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煙台市芝罘區奇山街道辦事處梁家村的果園原本種植著櫻桃和各種果樹,但是,在幾年之前,果農們突然接到了果園要被徵用的通知。
2008年砍了400畝 2010年砍了1300畝
據山東廣播電視台公共頻道《民生直通車》報道,兩年時間徵用的這一千多畝果園就是梁家村全部的土地,記者瞭解到,梁家村沒有耕地,所有的村民都是承包山上山下的這些果園來種植果樹,所有的生活來源也都靠種植果樹。 但是,村民們還是接受了果園被徵用的事實,補償款也發放了,可是,四年過去了,山上山下的果園只有一小部分剛剛開始動工蓋樓,剩下的都佈滿了荒草。 而同樣的情況,在梁家村的鄰村福臨夼村也存在。村民告訴記者,他們村的果園是在2008年和2011年分兩次被徵用了,而村民們得到的通知是這裡要進行整體的南山旅遊開發,在福臨夼村村委院內,記者看到了南山旅遊開發項目的簡介,但是多年的風吹日曬,這面牌子已經褪色變得不那麼清楚了,為什麼梁家村和福臨夼村山上山下遍佈的果園被徵用後卻荒廢了這麼多年呢?而村民們也是看在眼裡急在心裡,而由於沒有任何的耕地了,有的村民在這些荒地裡種了點菜供自家食用。
記者來到煙台市芝罘區國土資源局,征地管理科的一位工作人員告訴記者梁家村的一千多畝果園當時徵用是要進行舊村改造的,而福林夼村的一千多畝果園也確實是有一個旅遊開發項目。 但是為什麼四年過去了,原本的果園現在只見到了荒草,卻沒有被利用起來呢?這位工作人員告訴記者,現在這兩塊地都是歸煙台市政府統一規劃的。計劃有,地也徵收了,一天天的這麼荒廢,這位工作人員說,他們也覺得挺可惜。
大面積的土地閒置這麼多年,難道真的沒有相關的法律法規來制約這種行為嗎?
濟南眾英律師事務所律師蔣靖:「在土地出讓之後 按照土地管理法的規定 應該兩年之內進行開發 並且達到足夠的投資額度 如果達不到 政府有權把土地收回 向這裡所談到的這個情況 目前這個土地僅僅是被徵用了 但是還沒有被出讓 那麼由於土地徵用之後長時間的閒置 實際上是地方政府對土地的利用效率上存在延時 那麼像這種情況 應該是由地方政府來調整土地的使用政策 或者對徒弟的用土進行評估和修改 提高土地使用的效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