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清明節是民眾掃墓的重要時刻,卻有人乘機和小三偷情?
據中新網引述台灣今日新聞網報道,曾任台灣新北市某高中家長會前會長的男子,和一名家長會的女家長發生婚外情,去年清明節,男子趁家人掃墓時和小三在自家偷情,事後妻子調閱監視器發現憤而提告;這對偷情男女各被判處6個月徒刑、可繳罰金18萬元(新台幣,下同)代替拘役。
據調查,該名男子姓林,家中經營銀樓,他本是新北市一所私立高中的家長會前會長,之後與一名已婚的連姓女會員發生婚外情。去年3月起,林男便常趁店內晚間打烊時和連女幽會,甚至在去年清明節當天,索性暫停營業一天,直接約連女到店內偷情。
事後林妻接獲朋友密報,調閱監視器畫面,果真發現丈夫和連女偷情的過程,憤而怒告連女通姦,連女丈夫也提出相關照片和關鍵錄音,同時對2人提告。
林男和連女在偵查時都否認通姦,直到法院審理後才坦承姦情,但2人都未獲林妻和連女丈夫的原諒與和解,法院最後依通姦罪判處2人各6個月徒刑、得易科罰金18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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