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實習記者郭燕 28日 內蒙古電) 近日,記者從呼和浩特市文化市場綜合執法局獲悉,將對舉報制黃、販黃、侵權及非法出版活動的有功人員進行獎勵。
據瞭解,舉報非法從境外引進光盤生產線非法複製光盤,按每條15萬—30萬予以獎勵,舉報非法採用相關設備組裝非法光盤生產線複製光盤的,按每條3萬—10萬予以獎勵。
此外對一般舉報人員,按每條所涉及出版物經營額的2%以內的獎勵金予以獎勵,舉報非法出版活動的生產、經營和運輸等設備,按每案罰沒款總額的10%以內的獎勵金。有特殊重大貢獻或所舉報的有關非法出版活動案件被列為全國重大要案的,可不受上述獎勵金限額的限制。有關部門將對舉報人的相關信息嚴格保密,確保舉報人安全,保證獎勵金足額發放到舉報人手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