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你說任書記以來沒有插手過工程,之前有沒有?」——省紀委書記辛維光問文山州委書記納傑
「我以前在企業任職,沒有插手可能﹔現在有可能但不敢插手。」——納傑回答辛維光
「我愛人在事業單位工作,女兒在國外讀書。」——科技廳廳長龍江匯報說。
發言沒有掌聲,氣氛有些壓抑。1月26日下午,在雲南省紀委全委會上,8位州、市委書記和省管部門「一把手」向省紀委委員公開述廉。配偶在哪裡工作、有幾套房子、怎麼抓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等,述廉中都要一一作出說明。與會者現場對述廉人作出測評,還有紀委委員質詢述廉內容,現場讓人感覺「震撼」。
據雲南網報道,作為地方和單位「一把手」,8位述廉者既要說明自己抓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反四風等「面上的情況」,還要說明個人、家屬的具體廉政情況。如文山州委書記納傑在述廉中說:「擔任州委書記以來,我沒有插手過一宗土地交易,沒有搞過一項形象工程」﹔科技廳廳長龍江說:「我愛人在事業單位工作,女兒在國外讀書」﹔文化廳廳長黃峻說:「我在昆明有一套房子,其他地方沒有房產」。據悉,述廉對像故意隱瞞、迴避重要情況的,將予以通報批評直至黨紀、政紀處分。
「你先不要走,也不要緊張」,在聽完發言後,雲南省紀委書記辛維光叫住部分述廉者,現場就述廉內容發問。「你說任書記以來沒有插手過工程,之前有沒有」,他這樣問納傑書記。納傑回答:「我以前在企業任職,沒有插手可能﹔現在有可能但不敢插手。」「作為科技廳長,你怎麼看黨的政治紀律」,他問龍江廳長。辛維光強調:「公開述廉不能走過場。」
雲南此次「一把手」述廉包括六個部分,涉及執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政治紀律、民主集中制、廉潔從政的情況,還涉及社會公德、家庭道德方面需要向組織說明白的問題。記者看到,在廉潔從政方面,既包括執行中央「八項規定」的情況,也有執行雲南省「不直接分管人事、財務、物資採購和工程招標以及研究『三重一大』事項(指重大項目決策、重要幹部任免、重要項目安排和大額度資金使用事項)末位表態制度」的情況。
今後每年的雲南省紀委全委(擴大)會,將從述廉對像中抽取8-10名領導幹部述廉,所有省管「一把手」任內原則上都要述廉一次。述廉及測評情況要記入廉政檔案,並作為業績評定、獎勵懲處和選拔任用的重要依據。述廉對像測評得分低於70分的,將被提醒談話或誡勉談話,本人還要作出書面說明並限期整改,所在單位當年廉政考核不得評為優秀。
「在州里述廉和在這個場合述廉不同,」納傑告訴記者:「今天的述廉能讓領導幹部真正繃緊廉政弦,這個制度應該好好堅持。」「權力不會自動走進制度的籠子,」雲南省紀委領導表示:「公開述廉就是一種有力敦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