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首頁 > 即時新聞 > 即時國際 > 正文
【打印】   【評論】   【推薦】  【關閉】  

索賠馬航遠比法航空難更複雜


http://news.wenweipo.com   [2014-04-16]    我要評論

【文匯網訊】4月16日,MH370航班失聯第40天。在法律專家們看來,談判可能是最好的途徑。國家檢察官學院教授周其華說:最好爭取談判解決,因為程序少,而且得到的賠償數額更多一點。而如今的马航事件可能远比当年的法航空难更为复杂。

據法治週末報道,

在此之前,由北京市政府牽頭、外交部等多部委參與的馬航事件應急服務工作組已對外宣稱,法律索賠工作已經啟動——應急服務工作組增設了索賠法律工作組,並由各省市挑選精幹律師處理中國失聯乘客家屬的集體索賠。

「由於對家屬的賠償不可能等到若干年後一切塵埃落定的時候才賠償……啟動對家屬的預先賠償措施,緩解所有家屬的家庭經濟壓力。」4月10日,在中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學研究會主辦的「馬航事件賠償責任專家座談會」上,曾經深度參與法航空難事件處理的律師朱媛媛引述當年的法航事件這樣說。

當然如今的馬航事件可能遠比當年的法航空難更為複雜。不過法律專家認為,在MH370失聯16天後,馬來西亞總理宣佈飛機「終結」於南印度洋,乘客無一生還,這一結論使現階段啟動索賠變得可行。

朱媛媛說,她也報名參加了此次北京市律師協會遴選馬航事件索賠律師服務團,但她告訴法治週末記者,她仍沒有得到來自律協的消息,確定自己是否入選。據悉此次報名的北京律師不在少數。

負責此事的北京市律師協會副會長張巍並沒有向法治週末記者透露律師服務團組建及索賠法律方案的相關進展,她告訴記者應當向司法部獲得相關信息。

官方聯動

從目前的各種情況來看,馬航事件可能是中國政府投入最大的國際「空難」事件。從失聯消息傳出至今,中國政府站到了事件的最前端。

在3月8日當天,中國官方就宣佈立即啟動一級應急響應,成立馬航失聯客機應急反應領導小組,下設協調聯絡組、應急機動組、服務保障組、信息宣傳組,立即開展各項應急工作。

兩天後,由外交部、公安部、交通運輸部、民航局組成的中國政府聯合工作組抵達馬來西亞,應對馬航客機失聯事件。

在中國乘客家屬安頓酒店所在地北京,政府的工作則更為細緻周全——北京市政府已在四方面為失聯客機乘客家屬提供配合保障:一是提供住宿、交通車輛等後勤保障服務;二是積極熱情地為家屬辦理護照開通綠色通道;三是在家屬接待點設置醫療救助小組和心理咨詢人員;四是準備為親屬提供法律救助服務。

這可能多少能令馬航上的中國乘客家屬感到安慰。乘客家屬在接受採訪時多次表態,「中國政府應該為我們說話,為我們做主……」

家屬還稱,每日開溝通會是沒有意義的,必須依靠中國政府。家屬代表還收集了盡可能多的家屬簽名,希望將信件交給中國政府工作人員,轉交政府高層。

馬航失聯事件也影響到了其他方面。據報道,原定本月16日抵馬的一對中國大熊貓,目前的行程期限被無限期推延。媒體分析稱,中方突然有此決定,是基於對飛機上乘客和機組人員家屬的尊重。

在MH370失聯當天,中國的保險公司也都接到了來自它們的主管部門中國保監會的緊急通知,要求它們建立應急中心,聯繫乘客家屬,開展救援理賠工作。

儘管三月下旬時,國內的幾家大的商業保險公司根據其統計確認的客戶數,均表示已開始或完成部分客戶的預賠付工作,但也有許多乘客家屬在同一時間表示,飛機仍舊下落不明,在這種情況下考慮保險問題為時尚早。

在MH370失聯後的10天後,中國政法大學國際法學院、中國政法大學航空與空間法研究中心也出具了一份極為專業的「馬航客機MH370失聯事件應對措施建議」。據法治週末記者瞭解,這也是在北京市政府向這所法科院校進行過咨詢後作出的。

在上述建議中,針對索賠一事,建議是由政府組成談判小組,談判方可包括馬航、馬來西亞政府、家屬與保險公司;或談判不成功,政府可以指導家屬聘請律師團,代理遇難乘客的中國籍家屬,向馬航提起損害賠償訴訟。

不過,該條建議其實在法律專家中存在爭議。中國政法大學國際經濟法學研究所所長史曉麗對法治週末記者說,有些學者並不贊同這樣的處理方式。由政府主導空難的民事索賠並不是一種國際慣例,而且她認為將原來單純的民事糾紛上升到國家層面,變成國與國之間的事,容易使兩國大局受到影響,難有退路。「民事糾紛避免政治化,這是基本原則。」她說。

法律費思量

當索賠提上議事日程之後,MH370失聯事件的複雜性就顯現出來了。

在法律專家們看來,談判可能是最好的途徑。在4月10日的專家座談會上,國家檢察官學院教授周其華就說:「最好爭取談判解決,因為程序少,而且得到的賠償數額更多一點。如果到法院,就完全按標準,沒有伸縮。」

儘管如此,對於可能即將到來的訴訟也沒有被排除。

首先,可以告誰?專家們承認,從目前的信息來看,恐怕馬來西亞航空公司是唯一確定的責任主體。潛在的被告卻可能有多個,比如未盡安檢之責的機場、產品製造缺陷的波音公司或其他飛機配件製造商、恐怖襲擊的資助者,等等。但是目前一切猜測都未能證實。因此,一名印尼乘客家屬委託律師在美國就此事件提起的首項法律訴訟已被芝加哥當地法院駁回。

乘客家屬可以起訴航空公司,是基於乘客因航空事故而死亡,但目前飛機仍然不明原因失聯的狀態給這種起訴增加了困難。不過與會專家們普遍認為,3月24日馬來西亞總理對MH370失聯事件宣佈的結論暫時掃清了這一障礙,家屬起訴馬航是可行的。

「如果將來查明除了馬航之外的其他人對空難的發生也有責任,乘客家屬還可以再向其提起損害賠償訴訟,並且這些訴訟不會相互排斥。」史曉麗教授告訴記者。

其次選擇在哪裡起訴,這也是個頗費考量的問題。

史曉麗教授介紹,如果選擇起訴馬航,該訴訟應該適用2003年11月生效的規範國際航空運輸的《蒙特利爾公約》,該公約適用於出發地和目的地均在公約締約國的運輸。目前,馬來西亞、中國和美國都加入了該公約。

而根據《蒙特利爾公約》的規定,可供選擇的起訴地包括承運人住所地或主要營業地;訂閱國際航空運輸合同的營業地(購票點)、目的地;旅客的永久居所地且承運人在該地有機構。就中國的乘客家屬而言,實際上就是能夠選擇在中國或者馬來西亞起訴馬航。

儘管有學者承認,選擇中國的法院起訴是最簡單便捷的,但週四的研討會上一種更為普遍的觀點卻認為,受中國法律賠償責任的限制,在中國起訴獲得的賠償可能不高。學者們對中國民航總局2006年頒行的《國內航空運輸承運人賠償責任限額規定》提出了廣泛的批評,根據這一規章,每名旅客獲得的賠償被限定於不高於40萬元。

法治週末記者後來向史曉麗求證這一法律問題時,她解釋說,事實並非如此。「不論在中國還是馬來西亞起訴,都應該適用《蒙特利爾公約》,而不是中國或馬來西亞的國內法。如果關注中國和馬來西亞法院判例用以參考的話,也應該是關注這些國家的法院適用《蒙特利爾公約》的情況。」

而《蒙特利爾公約》並沒有對人身損害賠償設置上限,「生命無價」。根據公約規定,承運人的賠償責任分為兩個梯度。第一梯度內,馬航無論是否有過錯,均應承擔11.3萬特別提款權的賠償責任,在第二梯度內,如果馬航無法證明自身無過錯,那麼還須承擔11.3萬特別提款權之外的賠償責任。

特別提款權,是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創設的一種儲備資產和記賬單位,每天由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公佈其匯率,例如記者查詢當日11.3萬特別提款權即約為108萬元人民幣。

史曉麗教授同時提到,家屬在主張賠償時,仍然需要舉證證明乘客死亡帶來的具體損失,才能夠得到法院的支持。

「索賠訴訟不會曠日持久」

在4月10日的座談會上,朱媛媛分享了她在代理法航空難家屬索賠的經歷。

2009年6月1日法國航空公司一架從里約熱內盧飛往巴黎的447號客機墜入大西洋,機上228名乘客(其中9名中國乘客)和機組人員全部遇難。447號客機的第一片殘骸在一周後被發現,兩年後飛機黑匣子才找到。法航空難事件因與此次的MH370失聯事件某些相似性可類比而重新受到關注。

朱媛媛介紹說,當年在事發後兩三個月左右,法航公司邀請所有的死難者家屬到事發的海域去悼念,在事發一年後,在法國為死難者建了紀念碑,讓家屬到歐洲去參加祭奠活動,兩年後找到遺體,經過一系列複雜的程序後,遺體仍然安排運送回國。所有這些由法航承擔費用。

「對於家屬而言,這些精神撫慰是他們心中第一重要的。」朱媛媛強調說,作為代理案件的律師也應當將精神撫慰放在第一位。

朱媛媛也呼籲與會的學者與媒體關注民航總局前述規章(40萬賠償上限)的負面影響,她坦承雖然在法航索賠時這一規章並不適用對國人而言是好消息,但其實在談判時仍然會成為對方的談判籌碼被屢屢提及。

朱媛媛沒有透露法航空難的中國乘客家屬獲得的具體賠償數額,她提到他們最終是通過與歐洲一些發達國家的乘客家屬抱團取暖的方式為中國乘客家屬爭取到發達國家的賠償標準。

「馬航事件呢,我們中國有154位遇難乘客,我們是最大的家屬團,如果我們的國內法只是40萬元這麼低的標準,我們如何抱團取暖呢?」她最後問道。

接受法治週末記者採訪時,史曉麗教授說,實踐中有可能出現各國乘客家屬最終獲得的賠償數額差別較大的情況,但這並不是因為適用不同法律造成的。「無論是哪國乘客,只要適用《蒙特利爾公約》,賠償標準是相同的。造成這種差異的原因取決於每個乘客的具體情況不同,例如生活居住地、收入情況等。」

「在選擇起訴地時,訴訟的經濟成本和時間成本是應該考慮的因素。」史曉麗說。

但她並不認為馬航事件的索賠程序將會曠日持久。她分析說,從已有國際空難的處理情況看,許多情況下是由航空公司與乘客或乘客家屬通過協商解決,進入訴訟階段的情況並不是很多。由於馬航MH370涉及眾多中國乘客,如果絕大多數選擇在中國起訴的話,法院處理案件的工作量會很大。但是,相信中國法院會對MH370賠償案件的處理有統籌的考慮和處理原則。只要乘客家屬能夠證明馬航發生了空難,賠償的處理並不是很複雜,而且中國法院的訴訟排期也不會像有些國家的法院那樣拖很長時間。

「而且中國法院也有處理國際空難賠償案件的經驗。從這些角度來講,選擇在中國法院起訴會更加有利。」史曉麗說道。

消失的MH370
      責任編輯:張斐
中國海軍海上閱兵因馬航搜索取消      [2014-04-16]
習總牽掛馬航 接見空軍高級將領      [2014-04-15]
海軍發言人:海上閱兵活動因馬航客機搜尋未果取消      [2014-04-15]
馬航事件後中國赴馬遊客銳減七成      [2014-04-15]
馬否認失聯客機駕駛艙曾撥電話      [2014-04-13]
美媒稱MH370黑匣子電池或已耗盡      [2014-04-13]
澳總理:搜索水域縮至「40X50公里」      [2014-04-13]
澳總理:馬航黑匣子在數公里範圍內      [2014-04-12]
澳洲馬航消息混亂 官方說法相左      [2014-04-11]
馬航衝擊旅遊 大馬業界赴華推銷      [2014-04-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