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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城鄉規劃設計研究院副院長宋勁松(資料圖片)。 【文匯網訊】當地時間11月7日,墨爾本當地媒體《時代報》報道,一名來自廣州的訪問代表團成員被控涉嫌性侵一名為其提供導遊服務的女大學生。據南方都市報報道,記者11日證實,涉案人是廣東省城鄉規劃設計研究院副院長宋勁松。其工作單位的負責人證實,宋於今年8月持因私出國護照赴澳大利亞,行程並不是由院方安排的。院方是在看到外媒相關報道後才發現此事。
澳媒 涉案者被限製出境正試圖保釋回國
《時代報》報道稱,43歲的宋勁松(音)是中國的一家政府所屬的城市規劃機構的負責人,今年8月,他在新南威爾士州被捕並被引渡至維多利亞州的墨爾本,他被控的罪名包括兩項指奸。被引渡至墨爾本後,他每天都要向當地警方報到。
宋勁松在接受了包括上交護照、不得離開澳大利亞等條件後獲得保釋。當地時間上週四,他在墨爾本治安法庭出庭聆訊,申請變更保釋條件,以便自己可以回到中國。他提出的條件包括每天向廣州當地警方報到,每月返回維多利亞州一次。
治安法官唐娜·巴克斯表示,宋勁松還準備了50萬澳元(約合人民幣285萬元)的保釋金,他的兩位朋友還提供了額外的15萬澳元(約合人民幣85.6萬元)的保證金。但墨爾本警方對這個保釋條件表示反對,理由是擔心宋勁松歸國後便不會再回到澳大利亞。
宋勁松的妻子和一名同事專程飛往墨爾本,其妻表示自己即將接受一個手術,需要丈夫回家照顧。此外,兩人年僅5歲的女兒也有健康問題。
報道此事的《時代報》記者斯蒂夫·布徹昨日在郵件中向南都透露,宋勁松涉嫌的案件發生於8月17日至18日,他變更保釋條件的審理原本計劃於昨日開庭,但由於他的一位證人無法出席而推遲,目前尚不清楚下一次開庭的時間。
證實 當事人確係省城鄉規劃設計研究院副院長
據查,廣東省城鄉規劃設計研究院確有一名名為宋勁松的副院長,與澳大利亞媒體報道中提到的代表姓名同音。去年10月21日,宋勁松曾以廣東省政協委員的身份出席北大深圳研究生院城市規劃與設計學院主辦的學術論壇,並被聘為客座教授。今年1月通過的十一屆廣東省政協委員名單中,宋勁松位列科學技術界的71位委員之中。
在廣東省城鄉規劃設計研究院的官網上,宋勁松最後一次出現在報道中是今年8月2日,他在深圳出席了一個學術沙龍。
《時代報》報道刊發後,大量網友猜測報道中的涉案者就是廣東省城鄉規劃設計研究院副院長。斯蒂夫·布徹看到公開報道中的宋勁松照片後認為很像法庭上出現的涉案男子,但「不能100%確定」。
南都記者與他的多名同事聯繫求證此事,都未獲正面回應。上週五晚南都記者曾撥通宋勁松本人的電話,但說明採訪意圖後就被掛斷,此後就再也無法與其取得聯繫。
昨日下午,廣東省城鄉規劃設計研究院行政部的一名負責人在接受南都記者採訪時稱,涉案者確係該院副院長宋勁松。《時代報》提及宋勁松時稱他是一名「代表團成員」,但負責人證實,宋於今年8月持因私出國護照赴澳大利亞,行程並不是由院方安排的。此後院方並未與他取得聯繫,院方也是在看到外媒相關報道後才發現此事。
該負責人稱,目前院方正在等待相關法律程序的處理結果。
昨日,中國駐墨爾本領事館的一名官員向南都記者表示,有一名我國外交官正在處理相關事宜。
指控罪名
在墨爾本被指控罪名:指奸
南都記者從《時代報》記者處瞭解到,宋勁松在墨爾本被指控的罪名為「指奸」,即以手指侵犯被害人下體。澳大利亞維多利亞州的法律規定,強姦(包括指奸)最高刑罰為終身監禁。
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這一行為不構成強姦罪,所涉罪名為「強制猥褻婦女罪」。我國刑法第237條規定,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強制猥褻婦女或者侮辱婦女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分析
若棄保,可能被引渡
2008年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和澳大利亞引渡條約》規定,根據提出請求時締約雙方的現行法律可判處一年或者一年以上監禁或者更重刑罰的任何罪名的犯罪,均屬於可引渡的犯罪。若宋勁松放棄保證金回國後滯留中國,不回澳大利亞受審,澳大利亞司法部門可能向中國提出引渡請求。
該條約同時規定,雙方均有權拒絕引渡本國國民。若澳大利亞司法部請求中國外交部引渡宋勁松,而中國以國籍為由拒絕引渡,則中國應當將該案件提交本國主管機關以便根據中國國內法提起刑事訴訟。此時,澳大利亞應當向中國提供與該案件有關的文件和證據。
回國後仍可被追究刑事責任
根據刑法第7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工作人員和軍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外犯中國刑法規定之罪的,適用刑法。同時刑法第10條規定,凡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外犯罪,依照本法應當負刑事責任的,雖然經過外國審判,仍然可以依照本法追究,但是在外國已經受過刑法處罰的,可以免除或者減輕處罰。
因此,中國法院對宋勁松在國外的行為具有刑事管轄權。若宋勁松棄保或被墨爾本法院判處罪名成立,中國法院仍然可以強制猥褻婦女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