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近日,國務院連發兩文,對公務接待等「三公」內容做了更嚴格的限制和規定。其中,由國辦印發的《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對貫徹落實「約法三章」進一步加強督促檢查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重申了督查和問責的力度,而12月8日中辦和國辦印發的《黨政機關國內公務接待管理規定》(以下簡稱《規定》)更是提出了38項禁令。
據《21世紀經濟報道》報道,「三公經費只要把預算管好了,就不會有什麼大的問題。因此新出台的管控文件,其要點必須是支出標準和支出需求的評估機制。」中央財經大學財經研究院院長王雍君對《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表示。
史上最嚴禁令
「三公經費的管理最近十年可能發了不止幾十個文了,這一塊為什麼受到高度關注?因為它很敏感,它的支出受益者不是普通大眾,而是機關行政事業單位的特殊群體。」王雍君說。
實際上,此次由中辦國辦印發的《規定》,也是在2006年《黨政機關國內公務接待管理規定》基礎上進行的全面修訂,幅度較大。修訂後共26條,其中,15條為全新內容,7條進行了大幅修改。
新規共提出了38項禁令,包括11項「禁止」事項和27項「不得」要求,堪稱史上最嚴格的針對公務接待的管理規定。
國家機關事務管理局負責人日前在對《規定》的解讀中指出,新規旨在解決黨政機關國內公務接待活動中存在的突出問題,完善制度和標準,創新管理機制,推進社會化改革,強化監督問責。
新規對公務接待的標準、規格進行了細化和重申。規定住宿用房以標準間為主,接待省部級幹部可以安排普通套間。工作餐應當供應家常菜,不得提供魚翅、燕窩等高檔菜餚和用野生保護動物製作的菜餚,不得提供香煙和高檔酒水,不得使用私人會所、高消費餐飲場所。接待對像在10人以內的,陪餐人數不得超過3人;超過10人的,不得超過接待對像人數的三分之一。
除了限制標準,《規定》在創新管理和改革上著墨也較多。提出了深化公務接待管理體制改革、接待服務社會化改革、機關內部接待場所轉制改革、機關所屬接待資源集中統一管理改革等四項改革。
為了便於督查,《規定》還要求建立接待清單制度,實現接待「留痕」。要求具備條件的地方應當採用銀行轉賬或公務卡結算,不得以現金方式支付。並將接待工作納入問責範圍。
記者梳理發現,今年以來,不僅是中央發文,地方各省市也出台了各類規範三公、厲行節約的規章制度。如安徽省財政廳就於今年8月開始實施新修訂的《安徽省省直機關差旅費管理辦法》,規定副省級及相當職務人員可住套間,費用上限標準600元/天;正、副廳級及相當職務人員可住單間或標準間,費用上限標準300元/天;處級及以下人員兩人住一個標準間,費用上限標準150元/天。
在今年年中各省陸續公開的財政撥款的三公經費支出預算中,各省三公預算金額都有大幅減少,多數省份為第一次公開此項數據。
同時,地方紛紛加強對三公經費的督查力度。記者獲悉,今年安徽就因三公經費查處違規問題98件,處理責任人178人,其中給予黨紀、政紀處分57人。
管好預算是根本
多位財政專家均表示,管好三公經費的源頭和核心在於管好預算,杜絕「預算外」。
「關鍵還是在於錢的源頭,如果這個單位在預算外有可以自由支配的錢,問題就很難說了,所以還是要把預算真正嚴格起來,我們的全口徑預算喊了這麼多年還是不完整」,著名財政專家、中國財政學會顧問何振一說。
中央財經大學財經研究院院長王雍君則認為,「真正的管理控制的措施應該就是預算,說簡單一點就是對三公經費建立比較嚴格的支出標準,這是比較核心的問題,其他的追查可以作為輔助。」王雍君說。
此外,預算一定要做到位,要有一個三公經費支出標準的需求平衡機制,這個評估機制就是確認三公經費合理開支的水平和總量,以及經費的結構,這種需求評估機制和標準支出定額,應該納入到三公經費的預算中去,或者單獨編製三公經費的預算。
「咱們國家在預算管理上漏洞還有很多,外國有財政法,我們由預算法代替了,這應該是個實體法,而不是個程序法,不能只規定怎麼報、批」,何振一說,「自由裁量權也讓一些部門完全脫離了人大的監督,所以應該在《預算法》上使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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