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中央黨校政法部主任張恆山在學習時報刊文:依法治國首先是依憲治國,全文如下:
黨的十八大之後,習近平總書記在多次講話中深入闡釋十八大報告關於全面推進依法治國方略、加快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目標要求。
在闡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這一目標時,習近平總書記突出強調了貫徹、實施憲法的重要性。在首都各界紀念現行憲法公佈施行30週年大會上,習近平總書記發表講話指出,全面貫徹實施憲法,是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首要任務和基礎性工作。
習近平總書記指出:憲法作為根本法,對於整個國家的法律體系具有統帥作用,是治國安邦的總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權威、法律效力,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穩定性、長期性;憲法是黨和人民共同意志的體現,是黨的事業、人民的根本利益的具體體現;憲法確立的國家的領導核心和指導思想,工人階級領導的、以工農聯盟為基礎的人民民主專政的國體,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政體,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民族區域自治制度以及基層群眾自治制度,愛國統一戰線,社會主義法制原則,民主集中制原則,尊重和保障人權原則,等等,都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政治發展道路的具體體現,堅持依憲治國就是堅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政治發展道路;改進黨的領導方式和執政方式的具體表現就是依法執政、依憲執政;憲法的生命在於實施,憲法的權威也在於實施,全黨要堅持不懈地抓好憲法實施工作。
貫徹實施憲法,意味著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和國家有關監督機關要擔負起憲法和法律監督職責,加強對憲法和法律實施情況的監督檢查,健全監督機制和程序,堅決糾正違憲違法行為。地方各級人大及其常委會要依法行使職權,保證憲法和法律在本行政區域內得到遵守和執行。
習近平總書記以上論述,是對我黨自改革開放以來形成的關於依法治國、依法執政理論的推進和發展。學習、領會習近平總書記有關憲法、法治的講話精神,對我們深化對憲法的意義和作用的認識、提升全面落實依法治國方略的自覺性有著重要的啟迪、指導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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