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在給予上海市自由貿易區這一特殊地位3個月後,中央政府已原則上同意批准再成立12個自貿區。
據參考消息網報道,新華社援引一位官方知情人士的話報道稱,這12個自貿區將包括一直強調與香港的經濟聯繫而遊說中央政府的廣東省,以及天津市。報道沒有提及另10個自貿區的信息。
一名政府知情人士稱,中央政府的高層官員已在天津和廣東完成實地調研,這兩個自貿區很可能在一年之後正式成立。
該知情人士表示,其他可能獲准成立自貿區的地區包括:島嶼遍佈、主營航運的浙江省舟山市,重要的港口城市青島,西南商業中心成都,中部城市武漢,以及電商巨頭阿里巴巴所在的杭州市。
新華社援引該消息人士的話稱,對於建設自貿區「基本上沒有特別的數量限制和時間要求,還是按照成熟一個批一個的思路」。
德勤會計師事務所中國稅務與企業咨詢部合夥人黃信安稱,增長受阻的香港應該抓住廣東成立自貿區的良機,與珠海橫琴新區、深圳前海新區、廣州南沙新區和澳門等毗鄰經濟區域更好地融合。
他表示,除了率先建立自貿區以外,廣東省和上海市還擁有發達的鐵路和公路基礎設施,並可以提供人才、金融服務、物流網絡和信息技術支持。
黃信安說:「由於所處的經濟和基礎設施發展階段不同,每個自貿區的發展速度不盡相同。競爭會變得十分激烈。」
一位駐在上海的研究人員稱,批准成立更多的自貿區並不一定會對上海的優勢造成影響,但此舉將增加新建自貿區的議價能力。
這位不願透露姓名的上海社會科學院研究人員說:「多個省市集體進行遊說可能會促使中央政府就金融自由化措施作出決定,例如人民幣資本項目可兌換。」
報道指出,律師和國外銀行普遍認為,央行制定的上海金融改革綱要「過於模糊和寬泛」,上海也一直在為得到更多優惠政策而奔走遊說。
埃菲社1月22日報道稱,據權威人士透露,目前已有天津和廣東省等十餘個地方獲得了中國國務院建立自貿區的批復。除天津和廣東已完成調研之外,其餘十個地方自貿區即將進入到多部委聯合調研階段,就具體方案展開論證,這個過程大約將持續一年多的時間。
包括浙江、山東、遼寧、河南、福建、四川、廣西和雲南等省,以及蘇州、無錫和合肥三個城市在內的十餘個地方均把申報自貿區列為2014年政府工作報告的重點工作。
中國商務部國際貿易經濟合作研究院院長霍建國指出,這些自貿區將來會成為新的開放舉措的試驗田,而且這種試驗區的產生也是中國經濟增長與開放的新亮點。
去年9月,中國掛牌成立了上海自貿試驗區。作為國家戰略的上海自貿區成為中國利用市場力量推動貿易和投資改革的試驗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