞交的年檢報告書中顯示,彭治民被控制之前的2009年重慶慶隆屋業資產總額為201255.66萬元,負債總額為 206128.67萬元,其長期負債更高達133765.61萬元,該公司淨利潤為負5722.48萬元。而該公司2010年的年檢報告書中則顯示,該公司的資產總額為230096.68萬元,負債則陡增到271908.53萬元。
如果按照相關公司遞交給工商局的經營情況表和資產負債表,計算2010年年底為止的重慶慶隆屋業和眾誠物業的總資產約為77億元,總負債約為83億元。
對於工商登記資料中顯示的眾誠物業的負債和資產總額情況,接近彭治民家人的關鍵人士並不認同。該人士表示,包括專案組和審計所,反反覆覆對相關公司的資產和負債進行過測算,由於眾誠物業主要是進行慶隆南山高爾夫項目的開發,負債並不高。截止到記者發稿時止,相關各方對於眾誠物業的負債情況尚未予以公開回應。
托管之謎
年檢報告上的總資產大致與相關人士的估計相符,然而總負債卻遠遠高於任何一方私下透露或者公開的數據,為什麼會有如此大的變化呢?
這不能夠不提到重慶打黑期間創造的托管模式。彭治民尚未被法院審判之前,重慶市就迫不及待介入接手彭治民控股和參股企業。重慶官方公佈的信息顯示,重慶國際信託有限公司受重慶市公安局專案組及重慶渝中區、南岸區政府委託,於2010年9月4日正式對重慶慶隆屋業進行托管。
而在托管期間,彭治民家人和公司的其他股東被排斥在外。重慶慶隆屋業的股東結構中,華輝投資有限公司系第一大股東。而眾誠物業在成立之後,經過多次變更。2010年5月10日,變更登記之後眾誠物業的第一大股東為向勇,其持股比例為41.69%,而第二大股東為華輝投資有限公司派出的代表傅世瓊,持有35.86%,而彭治民控制的重慶海客裝飾工程有限公司持有的股份僅為13.79%。顯然,彭治民被抓之後,其參股企業的其他股東可以在法律賦予的範圍內進行管理層調整,併合法管理企業。但是,彭治民尚未被法院宣判之前,重慶慶隆屋業、眾誠物業等八家公司就悉數被重慶國際信託有限公司托管。
正是在這個特殊的公司操盤下,彭治民控股和參股企業債務陡增。其中重慶慶隆屋業,從2009年的債務總額20億元出頭,陡增到了27億元。公開資料還顯示,重慶國際信託對慶隆屋業托管之後,雙方還發生了諸多的借貸關係。2011年8月19日,重慶仲裁委員會就做出裁決,重慶慶隆屋業償還了重慶國際信託4.5億元借款。
2011年12月5日,重慶國地資產經營管理有限公司又成為了新的托管者。根據記者掌握的一份「罰沒資產托管協議「,重慶市財政局委託重慶國地資產經營管理有限公司對重慶慶隆屋業、重慶眾誠物業等8家公司全權行使股東權利和公司經營管理權。而在另一份說明中,還進一步明確了由國地資產經營管理有限公司全權負責相關公司的日常經營管理。而且,國地資產經營管理有限公司還向重慶國際信託募集了約14.8億元信託資金向重慶國地資產經營管理有限公司發放貸款,用於該公司對「慶隆系」公司在金融機構的債務進行重整。一般而言,信託貸款的利息遠遠高於銀行貸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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