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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匯網訊】近日一些城市出台辦法,允許患有重大疾病的職工或其直系親屬提取公積金救急。如青海省出台《關於住房公積金使用管理若干問題的意見》,職工因患特種病、慢性病等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憑職工醫療保險主管部門出具的醫療證明,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餘額。
據晶報報道,此做法並非是青海省的創新。幾年前,四川省宜賓市、湖南省湘潭市也開展了職工患重大疾病提取住房公積金的業務。
晶報記者昨日從深圳市公積金管理中心瞭解到,我市早在2011年制定公積金管理暫行規定伊始,便從人性化角度出發,設置了九類「大病」可申請提取公積金的相關規定。
「深圳住房公積金除了可以因為購房、租房、還貸、裝修、失業而提取外,還可為幾種『大病』提取。因職工本人或家庭成員患尿毒症等九類重大疾病或做重大手術的,可申請提取本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餘額,但不能銷戶。」公積金中心的相關人員告訴記者。
記者瞭解到,這九類重大疾病或重大手術包括:慢性腎衰竭(尿毒症)、惡性腫瘤、再生障礙性貧血、慢性重型肝炎、心臟瓣膜置換手術、冠狀動脈旁路手術、顱內腫瘤開顱摘除手術、重大器官移植手術、主動脈手術等。
事實上,除了「大病」提取外,我市的住房公積金提取政策也向「低保」家庭傾斜,但是僅限於提取,不能銷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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