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澳大利亞聯邦法院近日判處亞洲首富李嘉誠旗下長江實業支付7.76億澳元(7.2692億美元)的逃稅款與罰金。
據新浪財經援引《紐約時報》週四報道,長江實業控制的長江基建與電力資產控股公司在澳大利亞投資項目中賺取了數億美元的利潤。
長江基建公共事務代表Wendy Tong Barnes週四在給路透社的信中表示,公司已經聽取了律師建議,決定對這一判決進行上訴。
該集團在澳大利亞的投資項目中很多是政府私有化後的資產,包括持股50%的南澳州電力網絡。長江基建還持有澳大利亞最大天然氣經銷商Envestra的19%股份。
澳大利亞聯邦法院維多利亞分院的法官Michelle Gordon在8月30日判處長江基建3.80億澳元、電力資產控股公司3.96億澳元與2000年至2009年期間的逃稅款以及未向稅收部門及時提交文件的罰金。
由於這兩家香港公司沒有提供接受法律文件的通信地址,因為法官在判決時事先沒有進行詳細的辯論。兩家公司也都沒有出席聽証會。
長江基建週四上午在香港股市上漲0.1%。與此案相關的未及時提交文件的罰款與利息仍在上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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