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原中國移動通信集團(下稱中移動)執行董事兼副總經理魯向東,因受賄2000多萬元被判無期徒刑。11月15日,吉林市中級法院作出上述一審判決。
據財新網報道,在魯向東被宣判的同一天,其妻子因共同受賄也被判決有期徒刑三年,緩刑5年;某廣告公司的負責人孫某,因與魯向東共同受賄,也被判決有期徒刑6年。
魯向東,今年53歲,1976年即進入通信領域。他1985年10月畢業於原郵電部郵電研究院研究生部無線通信專業,獲得碩士學位,後來又在職攻讀北京大學經濟學系博士。
案發時,魯向東擔任中國移動通信集團(下稱中移動)執行董事兼副總經理,同時擔任中移動香港上市公司(00941.HK)副總裁。2012年3月初,中移動證實,魯向東因涉嫌經濟問題,協助司法機關調查。魯向東成為中移動原黨組書記、副總經理張春江之後,中移動涉案落馬的級別最高的高管。
魯向東案發,緣於一套價值約200多萬元的傢俱。魯向東曾和妻子一起去廣西,其妻子看中一套傢俱。最後,魯向東的熟人買下,並贈送給他們。這成為魯向東妻子被一審認定共同受賄的犯罪事實。
法院認定魯向東的受賄事實共計8筆,其中最大一筆是其與上述廣告公司負責人孫某共同受賄約2000萬元。據知情人介紹,檢方指控孫某在與中移動相關的廣告業務中賺取現金約2000萬元。但魯向東辯稱對於該廣告公司的運作並不知情。
據瞭解,魯向東對於一審判決不服,將可能提起上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