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記者丁樹勇 昆明29日報道)據雲南省人民檢察院官方微博消息,3月29日,昆明市人民檢察院分別以涉嫌組織、領導、參加恐怖組織罪和故意殺人罪,依法批准逮捕昆明「3·01」暴恐案4名犯罪嫌疑人。
3月1日晚21時20分許,以阿不都熱依木·庫爾班為首的暴力恐怖團伙,持械衝進昆明火車站廣場、售票廳,見人就砍,造成29人遇難、143人受傷。該案經公安部組織雲南、新疆、鐵路等公安機關和其他政法力量40余小時的連續奮戰,於3月3日下午成功告破。該團伙共有8人(6男2女),現場被公安機關擊斃4名、擊傷抓獲1名(女),另3名亦在雲南某地落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