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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紀委公佈派駐紀檢組組長名單


http://news.wenweipo.com   [2013-11-08]    我要評論

【文匯網訊】昨日,中紀委監察部網站公佈了中紀委派駐機構及與其合署辦公的內設機構紀檢組組長(紀委書記)名單,共計51人。另據央視報道,自去年底中央出台八項規定,截至今年9月底,全國共查處違反八項規定問題14839起,處理16699人,其中給予黨紀政紀處分3721人。中央紀委已對22起典型案例作了全國通報,目前正在研究加強對明年元旦、春節期間落實八項規定的監督檢查工作。

名單包括50中央部門1央企

據新京報報道,設立紀檢監察派駐機構,向黨政機關和國有企業派駐紀檢監察部門和人員,此系我國紀檢監察體制的一項制度項安排。例如中紀委監察部,就向各國家部委、各國企,派駐紀檢組。地方紀委監察機關,也向所管轄的委辦局、國企,派駐紀檢組。

昨日中紀委共公佈了51個派駐機構及與其合署辦公的內設機構紀檢組組長(紀委書記)名單,共計51人,其中中央部門50個,央企(國家電網公司)1個。

據瞭解,雖然之前,從國家部委、央企的官網中,均可查詢到紀檢組的設置情況,但集中發佈中紀委監察部所有的紀檢監察派駐機構負責人名單,昨日還是近年來的第一次。

專家稱系中紀委「去神秘化」延續

國家行政學院教授竹立家說,自9月初中紀委監察部新官網開通以來,一直在「去神秘化」,體現出鮮明的開門反腐思路,如首次公佈紀檢監察組織架構、中紀委監察部信訪舉報受理流程等等。昨日集中發佈國家部委和央企的紀檢組組長名單,系「去神秘化」、「開門反腐」的延續。

據瞭解,今年4月22日至26日5天內,在中紀委書記王岐山帶領下,中紀委監察部領導班子成員,採取「一對一」、「面對面」的形式,分別約談了所有派駐到中央和國家機關的紀檢組組長、紀委書記,瞭解落實八項規定。

據中國紀檢監察報報道,這次約談引起了中央和國家機關各部委主要負責同志的高度重視。例如國資委紀委書記強衛東說,「約談的是紀檢組組長,繃緊的卻是我們全機關的『弦』。」「觸動的,是我們駐在部門的一把手,提醒、警示的是黨組、黨委」。

焦點

截至今年,紀檢監察派駐機構的「統一管理,直接領導」改革,已推進了9年,但專家學者們認為,歷經求變,紀檢監察派駐機構仍未走出「同體監督」困局。上月12日,中紀委監察部官網發佈了《中國紀檢監察派駐制度研究》一文。文中稱,2011年9月,對部分中央國家機關派駐紀檢監察機構的基本現狀和履行職能情況,進行了問卷調查。調查結果表明,「統一管理,直接領導」改革以來,監督是派駐機構最主要的職能,但派駐機構在監督方面投入的時間和精力最多,可實際效果差。

為何如此?該文將原因歸結為,「首先是紀檢組和黨組之間的關係沒有理順。紀檢組長作為黨組成員當然有利於紀檢組長參與集體決策,擁有投票權而不僅僅是列席會議,但是其是否要服從黨組的決定是個矛盾」。

管理模式 從「雙重領導」到「直接領導」

紀檢監察派駐機構的制度安排,最早可以追溯到1962年9月的八屆十中全會,這次會議做出了《關於加強黨的監察機關的決定》,規定了中央監察委員會可以派出監察組常駐國務院各部門,由中央監察委員會直接領導,各地在必要時也可照此辦理。

1978年中紀委恢復重建後,紀檢監察派駐機構一直採用「雙重管理」模式,以國家部委和央企的紀檢組為例,即受中紀委、監察部的領導,也受駐在部門黨組(黨委)的領導。

《中國紀檢監察派駐制度研究》指出,上述「雙重領導」格局,「由於上級紀委的領導力度往往沒有駐在部門黨組的領導力度大,在不少部門實際變成了以駐在部門黨組領導為主的局面」。

為此,2004年,紀檢監察派駐機構啟動了「統一管理,直接領導」改革,即由原來的「雙重領導」,改為中紀委、監察部直接領導。駐紀檢組組長一般不從駐在部門產生,而是由中紀委、中組部提名,由中紀委呈報中央任免;其履職情況也由中紀委、中組部考核。

從2004年至今,「統一管理,直接領導」改革正從國家部委,向縣市延伸。

改革難點 紀檢組和黨組關係沒理順

曾任中紀委研究室辦公室主任、中國紀檢監察學院副院長等職的李永忠,擁有34年紀檢監察工作經歷。他提出,紀檢監察派駐機構是否能有效發揮監督作用,取決於是否實現了「異體監督」,即「監督者與被監督者是分立的,沒有隸屬關係,所以能夠發現問題,並敢於反映問題」。

他表示,2004年以後,紀檢監察派駐機構雖然實現了由上一級紀委統一管理、直接領導,但是紀檢組長仍是同級黨組成員,歸同級黨組領導。加上派駐機構的福利、待遇、工資乃至人事安排,都由同級黨組負責,所以紀檢派駐機構僅是「半同體、半異體」監督。

《中國紀檢監察派駐制度研究》一文也提出,2004年的「統一管理,直接領導」改革,留下了一個「尾巴」,「派駐機構幹部的工資關係、黨(團)組織關係、生活福利和社會保障等問題,仍然由駐在部門負責管理,不可避免地會受到駐在部門的較大影響」。導致派駐機構「往往難以主動開展專項檢查,而僅靠參加一些會議往往難以獲得實際情況」。

該文強調說,問卷調查結果表明,「派駐機構在監督方面投入時間和精力最多,但實際效果差。究其原因,是紀檢組和黨組之間的關係沒有理順。紀檢組長作為黨組成員當然有利於紀檢組長參與集體決策,擁有投票權而不僅僅是列席會議,但是其是否要服從黨組的決定是個矛盾。在原衛生部參加中紀委監察部派駐機構統一管理試點的時候,時任衛生部部長張文康就提出一個問題,『紀檢組組長是黨組成員,是否要執行黨組決定?

一些專家學者援引近年來國家部委高官的腐敗案件,如國家統計局原局長邱曉華案、原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局長鄭筱萸案、發改委原副主任劉鐵男案、原鐵道部部長劉志軍案等,提出「半同體、半異體」監督局面,削弱了紀檢監察派駐機構的作用。據媒體報道,鄭筱萸案發生後,中紀委一位官員在一次內部會議上「發火」,「在這些腐敗面前,我們的紀檢人員到哪去了?」

改革方向 提高派駐機構獨立性

「派駐機構真的能夠對駐在部門的黨政『一把手』進行有效監督嗎?」,《中國紀檢監察派駐制度研究》一文提出了這個問題。文中給出的建議之一為,在2004年「統一管理」的基礎上,進一步完善對派駐機構的統一管理制度,提高派駐機構的獨立工作能力。

事實上,今年8月27日,中央政治局召開會議決定十八屆三中全會議程時指出,「要改革黨的紀律檢查體制,完善紀委派駐機構統一管理。」

那麼該如何完善對派駐機構的統一管理制度?增強派駐機構的獨立工作能力?

對此,自8月27日至今,專家學者們一直在探討這個問題,綜合而言,形成了四方面觀點:「大部制」改革思路,整合預防腐敗局、反貪污賄賂局等反腐敗專門機構,建立「國家反腐敗委員會」;「垂直管理」思路,紀檢監察機關像海關、稅務一樣垂直管理;「上提一格」思路,由上一級紀檢監察機關,監督下一級政府部門。

北京航空航天大學教授任建明說,即將召開的三中全會定位於全面深化部署改革,期待紀檢監察派駐改革能有實質突破,走出「同體監督」困局。

      責任編輯:維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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