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據法制網報道,「麥明剛此前任東方市林業局林政股股長一職,這個副局長是剛剛任命的,結果不滿半個月就被檢察院帶走了。」 近日,記者從海南省人民檢察院獲悉,剛獲任命就「出事」的東方市林業局副局長麥明剛已因涉嫌違法發放林木採伐許可證罪,2013年12月18日被檢察機關提起公訴。
2013年下半年,這則有關東方市林業局副局長麥明剛在毫無徵兆的情況下,被檢察機關帶離東方調查一事在當地傳得沸沸揚揚。有質疑認為,這可能是選拔任用幹部過程中出現「帶病提拔」,從而發生這樣荒唐的事情。
由於麥明剛的任命和「出事」間隔的時間太短,因此在東方當地引發了「帶病提拔」議論。對此,東方市林業局及東方市委組織部有關負責人則否認了這一說法,稱對麥明剛的推薦、考察和任命符合有關程序。
《法制日報》記者採訪多個部門,瞭解到東方市林業局長上任不足半個月落馬的詳情。
任職未半月即被「帶走」
據當地媒體公開報道,麥明剛在海南省東方市林業部門已經工作了二十多年。47歲的他先後擔任東方市林業局林政股辦事員、設計室副主任、設計室主任、生態辦主任、林政股股長等職。
2013年7月9日,在經過一系列推薦、考察等程序後,東方市委組織部將他的情況和其他十多名擬提拔任用領導幹部人選的情況進行了公示。同年7月25日,東方市政府正式下發了關於麥明剛任職的通知,任命其為東方市林業局副局長(試用期一年)。
然而,《法制日報》記者瞭解到,2013年8月5日左右,麥明剛就被檢察機關帶走調查。事後,東方市林業局副局長麥明剛被檢察機關帶走調查一事在當地傳得沸沸揚揚,引起當地媒體的高度關注。
2013年8月23日上午,東方市林業局一位不願具名的知情人士向當地媒體證實,該局一名剛剛提拔任用的麥姓副局長,8月5日,在毫無徵兆的情況下,被檢察機關帶走調查。
「這個副局長是今年7月25日才被任命的,結果過了11天就被檢察機關的辦案人員帶走了。」該知情人士稱,麥明剛被檢察機關帶走調查頗受關注的主要原因,是其被提拔任用不足半個月的時間。
據海南省東方市林業局一知情人證實,麥明剛原擔任東方市林業局林政股股長一職,2013年7月9日,東方市委組織部公開發佈的《擬提拔任用領導幹部人選情況公告》中,麥明剛的名字排在第三位,7月25日,麥明剛被正式提拔任用為東方市林業局副局長一職。8月5日後,麥明剛被檢察機關辦案人員帶離東方市進行調查,再沒有回去上班。
組織部稱任命符合程序
「局長任命不足半月便落馬」,有人質疑認為,這可能是選拔任用幹部過程中出現「帶病提拔」,從而發生這樣荒唐的事情。對此此事,東方市林業局及東方市委組織部有關負責人接受媒體採訪時則否認了「帶病提拔」的說法,稱對麥明剛的推薦、考察和任命符合有關程序。
據東方市委組織部有關負責人介紹,按照幹部選拔任用的規定,對於擬提拔任用的幹部,先是由其所在單位民主推薦,之後組織部門進行考察,瞭解其各方面表現,同時向紀檢、政法等部門徵求意見,之後匯報上級部門研究決定,名單確定後進行公示,在徵求意見和公示階段,沒有收到有關麥明剛違法違紀的情況反映。公示結束後報有關部門下發任命通知,這一切都是嚴格按照程序來辦理的」。
這位負責人對媒體稱,在麥明剛的任用問題上,不存在「帶病提拔」的問題。如果是在推薦、考察幹部過程中,發現這名幹部存在問題,還要堅持任用,這才叫「帶病提拔」。麥明剛「出事」後,組織部門也很驚訝,這說明在以後的工作中對幹部考察任命還要進一步加強,同時也要更加廣泛地徵求意見。
隨後,東方市有關部門決定,鑒於東方市林業局副局長麥明剛在試用期間工作出現重大失誤,東方市委已決定結束麥明剛試用期,免去其林業局副局長職務,現正在按程序辦理。
群眾舉報存有失職瀆職
《法制日報》記者瞭解到,2013年8月6日,海南省檢察二分院以涉嫌違法發放林木採伐許可證罪對東方市林業局的工作人員麥賢波、麥明剛立案偵查。同年8月,東方市森林公安機局也以濫伐林木罪對海南一石材開發公司立案偵查。
根據檢察機關公佈的案情顯示:2013年4月初,群眾向海南省檢察院第二分院舉報東方市國界村有人毀損天然林。檢察機關迅速派員介入調查,發現海南明剛石材開發公司濫伐林木採石,同時發現東方市林業局工作人員存在瀆職失職行為。
有知情人士說,早在2011年,新華社等媒體就以《海南東方市開發商毀林反拿140萬生態補償款》為題報道了發生在該市墩頭灣的一起毀林事件。東方市林業局當時出面接受媒體採訪的即為時任該局生態辦主任的麥明剛,他表示為開發商發放補償款一事已經調查認定,而對於開發商毀林一事則稱,「我不在崗位上,不清楚」。
「作為一名幹部,對自己分管的事情說不清楚已經非常離譜,之後沒有受到責任追究和處理更是荒唐。」該知情人士評價說,東方市有關部門在麥明剛的任用問題上,存在「帶病提拔」的嫌疑。
記者隨後通過網絡搜索找到了一篇題為《海南省東方市出現荒唐事開發商毀林反獲政府補償》的報道,該報道指稱,墩頭灣300畝海防林早在2002年就被「開發商」毀掉了,海灘變成了沼澤泥塘。然而,在東方市國土環境資源局最新的「總規圖」中,這片區域仍標注為「林地」,承包管護這片海防林的農民領了9 年「護林費」,「開發商」得到政府部門發放的「退塘還林」補償款140多萬元。
據悉,2013年12月18日,檢察機關已經以涉嫌違法發放林木採伐許可證罪對麥明剛、麥賢波二人提起公訴,法院近日將會開庭審理。
說「法」:
多管齊下破除「帶病提拔」
眾所周知,「帶病提拔」是幹部選拔任用工作中廣為社會詬病的不正之風,也是當下最典型和極具危害性的「吏治腐敗」。如果不能有效遏制「邊腐邊升」、「邊升邊腐」等「帶病提拔」現象,不僅會嚴重挫傷那些乾淨幹事幹部的積極性,更會敗壞黨風政風甚至動搖執政基礎。因此,如何有效遏制幹部「帶病提拔」問題,是擺在各級黨委及其職能部門面前的一項十分重要而迫切的政治任務。
要杜絕幹部「帶病提拔」,首先,必須嚴格按照「以德為先,德才兼備」的原則選拔任用幹部,樹立正確的用人導向;其次,「帶病提拔」雖然有患「病」幹部善於偽裝「健康」的原因,但根源在公開、公平、公正的選拔任用機制未能得到嚴格落實,因此,遏制「帶病提拔」首先在嚴格落實幹部選拔任用的原則、條件和程序,只有把幹部選拔任用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裡,才能確保民主、公開、競爭、擇優和任人唯賢、德才兼備。第三,必須對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嚴格實行責任追究,對推薦失誤、考察失職的領導幹部要嚴肅處理,不管涉及到誰,都要一查到底。只有這樣,幹部剛獲任命就「出事」的事才會少發生,幹部「帶病提拔」才能得到有效遏制。(邢東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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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委組織部日前公佈了全省開展超職數配備幹部專項清理、「帶病提拔」幹部集中倒查和幹部破格提拔集中自查工作情況:2013年,全省有14名「帶病提拔」的縣處級幹部受到黨紀、政紀和刑事追究,嚴肅處理了4名違規破格提拔的有關責任人。省紀委、省委組織部受理「12380」舉報884件,直接查核涉及選人用人問題的舉報71件,對34人進行了組織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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