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1月10日,中央紀委、監察部召開新聞發佈會,公佈2013年反腐敗成果,中央紀委副書記、監察部部長黃樹賢表示,包括童名謙在內共8名中管幹部(即中央直管的幹部)涉嫌犯罪被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據法制週末報道,最高人民檢察院經審查,童名謙在湖南省衡陽市破壞選舉案中失職瀆職,涉嫌玩忽職守罪,依法決定對其立案偵查並採取強制措施,案件偵查工作正在進行中。
一年處分18萬人
中央紀委查辦湖南省政協原副主席童名謙歷時16天。
2013年12月18日,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發佈消息,童名謙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組織調查。
2014年1月2日,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再次發佈消息,經中央紀委常委會審議並報中共中央批准,決定給予童名謙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中央紀委經立案調查,童名謙在任湖南省衡陽市市委書記期間,作為市換屆工作領導小組組長、嚴肅換屆紀律第一責任人,不正確履行職責,對衡陽市人大選舉湖南省人大代表前後暴露出的賄選問題,沒有及時採取有效措施嚴肅查處,導致發生嚴重的以賄賂手段破壞選舉的違紀違法案件。
隨後,最高檢以童名謙涉嫌玩忽職守罪,依法決定對其立案偵查並採取強制措施。
2013年,中央紀委、監察部對涉嫌違紀違法的中管幹部已結案處理和正在立案調查的有31人,其中,除了童名謙之外,還有周鎮宏、劉鐵男、倪發科、王素毅、李達球、楊琨、齊平景因涉嫌犯罪已被移送司法機關。
這是中央紀委副書記、監察部部長黃樹賢在今年1月10日召開的新聞發佈會上透露的數字。
黃樹賢表示,目前中央紀委、監察部正在立案調查的還有蔣潔敏、李東生、李崇禧、李春城、郭永祥、季建業、廖少華、陳柏槐、郭有明、陳安眾、楊剛、王永春、許傑、戴春寧等案件。
黃樹賢還透露,2013年,全國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共接受信訪舉報195萬多件(次),立案17萬多件,給予黨紀政紀處分18萬多人。
北京大學廉政建設研究中心主任、博士生導師李成言教授表示,中央紀委、監察部公佈2013年的反腐敗統計數據表明,一年來的反腐敗實踐已經有效落實中央紀委十八屆二中全會提出的目標,為今後的反腐敗開創了一個「好局」。
正是在上述會議上,中共中央總書記習近平強調,要堅持「老虎」、「蒼蠅」一起打,既堅決查處領導幹部違紀違法案件,又切實解決發生在群眾身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
隨後,中央紀委書記王岐山強調,要深刻認識反腐敗鬥爭的長期性、複雜性和艱巨性。「堅持標本兼治,當前要以治標為主,為治本贏得時間。」
李成言告訴記者,公佈2013年的反腐敗統計數據,意味著中央領導提出的反腐敗戰略思路得以實現。最主要的體現是,在近一年的反腐敗實踐和成效基礎上,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了一系列紀檢監察體制機制改革。
巡視制度回歸反腐「主業」
童名謙落馬時,正值中央第十巡視組巡視湖南省,這也是中央巡視組2013年的第二輪巡視。
2013年5月17日,在中央巡視工作動員暨培訓會議上,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紀委書記王岐山表示,當前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形勢極為嚴峻複雜,而最根本的挑戰還是來自黨內,「不正之風和腐敗就是來自黨內的挑戰之一」。
當年5月底至8月底,歷時3個月的中央巡視組第一輪巡視結束,10個巡視組對內蒙古、江西、湖北、重慶、貴州、水利部、中國儲備糧管理總公司、中國進出口銀行、中國出版集團、中國人民大學開展巡視。
「10月底被曝光的貴州省委常委、遵義市委書記廖少華嚴重違法違紀案,就是在巡視中發現的案件,在移送給中央紀委後優先辦理,用了約一個月時間決定立案採取調查措施。」中央紀委副書記、中央巡視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張軍在線訪談時透露。
中央紀委副書記、監察部部長黃樹賢在新聞發佈會上證實,第一輪巡視結束後,中央紀委根據中央巡視組移交的線索,立案檢查了廖少華等6起中管幹部違紀違法案件。
李成言認為,這是王岐山擔任中央紀委書記,在堅決查處領導幹部違紀違法案件反腐敗思路下,賦予中央巡視組更大權力、加大巡視力度的必然結果。
黃樹賢在新聞發佈會上表示:「針對過去巡視工作面面俱到、著力點多的問題,中央提出巡視工作要聚焦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
李成言認為,這意味著中央巡視組巡視重心由「相對全面」回歸其核心職能——發現和反映違法違紀線索。
「巡視組的反腐敗作用就是兩個,一個是找問題,一個是威懾。」李成言告訴記者。
巡視制度隨之改革——組建巡視組組長庫、一次一授權,實行巡視組組長不固定、巡視的地區和單位不固定、巡視組與巡視對象的關係不固定,選派有辦案經驗的人員參加巡視。
此外,巡視手段也在變化——中央巡視組到領導幹部擔任過「一把手」的地方「下沉一級」瞭解情況,抽查領導幹部個人有關事項情況。
中央巡視組的威懾力隨之顯現。
2013年10月,中央巡視組啟動第二輪巡視,10個巡視組分別進駐商務部、新華社、國土資源部、吉林省、雲南省、山西省、安徽省、廣東省、三峽集團、湖南省。
王岐山在中央巡視工作動員部署會上提出:「對重大問題應該發現而沒有發現就是失職,發現問題沒有客觀匯報就是瀆職,必須根據情況追究責任。」
11月1日上午,中央第十巡視組巡視湖南省工作動員會召開。湖南省委書記徐守盛稱,把這次巡視當作一次「健康體檢」。
一個半月後,童名謙在這次「健康體檢」中落馬。
中央紀委副書記、監察部部長黃樹賢表示,2013年,10個中央巡視組分兩輪對20個地方、部門和單位開展巡視,其中第一輪巡視中發現有價值的問題線索比過去增加5倍。中央紀委已對貴州省委原常委、遵義市委原書記廖少華,湖北省原副省長郭有明、政協原副主席陳柏槐,江西省人大原副主任陳安眾等涉嫌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立案調查。
制度反腐專家李永忠曾在接受法治週末記者採訪時表示:儘管整個體制是同體監督,作為「先頭部隊」的中央巡視組,卻充分發揮異體監督的優勢,及時看到聽到並發現問題,從而推動監督、查案工作的迅速跟上,促使整個反腐敗局面上的改觀。
增設內設反腐機構
2013年,自中央編譯局局長衣俊卿第一個被調查開始,到四川省政協主席李崇禧涉嫌嚴重違紀違法被調查,共有18位省部級官員落馬。
中央紀委、監察部反腐力度加強的背後,是內設機構反腐敗力量的加強。
黃樹賢在新聞發佈會上表示,中央紀委、監察部將工作重心聚焦反腐敗,整合優化了機關內設機構,增設兩個紀檢監察室。
2013年3月,中央紀委、監察部組織結構對外公佈,這是自1993年中央紀委、監察部合署辦公以來,首次對外公佈內設結構。
中央紀委、監察部當時共有27個內設機構,除了8個紀檢監察室,還有辦公廳、監察綜合室、預防腐敗室、研究室、宣傳教育室、案件審理室、案件監督管理室、執法監察室、信訪室等19個內部機構。
其中,8個紀檢監察室的職能即是負責直接查辦案件,是中央紀委處於反腐最前沿的部門。
根據分工,第一室至第四室,負責查辦中央國家機關和國有企業腐敗案件;第五室至第八室,則負責查辦地方各省的案件;第五室負責西南、西北地區,第六室負責華北、東北地區,第七室負責華東地區;第八室負責中南六省區。
2013年4月,中央紀委、監察部對內設機構進行調整,將8個紀檢監察室擴充至10個。
具體方案是,原本負責查辦西南、西北地區案件的第五室被拆分,負責西南地區5個省區市,新設第九室負責西北地區。第六室負責京、津、冀、晉四省市,查辦東三省及內蒙古自治區案件的工作由新設立的第十室承擔。
李成言向法治週末記者表示,新一屆中央紀委提出反腐敗戰略後,高效的反腐敗組織機構保障成為必須,在這種新的反腐敗形勢下,擴充一線辦案人員,增加和調整辦案機構,非常必要和及時。
在此次改革中,撤銷黨風室、糾風室、執法室、績效室,新設立黨風政風監督室、執法和效能監督室。
黃樹賢表示,通過調整,減少機構重疊和職能交叉,機構設置、人員配置進一步向辦案和監督工作傾斜。
此外,各地紀檢監察機關也對內設機構和議事協調機構進行了調整,31個省(區、市)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紀委、監察廳(局)參與的議事協調機構平均減少60%以上,辦案人員數佔到總數的五分之一。
據黃樹賢介紹,有17個省(區、市)紀委參照中央紀委做法,新設立1個至2個紀檢監察室,有的地方也結合實際建立辦案備用人員庫。
但李成言認為,相對於2013年中央紀委、監察部直接查辦31名中管幹部和地方各級紀檢監察機關查辦18萬多名公務人員,「我覺得辦案力量還很少,遠遠不夠」。
「應該進一步推動改革,增加辦案力量。以香港廉政公署為例,將近八成人在辦案。」李成言說,只有這樣,反腐敗才能堅定地一反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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