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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衡陽原人大常委會主任胡國初。 【文匯網訊】日前,湖南省紀委對衡陽市原人大常委會主任胡國初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調查。
經查,胡國初在任衡陽市人大常委會主任期間,作為市換屆工作領導小組副組長、大會主席團常務主席,不正確履行職責,對衡陽市人大選舉湖南省人大代表期間發生的賄選問題,沒有及時採取有效措施予以制止,且本人收受了錢款,導致發生嚴重的以賄賂手段破壞選舉的違紀違法案件,給黨、國家和人民利益造成重大損失,政治影響和社會影響極其惡劣。
胡國初上述行為已涉嫌犯罪。經湖南省紀委常委會審議並報湖南省委批准,將胡國初涉嫌犯罪問題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簡歷:
1971年12月—1978年9月先後任公社團委書記、衡陽縣委組織部幹事、團縣委副書記;
1978年10月—1983年1月先後任衡陽縣洪市、板市公社書記、衡陽縣呆英嶺區委副書記;
1983年2月—1985年2月衡陽縣委組織部副部長兼縣人事局局長;
1985年3月—1995年6月先後任衡陽縣委常委、紀委書記,衡陽縣常務副縣長,衡陽縣委副書記兼縣委組織部部長;
1995年6月—1997年9月中共耒陽市委書記;
1997年9月—1997年12月衡陽市委副秘書長;
1997年12月—1998年2月衡陽市委常委;
1998年2月—2000年9月衡陽市委常委、組織部部長;
2000年9月—2002年2月衡陽市委常委、紀委書記;
2002年2月—2003年5月衡陽市委副書記、紀委書記;
2003年5月—2006年9月衡陽市委副書記;
2006年9月—2008年1月衡陽市委巡視員;
2008年1月當選衡陽市人大常委會主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