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11月15日晚間,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發佈,內容包括一系列改革的具體內容和措施,據搜狐財經報道,經濟學家劉勝軍對此次《決定》進行了詳細的解讀。
提問:您認為此次主要亮點有哪些呢?
劉勝軍:我覺得這個決定和之前的公報比起來非常令人驚訝,因為之前的公報太抽像沒有實際的內容。但是此次《決定》非常具體,而且從改革內容來講,將會對中國經濟會產生很大影響,總體來講非常鼓舞人心。
以國有資本概念取代國有資產 放權意味明顯
首先說國有企業改革。國企改革是大家最受關注的領域,之前的公報大家覺得國企沒有什麼改革,從這一次《決定》細節來看,國企有改革。原來講國企是國有資產的概念,現在強調用國有資本的概念。資本和資產區別在於,資本更加強調資本的效率和回報率,而不是強調控制的概念,這個對未來國企改革將產生很大影響。
《決定》確提出來要組建國有資本控股公司,組建控股公司是什麼意思呢?組建控股公司可以讓控股公司下面有很多國企,因為是資本的概念,因此不需要絕對控股,而是要發展混合所有制的經濟,也就是說控股公司可以只持有國企20%、30%的股份,而不是百分之百的股份。
對控股公司下每一家國企而言,可以引入民營資本來發展混合所有制。《決定》很明確提出來要鼓勵非公企業參與國企改革,鼓勵非公資本控股的混合所有制,如果能夠把民營資本嫁接到國企中來,帶來一個好處就是長期以來所困擾國企體制的問題。如果說一個企業混合所有制到了非公經濟來控股的地步,那麼國有資本好像成了小股東,國有資本就能夠利用這種民營企業的效率優勢,來獲得國有資本的回報,資產的保值增值,這是理念上很大的轉變。
另外,實現混合所有制之後,《決定》裡面提出的建立職業經理人制度才能夠實現,如果國企百分之百政府控股的,要建立職業經理人制度是天方夜譚。從國有資本角度入手發展混合所有制是非常有新意國企改革戰略或者策略,允許混合所有制的企業搞員工持股、管理層激勵,這個也可以解決國有企業長期以來存在體制上的弊端。
另外,《決定》提出來要提高國有資本分紅上交比例,到2020年提高到30%。這個比例顯得略少,我認為到2020年應該提高到70%、80%。
對於上市國有企業,上繳數額應該會有公司當年分紅中提,我覺得比例仍保守了一些,因為畢竟我們現在需要用國企利潤來填補我們養老金很多方面的漏洞,所以資金需求量還是比較大的。當然了國企改革雖然有新意,但是有些問題提的不是很明確,比如說只用了一句話,進一步破除國有形式的行政壟斷,我們知道這個問題不是一個小問題,而是一個很大的問題,行政壟斷這個東西對中國經濟傷害很大,而且影響石油、金融、電訊等非常關鍵領域,這些領域的行政壟斷能不能打破,這個決定沒有說的很到位,但是不管怎麼樣,這一次國企改革的方案比公告上面讓人覺得更加有突破。
金融領域改革力度大 此前期待的都提到了
第二個方面,大家非常關注的金融改革。原來公告就是一句話:完善金融市場體制,這句話大家都覺得沒有什麼內容。這一次《決定》裡面給的非常詳細:允許民間資本發起設立中小銀行。如果說能夠做到這一點,我想對中國的銀行業的格局會帶來比較深遠的影響。
推進股票發行註冊制的改革,這也是社會呼籲比較長的時間,肖鋼主席之所以按兵不動,他已經預測到或者知道三中全會會推出這樣的改革,所以他就任證監會主席以來基本上啥也沒幹,就等著這個事情。
發展普惠金融,我們都知道現在中國有影子銀行、互聯網金融、B2B貸款等等,這些東西發展起來確實它是對我們目前的金融管制是一個突破。另外大家最關注像利率市場化和資本項目可兌換,《決定》都用了加快這樣的詞語,大家一直期望比較高,速度還可以提升。
也提出來建立存款保險制度。我想基本上我們所期待的金融領域的改革都提到了。當然改革肯定不是一步到位的,比如說推進股票註冊制改革,推進怎麼推進法,當然有待證監會去落實,至少說這些任務都已經提出來了。
財稅改革更重立法 中央將承擔更多事權
關於財稅改革裡面也提了比較重要一些內容。第一個內容,審核預算的變革。原來我們審核預算人大審核政府的預算主要看赤字規模,但這個東西沒有太多信息量。現在從赤字預算向支出預算拓展,也就是說,將來不光看赤字多少,而且也要看支出花到哪兒去了,這個對中國目前財政狀況來講是更加有意義。通過這樣一種審核,就可以避免很多不必要的開支,比如說過去的4萬億、高鐵,這些項目是不是需要那麼多,用途可不可比,這些都應該由人大來審核。另外通過這樣審核也可以避免很多三公經費、貪污腐敗,也能發現很多問題。
另外提出來建立權責發生制政府綜合財務報告制度,我想這個也非常重要,因為政府現在基本上一筆糊塗帳,政府沒有財務責任的概念,因此需要建立財務報告制度。
稅收改革方面,裡面提到房地產稅,提出要加快房地產稅的立法,第四次推進改革,也就是說房產稅征不征不是國務院說了算,應該由全國人大說了算。首先應該在全國人大層面討論要不要通過一個房地產稅的立法,如果通過這個事情是一個立法的問題,徵稅是很嚴肅的問題,希望從法律層面來解決,並且它也提出來對區域的稅收優惠政策要進行規範管理。我們知道中國地方政府為了招商引資,可以說都是不擇手段,稅收優惠非常亂,通過這樣一種整頓規範有利於避免這種亂相。
最後一項財稅改革,就是中央與地方財權和事權的劃分,總體的原則和大家預期是一致的,就是適度加強中央事權,加強中央事權的內容裡面特別強調要關係全國統一市場規則和管理的事項可以作為中央事權,這個東西相對來說內涵是什麼,我們需要再去進一步明確的界定。當然這個改革方向是對的,就是要讓地方和中央財政的事權與財權能夠有一個對稱和匹配,這個比較重要的。
政府職能轉變向市場化推進 放權成亮點
另外還有一個重要的改革就是政府的職能轉變,這個也是公告裡面一開篇就說到,核心就是要處理好政府與市場的關係。我想這一次決定裡面提到一個非常重要的方面,包括宏觀調控。過去宏觀調控受到批評比較多,因為很多宏觀調控變成了微觀干預,甚至說政府部門宏觀調控之名行擴權之實,這一次比較明確提出來宏觀調控必須具有保持總量經濟平衡的調控才能叫宏觀調控,只能干預總量。
第二個,主要的方法是財稅政策和貨幣政策,數量化調控應該退出歷史舞台,比如說信貸規模等等。另外,我們都知道中國有一個現象叫GDP崇拜,地方政府唯GDP導向。這一次的《決定》在政府職能轉變環節,也明確提出來要糾正一批增速來評定政績的傾向,這個是非常有必要的。《決定》提出來編製全國和地方資產負債表,現在地方政府債務是一團糊塗帳,理清楚才能夠問責。
政府職能轉變裡面也特別強調取消審批的重要性,用了一個詞語叫最大限度,最大限度減少中央政府對微觀事物的管理,並且說凡是市場機制能夠調節的一律取消,就是說一律取消審批,一個是最大限度,一個是一律取消,這表明政府在這方面決心。
政府職能轉變還提到為了改變地方政府公式化這種現象,提出來要加強地方政府的職能定位,地方政府應該的職能定位是什麼?是公共服務、市場監管、社會管理和環境保護。也就是說,地方政府主要的功能不是招商引資,而是搞好公共服務,搞好環境保護,如果能做到這一點,那是對中國經濟發展有巨大的進步。
《決定》提出要取消公辦事業包括學校、科研院所和醫院的行政級別,這個極其必要的。現在社會太亂了,把什麼東西都變成官僚機構,大學本來就是學術自由的地方,在中國變成了一個死氣沉沉的官僚機構,這個讓人非常遺憾。要改變這種局面,就必須去行政化。另外我們也知道中國現在有很多學者批評說我們不需要地級市,地級市這個層次在中國沒有任何價值,應該取消。這一次方案提出來有條件的地方可以探索省直接管理縣這樣一個體制,不需要地級市的體制了。當然這樣一種變革是巨大的改革,需要探索過程。
司法獨立性加強 企業家將更有安全感
司法改革這裡面談的也是比較多,過去十年司法系統出現了很多問題,特別是以薄熙來代表重慶唱紅打黑對司法是極大的破壞,暴露出來我國法制的脆弱性。這一次方案我覺得它最大的亮點是說要推動地方司法獨立,它具體表述要改革司法管理體制,推動省以下地方法院、檢察院人財物統一管理,探索與行政區劃適當分離司法管轄制度。也就是說上海法院就不是管上海了,將來可以管浙江、江蘇和上海,而且上海法院人事任命權、財政權都和上海沒有關係,都是由中央來定,這個對擺脫地方干預是非常重要的一個步驟。
對於司法改革還有一些大家很關注的問題也都提到了,比如說勞教的廢除,要逐步減少適用死刑,非法集資罪這一類罪不應該有死刑的說法,這個是非常重要的,不然企業家很沒有安全感。對於查封、扣押、凍結處理涉案財務司法程序必須加以規範,也就是說防止一些部門或者一些個人利用司法手段來剝奪企業家的財產,這種現象在中國現在也是很普遍的。
另外提出來要建立符合職業特點的司法人員管理制度,我們知道中國的法制現在受到批評最多的,其中一個原因就是中國的司法人員變成公務員,這種現像當然是很不好的,司法機器有它的獨立性,像國外法官是終身的職業,像那個方面我們應該去改變。最後提出探索建立知識產權的法院,中國的知識產權保護是極其薄弱的,這個觀念還是非常落後,這一次也提出來這個方面的改革。
農地流轉與戶籍改革為城鎮化提供充足動力
另外,大家都非常關注圍繞城鎮化這個領域一系列的改革。比如說涉及到土地的問題,允許農村的集體經營建設用地出讓租賃和入股,這是一個對農民的一個權力。第二個,對備受關注徵用地的問題要縮小征地的範圍,規範征地的程序,建立兼顧國家集體和個人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機制,合理的提高個人收益,這一點當然也是對改變我們這種強征所帶來的社會問題是非常有必要的。
對於城鎮化相關還提到允許農民更多的財產權力,比如說土地的承保經營權可以用來入股,也可以用來流轉,農民對集體資產的股份、對宅基地、對住房這種財產權應該予以保護,讓農民能夠公平分享土地增值的收益,這個是非常值得肯定的一個改革。
《決定》也提出來對戶籍的改革,對於小城市應該是全面放開,小城市將來不需要限制戶口,中等城市有序放開,大城市合理確定落戶條件,特大城市可能需要嚴格控制。對中國戶籍制度改革能夠做到這樣也是不錯的,並且是一個很大的社會問題,可能需要穩步的推進。
另外也提到鼓勵社會辦醫,我們知道這一點很重要,新醫改已經搞了好幾年,我們講看病難、看病貴還是很突出,醫患矛盾不斷的激增,未來要推進城鎮化對於醫療需求就會更加的強烈,所以在這種情況下,鼓勵社會辦醫,允許民營資本參與公立醫院改制重組,這是非常必要的。這是圍繞城鎮化相關的土地、戶籍、醫療方面的改革。
政治改革上人大權力被加強
這一次也提到政治改革。比如說要落實人大的權力,決定裡面提到很多重要的方面,第一個要把人大它本來就是對一府兩院有任命權、罷免權這些東西要還給人大。第二個,要健全人大對重大事項討論和決定的制度,我剛才已經提到了像4萬億高鐵這一類項目經過人大討論,不能政府拍腦袋一說。再一個,人大對政府預算、決算進行審查和監督,讓政府不能夠亂花錢,三公經費必須受到制約。當然前提是預算要有透明度。
最後一個很重要的,人大要收回國務院徵稅這樣一個授權。在80年代人大把徵稅權力下放給國務院,授權給了國務院,到現在我覺得應該到了把權力收回的地步了,徵稅是一個民主社會非常嚴肅的一件事情,需要經過認真的討論和法律上的論證才能夠開徵稅收,所以要落實稅收法定的一種權責,這個可能也是非常有必要的。
還有一個方面的改革,大家知道以發改委代表的投資審批。報告提到對投資要確立企業投資的主體地位,也就是說投資應該是企業說了算,除非一些特殊情況,否則政府對投資不再審批,這是這個報告的表達。什麼樣的情況?除了涉及國家安全、生態安全、重大生產力佈局、戰略性子開發、重大公共利益,除了這些之外不應該再去審批了,這個如果能夠落實對於企業微觀經濟活力激發是一個非常有價值的。另外對註冊資本實繳和認繳這個其實已經在推了,還制定了投資的負面清單,把自貿區這種管理模式將來拷貝到全國,這些都是非常有意義的。
大概的我看一下重要的改革就是這些方面了,主要是這些方面,當然還有一些小的細節,比如說計劃生育、反腐敗,我覺得重大的問題就是剛才說的這些。
此次改革在執行層面將更有力度
提問:剛才還出了關於習近平關於決定的說明,您看這一次透露出來執行層面意志上,這一次在決定在執行上面會不會有一些什麼改進?
劉勝軍:我覺得首先這一次改革的執行肯定比過去十年好很多,一個重要的原因是這一次的執行層面上要成立中央的改革領導小組,這個對於突破過去很多的官僚主義、既得利益的問題是一個非常重要的一個機制保障。第二個,我想對這一屆政府來講,我們把上一屆政府稱為發展的政府,這一屆政府可以界定為改革的政府,這一屆政府改革是核心任務,如果把改革當成核心任務,改革執行力當然比過去強很多。這樣的決定,我個人覺得決定寫的非常好,如果能夠落實到位,有很多東西真正能夠落實,關於司法改革、金融改革、財政改革、政府體制改革,中國經濟要實現一個脫胎換骨的變化是大有希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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