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近日,廣東揭陽市榕城區人民法院於4月9日首次開庭開庭審理上浦村村民與租地公司發生衝突一案,起訴了16名被告人,連審三天至深夜,第一被告人吳桂存被控尋釁滋事等多個罪名。
據京華時報報道,近日,廣東揭陽市榕城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上浦村去年2月22日發生的村民與租地公司發生衝突一案。檢方起訴了16名被告人,其中包括與上鋪村簽訂租地合同的萬豐投資發展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羅勤南,股東吳桂存、郭武財等人。
記者從廣東揭陽榕城區法院獲悉,揭陽上浦事件一審將不再開庭審理,宣判日期尚未確定。
此案於4月9日首次開庭,連審三天至深夜,第一被告人吳桂存被控尋釁滋事等多個罪名。辯護律師劉笑宇表示,檢方指控其涉嫌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但無證據支撐最能體現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特徵的行為,「整個偵查階段不許被告人會見律師足以說明案件存在很多問題」。
劉笑宇表示,吳只是與上浦村簽訂租地協議的萬豐公司股東,與另兩名被告人僅是股東關係,並非黑社會性質組織中領導與被領導、控制與被控制關係。對於檢方指控吳桂存行賄一事,吳桂存當庭雖承認曾送錢給李文烈及王旭榮,但僅基於個人友情,並未因此謀取不正當利益。
此外,劉笑宇認為,被告人吳桂存實際在萬豐公司已投資1700餘萬元,遠遠超出萬豐公司的註冊資金,並無虛報註冊資本謀取非法利益的行為。控方雖指控吳涉嫌隱匿、故意銷毀會計憑證、會計賬簿罪,但證據證明其事先並不知情、更未參與,唯一的關聯是其是該公司股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