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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副局長開會遲到 事後遭免職


http://news.wenweipo.com   [2014-01-27]    我要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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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體報道繆瑞林點名遲到者的消息。

【文匯網訊】昨天下午,南京紀委官方微博「鍾山清風」發佈微博稱,在1月25日召開的全市城建城管環保工作動員大會上,溧水區城管局副局長俞立新沒有請假,而讓人代開會並遲到,經核實,決定給予俞立新免職、通報批評的處理。

據揚子晚報報道,昨天,「鍾山清風」這個微博發佈,引起了很多網友的熱議。「鍾山清風」稱,在全市城建城管環保工作動員大會上,溧水區城管局副局長俞立新在未履行任何請假手續的情況下,因家事私自臨時安排他人代會並遲到,給會議秩序造成不良影響。

記者注意到,前一天的媒體報道中指出,這名代開會的人遲到了10分鐘,進場後立刻就被市長繆瑞林逮到並怒責,當時繆瑞林就表示,從即日起,無論是市委開會,還是市政府開會,凡遲到的,第一,要向監察局說明原因,第二,要罰款,不論原因。而且當時還責成溧水區區長謝元回去處理。

「鍾山清風」表示,1月26日當晚,溧水區紀委調查核實後,決定給予俞立新免職、通報批評的處理。

記者發現,這個處理決定發出後,不少網友對這種「體現抓作風轉變零容忍」的處理結果表示稱讚,認為這是對幹部要求越來越高,反四風貫徹得堅決的一種體現,對作風懶、散的幹部問責,就是要加強對執行力的問責。「這是對幹部的一個嚴重提醒,讓更多的人不要以為制度就是掛在牆上的。」

也有網友表示,處理幹部也得有制度依據,不能今天不高興,腦袋一拍免職,明天高興,一句下不為例放過,覺得更應該向公眾說明其犯了幹部管理中哪一條哪一款。

據瞭解,溧水區紀委認定,俞立新的行為違反了該區關於加強作風建設的《雙十規定》,依據《南京市黨政領導幹部問責辦法》、《溧水區黨政領導幹部問責辦法》,經區紀委常委會研究,報區委常委會同意,決定給予其免職、通報批評的處理。

溧水區相關負責人還表示,「遵守黨的紀律是無條件的」,作為黨員幹部「不能把個人利益放在第一位」,必須「自覺接受組織安排和紀律約束」,「做到公私分明、克己奉公、嚴格自律」。下一步,溧水區將舉一反三,進一步加強組織紀律教育,強化幹部作風建設,切實做到有令必行,有禁必止,有紀必執,違紀必究。

      責任編輯:高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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