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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匯網訊】11月3日,有人在國內多家網站上發帖稱,貴港市港南區地稅局八塘分局局長,與一名在娛樂城謀生的女子有「包養關係」,並貼出一紙協議書:雙方保證在關係未清前,不能與第三者發生關係,雙方至少一周見面一次,女方不能干涉及影響男方工作、家庭……此前,在10月16日,南國早報記者已接到有關此事的報料,並前往當地調查。
據中新網報道,11月15日,貴港市港南區地稅局在網上回應稱,他們已對網帖所反映的內容進行立案調查,並於11月4日免去該局長的職務。
緣起 「協議書」列六點要求
網帖中被曝光的局長叫陶毅,貴港市人;與陶有糾葛的涉事女子叫樊×萍,家住廣東連州市。該女子現在南寧打工。
2012年6月,樊×萍到貴港市一家娛樂城做紅酒促銷生意,於當月中旬認識陶毅。
不久,陶毅約她出來吃飯。樊×萍稱,當時她告訴對方自己的婚姻情況,並說自己已有一名10歲的小孩,但陶說他已離婚,也有一個小孩,他喜歡她,答應包養她,並讓她跟丈夫離婚。此後,樊×萍發現陶毅不接她的電話。經跟蹤,她發現「他經常與其他女人往來」。今年3月28日晚,在貴港市區一個燒烤攤,樊見一年輕女子坐在陶的大腿上,不禁「發飆」,與陶發生衝突。「當晚,陶回到住處,拚命向我解釋。」樊×萍說,為了表示他的真心,次日陶寫下了協議書。
在樊×萍出示的這份協議書複印件上,有6點要求:一、男女雙方在關係未清前不能與第三者發生關係;二、男女雙方至少一星期見面一次;三、男女雙方若發生矛盾,以書面形式分手;四、若違反第一點,則一次性補償對方精神損失費1萬元人民幣,以此類推;五、女方不能干涉及影響男方工作、家庭,否則按規定處罰;六、男方應照顧女方的生活,金錢雙方協商。
「協議書」上有雙方的簽名,日期為2013年3月29日。
變故 3萬元買走協議書原件
此後不久,樊×萍得知陶毅並未離婚,並追問此事。陶毅解釋說,他的妻子早就遞交離婚訴狀到法院,已經協議離婚了。
「他還讓我趕緊回廣東離婚,然後與我結婚。」樊×萍說,直至今年5月3日,她才見到陶出示的離婚協議。5月4日,她回廣東辦理離婚手續。5月24日,她與丈夫正式離婚,「沒想到我一離婚,他就躲著我。我去過他家,讓他說個清楚,但最終他還是傷害了我」。
樊×萍還出示她與前夫的離婚證,上面的離婚時間為5月24日,離婚的原因是「性格不合」。
與陶的關係惡化後,陶的家人與樊×萍協商,想讓她交出協議書的原件,並賠償她3萬元精神損失費。6月6日,陶的家人按約定取走協議書原件,樊×萍按要求寫下「不得公開陶的隱私」等協議內容。但此後陶毅還來找她,表示要娶她。
樊×萍播放的手機錄音,有雙方在一起時的對話聲音,時間顯示是5月3日以後。在她出示的5月3日以前的手機短信上,有雙方以「老婆」、「老公」相稱的字眼,其中一些陶發來的短信顯示「你離婚後就嫁給我吧」、「老婆,我會給房租的」等內容,短信發送時間顯示是去年12月。
調查 是否有違法之事尚無結論
10月16日下午,南國早報記者來到陶毅所在單位。在牆上張貼的政務人員公開名單上顯示,陶為港南區地稅局八塘分局的局長。
陶毅外出公幹,他的上級領導港南區地稅局局長吳女士接受採訪時解釋說,陶確係該局八塘分局的局長,是一名公務員,但她認為,樊的事情是他個人生活問題和道德問題,與樊所舉報稱陶有違法之事扯不到一塊。
「前段時間,陶的母親主動來向我們反映,說樊經常在凌晨來她家來拍門,影響他們的生活。如果樊影響到單位的正常工作,她就讓兒子辭職。陶的母親還說,陶家已要回協議書,並補償對方3萬元。」吳女士表示,當時樊已簽字答應不再糾纏此事,事後她又提出要陶賠償她10萬元。陶家認為她有敲詐勒索的嫌疑,並表示樊若再糾纏下去他們就報警。
吳女士還稱,樊×萍已向自治區有關部門舉報陶,貴港市相關部門正在調查。
說法 「她分明是敲詐我」
10月17日上午10時左右,陶毅在電話中稱,他與樊×萍去年認識,樊當時在貴港市一家娛樂城工作,此後她換了3個場子。雙方認識後,他便約她出來吃飯,隨後有了交往。
陶毅說,交往期間,樊×萍一直隱瞞她在廣東已婚並生養小孩的事實,且在貴港還有一個同居男友,「直至她的男友打電話給我,我才知道此事」。雙方交待清楚後,她搬到另外一個小區的樓中樓租住,「但我沒給她付房租。這方面有她交房租的證據」。
陶毅承認在雙方未離婚前喜歡樊,並勸她離開夜場去學美甲技術,以開店謀生,但她嫌錢來得慢,沒有「轉業」。「早在兩年前,我的前妻就到法院提交離婚訴狀,直至今年5月3日我們才正式離婚。這段時間,儘管法律上仍未確定離婚關係,但我們早就分居了。不管怎樣,我在正式離婚前與樊有往來,但沒有像她所說的那樣租樓中樓包養她……」
提及協議書,陶毅稱確實系他所寫,起因是:有一天晚上在燒烤攤吃夜宵,一女孩坐到他的大腿上,樊出現後跟他大鬧一場。其實,那個女孩是他的堂妹,當晚在一起的還有他堂哥等人,「為了緩和矛盾,我給樊寫下了協議書。不過此事已經解決,是我母親去處理的」。
陶毅對樊到處「告狀」表示不解:「她明明簽字拿走3萬元並表示日後不再糾纏我,事後,她又在她所謂的哥哥的授意下,發來短信要我賠她10萬元。她分明是敲詐我。」陶轉發來樊的短信,其中有一條:「你湊足我當初要的十萬,我倆的事徹底清,我也不想管你理你了,當初我只要三萬是太傻了!」
結果 涉事局長已被免職
11月15日上午,在廣西新聞網、紅豆社區、天涯論壇等知名網站上,出現一個落款為「港南地稅」的網文,標題為《關於網帖「廣西貴港市地稅局八塘分局局長包養情人」的回應》。
該網文稱:「近期,多家網站出現『廣西貴港市地稅局八塘分局局長包養情人』的網貼(帖)後,貴港市地方稅務局及時關注、高度重視,對網貼(帖)反映的問題已進行立案調查,並於2013年11月4日免去陶毅貴港市港南區地稅局八塘分局的局長職務。」
查看各個網站,發現貼出的網文均在講述陶毅與樊×萍之間的「包養」過程,並貼出一男子在娛樂場所K歌、跳舞的圖片,其中還有一張協議書的圖片。圖片說明文字上稱,跳舞、唱歌的男子就是陶毅,並質疑他的經濟來源。網上有不少網友跟帖。
當天下午4時40分,記者與貴港市港南區地稅局取得聯繫。自稱姓葉的一名負責人介紹說,是該單位在多家網站上發文回應的。經他們查證,陶毅確實與已婚女子樊×萍有染,至於是否涉及經濟問題,有關部門還在調查。
記者再與樊×萍聯繫時,樊稱,網上「廣西貴港市地稅局八塘分局局長包養情人」的帖子並不是她及其家人所發,該帖發於11月3日,次日她才知道。也就在當天,她才獲知陶毅被單位免職一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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