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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匯網訊】王岐山執掌中紀委後,「拍蒼蠅」「打老虎」言猶在耳:中共十八大之後,已有11名省部級官員被調查,分別為李春城、劉鐵男、倪發科、郭永祥、王素毅、李達球、蔣潔敏、王永春、李華林、季建業、廖少華。民間反腐打開大門,巡視組增加暗訪,連中紀委網站都變得「驚艷」…不再強調預防為主,而是主動出擊、嚴懲查辦。雖收效顯著,但目前中國反腐體制依然需要完善乃至變革。
據中國新聞週刊報道,共十八大之後,「習李」新政中最受公眾矚目、目前也取得較大成效的內容無疑是反腐敗。王岐山執掌中紀委後,誓言既要「拍蒼蠅」,也要「打老虎」。一年以後,中紀委端出了一份成績單:共有11位省部級高官涉嫌嚴重違紀被查處。
這份成績單彰顯當前中共高層和中央政府嚴懲腐敗的決心。與過去相比,新一屆領導集體的反腐思路已經有所轉變,不再柔性強調「預防為主」,而是更為嚴厲地突出「主動出擊」「嚴懲查辦」。
王岐山表示,反腐要堅持標本兼治,而當前要以治標為主,為治本贏得時間——這是「王氏反腐」的核心思路。當前以治標為主,是為了清理多年以來淤積的嚴重的腐敗問題,從易到難,為將來制度反腐的「治本」打下基礎。
「打虎」頭一年收效顯著,但目前中國的反腐體制依然需要完善乃至變革。限制反腐效率的問題包括條塊分割、反腐機構分散、職能重疊、缺乏戰略規劃等等。而下一步要對反腐體制進行改革,則將進入「治本」階段,這就要涉及行政、司法、金融體制乃至政治體制等一系列改革。
過去一年取得的成績,讓公眾對未來的反腐工作有更多期待。中共十八屆三中全會召開在即,輿論期盼會議能深度探討反腐體制改革問題,期待紀律檢查體制改革在此次大會之後有更大的突破。
中紀委「打虎」新策
中紀委門口聚集的上訪和告狀的人越來越多,這在一個側面襯托出「打虎」一週年所取得的成效,更是體現公眾對中紀委寄予的更多期待 本刊記者/王全寶
北京市平安裡西大街41號,是中央紀委大院。
已經退休的於棟就住在這兒附近,多年來,他養成了每天繞著這座被 4米多高、1米多厚的灰色磚牆圍著的大院散步的習慣。最近一年,於棟明顯感覺到,來中紀委上訪、告狀的人越來越多了。
「我和這些上訪的人交流過。他們來自全國各地,有的是從外省直接過來,有的則是從北京的『上訪村』轉戰過來的。他們認為,新任的中紀委書記王岐山打擊腐敗力度很大,所以他們就有了信心來中紀委告狀。」於棟告訴《中國新聞週刊》。
王岐山執掌中央紀委後,反腐行動屢屢出招,既拍蒼蠅,也打老虎,一批省部級高官相繼被查處,顯示出中共中央反腐敗的決心,也讓公眾對反腐寄予更多厚望。
在今年年初,全體中央紀委委員、各省級紀委書記共170餘人參加的學習貫徹黨的十八大精神研討班上,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紀委書記王岐山強調,要深刻認識反腐敗鬥爭的長期性、複雜性和艱巨性。「堅持標本兼治,當前要以治標為主,為治本贏得時間。」
這一番表態,彰顯了王岐山為首的新一屆中央紀委反腐的新思路。
新變化:懲辦為主
根據《中國新聞週刊》統計,自從去年11月中共召開十八大以來,截至今年11月初,共有11位省部級高官涉嫌嚴重違紀被查處,其中包括四川省委原副書記李春城、四川省原副省長郭永祥、內蒙古自治區統戰部原部長王素毅、國家發改委原副主任劉鐵男等。
與此同時,全國各地也相繼查處了一批涉嫌違法違規的地廳級、縣處級幹部。例如,中共十八大以來,廣東查處地廳級幹部29人,縣處級幹部242人;江蘇省檢察機關查辦縣處級以上領導幹部147人。
今年全國兩會期間,中共中央紀委書記王岐山強調,反腐敗要「保持懲治腐敗的高壓態勢,既要打『老虎』,又要拍『蒼蠅』」。
透過查處貪腐官員的數字,可以看出新一屆中央集體正在兌現反腐敗的承諾。
回顧中共十六大後,在2003年,亦有多位省部級高官因貪腐落馬,包括時任國土資源部部長田鳳山,安徽省原副省長王懷忠,河北省原常務副省長叢福奎,廣東省高院原院長麥崇楷,遼寧省高院原院長田鳳岐等。
「十八大」之後近一年,查處11位省部級官員表明中央對省部級貪腐依然保持高壓態勢。
而在反腐措施和手段上,新一屆中央領導集體亦有創新之舉。
在反腐渠道方面,今年9月,在整合機關5個網站基礎上,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正式創建開通。通過該網站,公開機關內部設置,公佈信訪舉報工作流程等。一位不願意具名的中央紀委官員告訴《中國新聞週刊》,建立這一網站,是為群眾監督、輿論監督和網絡監督搭建平台,從而改變以往紀檢監察機關在社會上「神秘化」「隱密化」的傳統形象。
與上一屆中央巡視組的工作相比,新一輪巡視也頗有創新。
今年5月17日,在中央巡視工作動員暨培訓會議上,中央巡視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王岐山指出,中央巡視組要關口前移,「下沉一級」瞭解幹部情況,對領導幹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進行抽查,提高巡視的針對性和有效性。
根據以往巡視經驗,中央巡視組的傳統工作方式是「明察」,即巡視組公開進駐被巡視單位,瞭解情況、發現問題,接待信訪和約談官員。一位不願意具名的中央紀委官員告訴《中國新聞週刊》,王岐山意在告誡巡視組要創新巡視方式,既要「明察」,也要「暗訪」。
除此之外,在巡視內容上也進行了創新,中央巡視組要對領導幹部個人有關事項報告進行抽查;在人員安排上,巡視組組長不再是「鐵帽子」,而是「一次一授權」。與以往相比,此舉也被視為巡視組的一項重大的制度變革。
隨著上一輪巡視結束,巡視結果已經開始顯現。
據悉,內蒙古自治區黨委常委、統戰部部長王素毅涉嫌嚴重違紀,以及貴州省委常委、遵義市委書記廖少華涉嫌嚴重違紀違法,都是巡視組巡視期間發現的問題。
10月末,第二輪中央巡視工作開始啟動。10月23日,中央巡視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王岐山指出,「要不斷探索創新,強化對黨組織領導班子及其成員特別是一把手的監督。」
上述紀委人士分析認為,通過巡視,要大張旗鼓突出「發現問題」,強化「震懾作用」。「不再像以前那樣,寫幾篇文章,大家談論該如何預防腐敗,走走過場。與之前相比,反腐敗的新變化是以懲辦為主。」
新路徑:治標是為治本贏得時間
隨著去中央紀委上訪的人多起來,在高檔飯店公務宴請的人越來越少了。甚至有一些高檔飯店因為失去公務宴請的客源而紛紛倒閉。
這一變化,得益於一年來中央紀委一系列「治標」行動。
去年12月,中央政治局出台「八項規定」不久,中央紀委及時跟進,先後三次通報違犯「八項規定」事件。
今年5月,中央紀委下發《關於在全國紀檢監察系統開展會員卡清退專項活動的通知》,要求紀檢監察系統在職幹部職工要在6月20日前自行清退所收受的各種名目的會員卡,做到「零持有、零報告」。
9月3日,中紀委和中央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領導小組發出《關於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堅決剎住中秋國慶期間公款送禮等不正之風的通知》。
10月31日,中央紀委發出《關於嚴禁公款購買印製寄送賀年卡等物品的通知》,要求各級黨政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和金融機構,嚴禁用公款購買、印製、郵寄、贈送賀年卡、明信片、年歷等物品。
通過一系列反腐新舉措,「王氏反腐」戰略路徑已逐漸明晰。在制度反腐專家李永忠看來,這一戰略的核心思路是:從整肅自身隊伍開始,加強制度化的整合,通過先頭部隊「火力偵察」摸底,為以治本為導向的制度反腐贏得時間。
中共十八大提出,反腐敗形勢「依然嚴峻複雜」。而在十八屆中央紀委第二次全會上,還是沿用上述提法。顯然,「依然嚴峻複雜」,是中共中央對當前反腐敗形勢的一個基本判斷。
「這個判斷很重要,對形勢的判斷,決定我們的工作。只有通過一系列治標措施,才能遏制住腐敗形勢。」前述紀委人士說。
2003年,中共十六屆三中全會上中央明確提出,「建立健全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相適應的教育、制度、監督並重的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 2005年,中共推出《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監督並重的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實施綱要》;2008年,中共繼續推行反腐敗「五年規劃」。中共十六大、十七大反腐方針深化為「懲防並舉、注重預防」八個字,期冀通過構建懲防體系遏制腐敗蔓延之勢,但是事實表明,腐敗問題日趨嚴重。
十年後的中共十八大,關於反腐工作的主調有所改變,不再提「預防為主」,而是突出「懲治腐敗」。十八大報告指出,「反腐倡廉必須常年不懈,拒腐防變必須警鐘長鳴……要始終保持懲治腐敗高壓態勢,堅決查處大案要案,著力解決發生在群眾身邊的腐敗問題。不管涉及什麼人,不論權力大小、職位高低,只要觸犯黨紀國法,都要嚴懲不貸。」
「實際上,中央已經研究判定,不治標無以治本。通過查處大案要案,發出各種嚴禁通知,就是在堵塞各種腐敗漏洞。」前述紀委人士告訴《中國新聞週刊》。
也正是在這種背景下,中共中央紀委書記王岐山提出了新的反腐工作重心,即「堅持標本兼治,當前要以治標為主,為治本贏得時間」。
但也有輿論認為,從王岐山的角色考慮,以懲為主也是因為過去十餘年中共在反腐上積累的問題太多。此外,制度建設本身亦需一個過程,在腐敗的高發態勢通過強力打擊得到初步遏制後,制度反腐的推進才能更加順利。
新構想:反腐頂層設計
8月27日,中共中央政治局會議審議通過了《建立健全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2013-2017年工作規劃》。儘管這份新的「反腐五年規劃」具體內容尚未公之於眾,但「不敢腐、不能腐、不易腐」的機制建設給了公眾更多期待。
在李永忠看來,這些年反腐敗工作一直缺乏一個有效的頂層設計。三十多年了,還是「三個並存、兩個依然」理論,所以一直被腐敗分子和不正之風牽著鼻子走,缺乏戰略規劃。
「王岐山強調當前要以治標為主,治本是方向,前者要為後者贏得時間。因為中國當前的政治體制改革、金融體制改革和紀檢監察體制改革,都未有實質性進展,因此不可能以治本為主,所以他的強調很客觀,我認為他當前正在思考這個問題。」李永忠說。
原中央政治局委員薄熙來案庭審採取了全程微博直播的方式,讓公眾更清楚地瞭解了案件審理過程。在黨建專家、《紅旗》雜誌社原副總編輯黃葦町看來,薄熙來案件的審理,充分體現了反腐敗中的法治思想和法治方式。
去年底,黃葦町曾被中紀委邀請參加座談會。他在會上建言說,法治是制度反腐的基礎。
同樣受邀參加此次座談會的北京大學教授姜明安則建議,在完善反腐敗制度的基礎上,將懲治和預防腐敗工作上升到法律層面。應該從國家層面出台反腐敗法,全面設計和規範反腐倡廉體系建設。 ★
十八大後那些落馬的官員們
中共十八大之後,已有11名省部級官員被調查,分別為李春城、劉鐵男、倪發科、郭永祥、王素毅、李達球、蔣潔敏、王永春、李華林、季建業、廖少華。一方面,中紀委重拳出擊取得成效;而在另一方面,社會反腐生態所經歷的變化,也在助推反腐行動的廣度和深度。
本刊記者/韓永 (聲明:刊用《中國新聞週刊》稿件務經書面授權。)
2013年10月28日,貴州省委常委、遵義市委書記廖少華被中紀委帶走。前一天下午,他還在主持召開該市常委會議,傳達貴州省第二次工業發展大會的精神。
這是十八大以後近一年來,中紀委證實查處的第11位省部級官員。這個速度,是過去5年平均速度的兩倍。從2008到2012年,每年副省部級以上官員被調查的數量分別為4、8、6、7、4人,平均每年有5.8人。
這一組數字反映了中共中央反腐決心和思路的變化,也透露出在網絡參與的背景下,反腐生態的變化。
反腐三部曲
2012年12月2日,中共四川省委副書記李春城被中紀委帶走。此時,距離他在十八大上當選中央候補委員不足20天。四川官場對此調侃說:對李春城而言,中候委就像是「臨別一吻」。
在11月8日的中共十八大報告中,胡錦濤在提到腐敗的危害時,用了「亡黨亡國」這樣的詞彙。9天後,新當選的中共黨中央總書記習近平,在十八屆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一次集體學習時,再次提到了這個詞彙。「腐敗問題越演越烈,最終必然會亡黨亡國。」他說。
李春城案件,是由王岐山領銜的新一屆中紀委燒的「第一把火」。在反腐的地位得到確認後,王岐山主要做了兩件事:一個是落實,一個是路徑選擇。當選中紀委書記後的第五天,王岐山在中紀委機關幹部大會上第一次發聲:「要把反腐工作引向深入。」
到了5月,另一個具有標誌性意義的案件出現——劉鐵男案。這個案件,幾乎囊括了在新媒體傳播時代反腐案件的所有關鍵要素:網絡、情婦、實名、舉報、記者、高官。公眾關注度前所未有,各方博弈不斷,中間的跌宕與堅持,已經成為網絡反腐的典範。
此時,在新一屆中紀委的辦案流程中,出現了幾個影響深遠的關鍵詞:網絡、舉報,還有情婦。這三者組成合力,並與中紀委之間形成互動,構成了不同於以往的反腐生態。
6、7月份,中紀委迎來了新一輪反腐的高潮:從6月4日到7月6日一個月時間內,中紀委接連宣佈了4起案件:6月4日,安徽省人民政府原副省長倪發科涉嫌嚴重違紀被調查;6月23日,四川省文聯主席郭永祥被調查;6月30日,內蒙古統戰部長王素毅被調查;7月6日,廣西政協副主席李達球被調查。這四起案件,對外通報都相對及時,改變了此前部分案件通報延遲的狀況。
8月末到9月初,中石油系列腐敗案高潮再起。這場對中石油傷筋動骨的反腐行動,其核心橋段始於中央候補委員王永春被查,接著兩位中石油副總落馬,4天後,這把「火」燒到了近一年來被查處的職位最高的官員——中央委員蔣潔敏。
有人對中紀委的上述反腐歷程做了個歸納,共分為三部曲:去年12月到今年1月是「新官上任三把火」,李春城在此間落馬;6月下旬到7月中旬是中程發力,4位高官在期間被調查;8月底9月初的中石油案則把反腐推向了高潮,一位中央委員和一位中央候補委員在此間落馬。
在中紀委緊盯「老虎」的同時,地方紀委也在「抓蒼蠅」。在十八大閉幕後的第7天,重慶北碚區委書記雷政富的一段不雅視頻出現在一位記者的微博上。第二天,重慶市紀委介入調查,確認視頻中男性確為雷政富;第四天,雷政富被免職。從舉報到免職用了63小時。有網友稱之為「微博秒殺」。因不雅視頻案,重慶市共有21位官員受到處理,其中6位為廳級官員。
在地方反腐中表現搶眼的另一個地方是廣東省。在十八大召開後的一個半月內,廣東省有3名廳級官員落馬。一份來自廣東省紀檢系統的數據顯示,從十八大到6月20日,廣東省紀檢系統共立案4423件,涉及4613人,同比增長近30%。其中地廳級官員29人,縣處級官員242人。
一份來自最高人民檢察院的數據顯示,今年上半年,全國檢察機關共立案偵查貪污賄賂案件17416件23939人,同比去年分別增長1.6%和2%。其中縣處級幹部250名,廳級幹部87人,省部級幹部兩人。由於部分案件尚沒有從紀委移交司法系統,十八大後落馬官員數量的增長,還沒有充分體現在這一組數據中。
網絡舉報深度參與
十八大後中國反腐形勢的一個重要變化,是網絡的深度參與,且與實名舉報結合了起來。
《中國新聞週刊》搜集了88個十八大以後被調查的官員樣本,其中包括省部級和地廳級官員。搜集的信息包括這些官員落馬前的職位、何時落馬、因何落馬、線索來源、從線索出現到被調查的時間、從開始調查到信息公開的時間。
通過研究以上數據發現,在這88個被調查的官員中,公開消息顯示線索明顯來源於舉報的共有20起。由於舉報的隱蔽性以及新聞報道的有限性,實際上線索來自於舉報的比例要高很多。
在這20起線索來自於舉報的案件中,網絡舉報佔了18起,占比90%。另兩起則不能確認舉報方式。在這18起網絡舉報中,省部級官員4起,廳級幹部14起,分別占比33%和18%,兩者加起來佔比20%強。也就是說,在5個落馬的廳級以上官員中,就有1個是通過網絡舉報成功的。
網絡舉報的案件有一些共同的特徵,要麼是涉案官員濫用權力,要麼是有作風問題,要麼是其身份讓大家感興趣,這些特徵都有助於在網絡上吸引很多人的注意,從而聚攏民意。比如太原公安局長李亞力之子醉酒打人,大家比較關注的點有兩個:一是當事人父親公安局長的身份,二是權力濫用,這兩者結合起來,大家就會出於對弱者的同情和對濫權者的憎恨,而對案件給予高度關注。
劉鐵男案之所以引發關注,一方面是因其位高權重,對公眾有種神秘感,另一方面則是其發生在公眾比較敏感的能源領域。此外,就是舉報者的身份。這些因素結合起來,很容易激發公眾的想像力。
情婦的舉報則把公眾的仇官情結與偷窺慾望結合起來,容易在短時間內吸引人的注意力。在《中國新聞週刊》記者選取的分析案例中,出自情婦的網上舉報的案件,人氣居高不下。
在這些與情婦有關的案例中,紀檢部門介入的速度也明顯加快:雷政富案第二天介入,同一天證實,第四天免職;單增德案第二天調查,第三天證實,幾天後免職;范悅案3天後免職。這種超越常規的處理速度,一方面與紀檢機關對短期內聚攏民意的顧慮有關,另一方面也是因為情婦掌握了更可靠的證據。
與情婦舉報相比,媒體人舉報因為自己非當事人,許多案情是聽人轉述,加上容易流於主觀判斷,因而在證據方面存在天然的缺陷,這些需要調查來彌補。
在上述18起網絡舉報中,有13起是實名舉報。在紀檢調查越來越向實名舉報傾斜的背景下,實名越來越成為網上舉報的一個共識。一位研究者整理了從2012年初到2013年8月的28起實名舉報,他發現,除了6起正在調查的案件外,另外22起案件的回應率達到86.3%,只有3起沒有回應。在19起得到回應的案件中,12位被舉報人被免職。
這位研究者還發現,在28位舉報人的身份中,有8名商人,6名媒體人,兩者加起來佔了一半。這說明,在實名舉報者的動機中,最重要的動機有兩個:一是商業利益,二是公益。
大量的舉報人採用實名,一方面說明舉報人的取證意識與能力越來越高,另一方面也說明反腐生態發生了變化,以至於改變了舉報者的預期。在實名與匿名之間,舉報者的風險考量也在發生變化,其中起決定性作用的有兩個因素:一是網絡的出現,二是紀檢機關對於反腐的態度。
網絡給反腐生態帶來的一個變化是:以前少為外界知曉的反腐案件,現在很難再暗渡陳倉,一個證據確鑿的舉報在網上公佈後,洶湧的民意會不斷擠壓紀檢部門的迴旋空間,對其形成壓力。另外,實名舉報還會把被舉報人置於一種受監督的境地,使其起報復之意時有所顧忌。如此一來,實名舉報人就擁有了兩個對自己有利的因素:一是紀檢機關立案的可能性增加;二是被舉報人也不敢肆意妄為。這都會大大改變其對舉報風險的預期。
不過,當前反腐機制中還缺少一個舉報人保護制度,實名舉報依然存在風險。
對於紀檢機關來說,其長期以來依賴書面舉報並擁有巨大的調查裁量權的工作形態或將改變。在很多情況下,它可能不得不抽出很多精力回應網上的舉報,這對於其觀念和人員的配置都是一個挑戰。
信息公開有待加強
從《中國新聞週刊》記者所分析的88個案例處理過程來看,多數案件在紀檢部門開始調查時會有一個信息發佈,通常的表述是「×××同志因涉嫌嚴重違紀問題,正在接受組織調查」。
但這一信息發佈的時間因個案有所差異。從總體上說,在網上關注較多的案件,公佈的時間較為及時;而公眾不太關注的案件,則紀檢部門公佈信息的緊迫感不夠。
劉鐵男案則是個例外。2012年12月6日,媒體人羅昌平(微博)通過微博實名舉報劉鐵男。當天下午,國家能源局新聞辦公室回應稱羅造謠,並表示將報警處理。此後,劉鐵男一直以能源局局長身份參加各種活動。
2013年1月30日,羅昌平在微博上稱,中央有關部門已就其實名舉報一事立案調查。他後來澄清說,這是自己的「以詐施壓」術,希望能以此推動調查進程。
2013年3月,劉鐵男在新一輪機構整合中落選國家能源局局長,但留任發改委副主任。到了2013年5月12日,中紀委監察部網站發佈信息稱,劉鐵男涉嫌嚴重違紀,目前正接受組織調查。從羅昌平實名舉報到中紀委宣佈調查,耗時5個多月。羅昌平說,他在這一過程中「備受煎熬」。
《中國新聞週刊》記者分析88個案件標本發現,在所有的線索來源中,情婦實名舉報信息公開的速度最快——不僅開始調查時公佈,立案時公佈,在調查的各個階段也有公佈。媒體人的實名舉報速度則次之。
此外,在信息公開的速度上,網上舉報相對於傳統舉報要快一些,實名舉報相對於匿名舉報要快一些。由此可得出結論:紀檢部門信息公開的速度,與其所承受的輿論壓力成正比。
相對於開始調查時的信息公開,紀檢部門調查過程中的信息公開則更為欠缺。《中國新聞週刊》搜集的88個案例中,在紀委的調查階段,通常是只在開始調查時公開一次,此後再無消息。
這是個漫長的、沉默的調查過程,給了各種傳言充分的傳播空間。李春城在2012年12月2日被帶走,12月6日新華社發佈了「接受組織調查」的消息,此後又在2013年1月19日中紀委的一次發佈會上宣佈立案,此後的9個多月再無消息。在這一過程中,不論是在四川官場還是在網上,都流傳著各色版本的傳言,包括許多種版本的「官商勾結」,還有許多版本的「官官勾結」。在案件的結果最終公佈之前,民眾已經從這些傳言中,初步形成了自己的判斷。這樣一來,相關部門等於把最大的一塊輿論陣地,客觀上讓給了傳言。
在網絡傳播的背景下,紀檢機關應該改變過去關門辦案的觀念,建立一種階段性公開的機制——在案件調查的各個節骨眼上,比如帶走、立案、移交司法等環節,除非確需保密,應盡量給民眾一個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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