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12月6日下午15時,記者從延安市公安局瞭解到,12月3日在延安市刑警支隊院內,帶頭強行開走應返還豪華車輛的涉事民警,被延安市公安局做出辭退處理。
據人民網報道,12月6日,延安市公安局召開局長辦公會議,聽取了延安市公安局紀工委對12月3日民警薛延河強行開走返還車輛事件調查情況的匯報。會議認為,薛延河身為公安民警,置警令法規不顧,參與營利性的經營活動,特別是12月3日,與其連襟李進林等十餘人將公安機關返還車輛中的兩輛車強行開走,在社會上造成惡劣影響。
延安市公安局依據《人民警察法》第二十二條第10項之規定,並根據《公安機關人民警察辭退辦法》第五條第5項之規定,決定對薛延河予以辭退。
延安市公安局局長辦公會議要求,延安市寶塔分局南市派出所對參與12月3日強行開走返還車輛的涉案人員依法調查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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