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12日結束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決定成立「國家安全委員會」,完善國家安全體制和國家安全戰略,確保國家安全。這個委員會的成立,將對中國的國內外安全起著極為重要的作用。
設立國家安全委員會,是十八屆三中全會公報中最受關注的內容之一。
據中國新聞週刊網11月13日報道,專家認為,這將是一個層級高、範圍廣、兼管內外事務、以協調為主,決策權力在中央的國家安全委員會。外媒甚至稱,國家安全委員會將成為中國第五大國家機構。
國家安全委員會管什麼?
成立新的「國家安全委員會」的核心內容之一,也許是把對外的國家安全和對內的國家安全結合在一起。該委員會把國家安全委員會進一步擴大,將公安、武警、司法、國家安全部、解放軍總參二部三部、總政的聯絡部、外交部、外宣辦等部門,聚合在在一起,形成一個大的國家安全委員會。這樣一來國家安全委員會將成為總管軍隊、公安、外交、情報領域的強有力的機構。
據外媒稱,在常設機構中,該委員會將繼黨中央、國務院、全國人大、全國政協之後,成為中國第五大國家機構。國家安全委員會由中央政治局委員、政法委書記孟建柱負責籌建,中央政治局委員、中央政策研究室主任王滬寧和新任中央政法委員會秘書長、國務院副秘書長汪永清參與籌備。
為何要設立國家安全委員會?
中國現代國際關係研究院反恐怖研究中心主任李偉在接受北京青年報記者採訪時說,成立國家安全委員會,是為了應對今後可能不斷增多的事關國家安全利益的重大突發事件。對於完善國家安全體制而言,這是一個重大舉措。
近年來,學界有不少聲音認為中國面臨的國際環境錯綜複雜,應該組建國家安全委員會。
李偉認為,決定成立國家安全委員會,除了和國際形勢的變化有關,更重要的是著眼於今後可能的和潛在的不確定事件,可以說是出於「防患於未然」的考慮。作為一個對涉及國家安全的重大突發事件和危機進行應對與管理的最高決策機構,這符合現代化國家的需求。
李偉認為,國家安全委員會首先要為國家安全與國家利益制定長遠的戰略,也就是進行頂層規劃。與此同時,面對當前國際環境下的傳統安全和非傳統安全問題,要為應對這兩方面的突發事件發揮決策性作用。國家安全委員會將為中國今後的長治久安發揮決定性作用。
傳統安全問題一般指與國家間軍事行為有關的衝突,涉及國家領土主權安全等問題。非傳統安全問題是指除軍事、政治和外交衝突以外的對主權國家構成威脅的因素,一般包括經濟安全、金融安全、生態環境安全、恐怖主義、海盜等。
「國安會應是一個靈活的體制設置」
有觀察人士認為,在國家層面對涉及國家安全、外交的重大戰略進行規劃,可更好地發揮統籌作用。
中國人民大學國際關係學院教授時殷弘表示,公報提出設立國家安全委員會,要把安全、軍事力量、經濟政策、外交等綜合起來,應該是和國家安全有關的所有部門都會在委員會內有代表。討論重大事項的時候,各部門一起參與,國家安全委員會將加強協調和集中,是一個非常必要的機構。
另外一方面,時殷弘也指出,國家安全委員會應該是一個比較靈活的體制設置,今後哪些問題需要國家安全委員會討論,還要看具體的情況。並不是每一個對外戰略和政策問題,都需要國家安全委員會討論和決定,還有很多其他的機構,因此它的作用是靈活的。
李偉認為,成立國家安全委員會提高了國家安全協調層級,可以更好地協調現有的各部門,防止資源浪費。
例如發生了突發事件導致海上通道的中斷,在這種情況下,僅僅依靠交通運輸部門或能源部門可能無法應對,需要從整體上進行協調。另外,有時候一個單一部門提出的應急方案可能局限於部門利益,無法更好、更全面地解決危機,因此必須從更高層面上進行應對。
再以反恐為例。今年8月,國家反恐協調小組升級為國家反恐怖工作領導小組,以便更好協調各個職能部門,調動國家級資源對重點地區反恐工 作進行有針對性的加強。但是這一機構不足以應對恐怖主義產生的根源和土壤,而國家安全委員會可以在更高層級上制定全面應對恐怖主義的戰略、方案以及實施的 措施,會對恐怖主義進行更有效的遏制。
軍事專家岳剛也在微博中表示,國家安全委員會要解決以往安全決策上勢單力薄的問題,比如,在外部安全決策上,以外交口主導的外事領導小組負責,面對綜合性的安全威脅,難以將國防、經濟、公安等力量握成一個拳頭,打出組合拳。
美、俄等很多國家都設有國家安全委員會或者類似機構。從現代化國家國際安全機制來說,各國安全委員會的基本功能都是一樣的。不過根據本國定位和在國際關係中扮演的角色,在處理一些問題上可能會有一些不同,但不會有根本區別。
此前:中國設有中央國家安全領導小組
1981年,中共中央決定恢復中央外事工作領導小組,中央外事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事機構為「國務院外事辦公室」。2000年9月,中共中央決定組建「中央國家安全領導小組」,與「中央外事工作領導小組」合署辦公,兩塊牌子,一套機構。
中央國家安全領導小組(中央外事工作領導小組),由主管外事工作的中央政治局常委、分管有關外事工作的中央政治局委員和與外事、國家安全工作有密切工作聯繫的相關機構部長組成,負責對外事、國家安全工作領域的重大問題作出決策。
除國家主席、國家副主席擔任正、副組長外,成員一般包括負責涉外事務的國務院副總理或國務委員,外交部、國防部、公安部、國家安全部、商務部、港澳辦、僑辦、新聞辦的負責人,以及中宣部、中聯部的部長,總參謀部的高級將領等。
資料:各國國家安全委員會
美國國家安全委員會是美國總統幕僚機構之一,成立於1947年7月,由總統任委員會主席,其成員有副總統、國務卿、國防部部長、財政部 部長、緊急準備局局長、中央情報局局長、參謀長聯席會議主席及總統國家安全事務助理。其主要職責是統一有關美國國家內政、軍事和外交政策,向總統提出建 議,但不是決策機構。
俄羅斯聯邦安全委員會是總統下屬機構,1992年根據俄羅斯憲法、安全法和總統命令建立,其職能是審議重要的國家和社會安全建設,制定統一的國家安全政策。
日 本內閣會議今年6月7日決定,贊成設立國家安全委員會,以求提升首相辦公室在應對外交和安全挑戰方面的領導力。依據提案,日本首相、內閣官房長官、外務大 臣和防務大臣將定期會面,商討外交和安全政策。如果有緊急事件發生,相關部門大臣同樣會加入會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