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昨日,省檢察院副檢察長王方林等走進中國江蘇網,介紹了檢察機關控申部門接受公眾控告、申訴和舉報等相關職能,並在線回應網友們關心的熱點問題,其中提到,檢察機關鼓勵公民舉報腐敗分子,但舉報時最好秘密進行,保守舉報秘密,不要多頭舉報,以防增加流轉環節,造成洩密進而影響查辦。據瞭解,去年各級檢察院共發放舉報獎金77萬餘元。
據揚子晚報報道,很多網友關心,舉報人因各種條件限制,對腐敗分子的情況瞭解可能不全面、不客觀,舉報內容不一定符合事實。對這些情況,檢察機關如何處理?王方林為此特意解釋說,錯告與誣告是不同的,錯告是由於舉報人對情況瞭解不確實,對事實、證據、法律的錯誤理解和認識引起的,這與故意捏造事實、偽造證據的誣告在性質上是不同的。對錯告的,檢察機關不追究舉報人的法律責任。當然,如果舉報人捏造事實、偽造證據,誣告陷害他人,構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公民的很多舉報與職務犯罪有關,比如舉報一些腐敗官員。那麼,在舉報職務犯罪時應注意哪些問題呢?王方林表示,舉報時應把握五個方面:一是舉報最好秘密進行,以免洩密後,被舉報人毀滅證據、藏匿贓款贓物、訂立攻守同盟,給檢察機關查辦帶來困難。
二是保守舉報秘密。公民舉報後,不要隨便和他人談論舉報情況,以防造成不利後果。
三是不要多頭舉報。貪污賄賂、瀆職侵權等職務犯罪屬於檢察機關管轄,有的舉報人為了引起重視,擴大舉報影響,同時向多個部門舉報,這樣就增加了舉報線索的流轉環節,既耽誤時間,也容易造成洩密,對舉報人和查案都很不利。
四是舉報後最好留下聯繫方式,與檢察機關專門人員保持聯繫,也便於檢察機關核實舉報內容,檢察機關將嚴格為舉報人保密。
五是要實事求是。舉報內容不能無中生有,也不能誇大其詞,更不能出於各種動機捏造事實、偽造證據誣告他人。在實事求是的前提下,盡可能詳細準確地提供被舉報人的情況、犯罪事實和相關證據,以便檢察機關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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