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鎮宏(資料圖片)。
【文匯網訊】據人民法院報報道,今天上午,河南省信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對廣東省委原常委、統戰部原部長周鎮宏作出一審判決,認定周鎮宏犯受賄罪、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