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中國最高權力機關24日通過史上最嚴格的環保法修訂案。新環保法將於明年1月1日施行,此舉為深受環境問題困擾的世界第二大經濟體提供最有力環保法律後盾,有助於扭轉伴隨其經濟快速發展而生的生態環境惡化趨勢。
據新華網報道,歷經四次審議,環保法修訂案24日經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八次會議表決通過。此間環保專家認為,修訂後的環保法有可能成為現行法律裡面最嚴格的一部專業領域行政法。
修訂後的環保法,進一步明確了政府對環境保護的監督管理職責,完善了生態保護紅線、污染物總量控制、環境監測和環境影響評價、跨行政區域聯合防治等環境保護基本制度,強化了企業污染防治責任,加大了對環境違法行為的法律制裁,還就政府、企業公開環境信息與公眾參與、監督環境保護作出了系統規定,法律條文也從原來的47條增加到70條,增強了法律的可執行性和可操作性。
已經實施25年的《環境保護法》,與經濟社會發展特徵和新理念明顯不相適宜,存在操作性不強、環保執法疲軟等問題。
與此同時,長期過多追求GDP增速的粗放發展模式,導致了由大氣、水、土壤等共同構成威脅人民健康的立體污染。環境問題成為中國最大的民生問題,影響社會安寧和經濟發展,考驗中共執政能力。
廈門、大連、四川什邡、江蘇啟東、浙江寧波等地先後爆發「涉環保群體性事件」;非法捕殺野生動物事件持續引發關切;不安全食品成為長期輿論關注點。
如何從制度和立法層面緩解減少公眾的環境恐懼感和對政府的不信任感,平衡公眾訴求與經濟發展關係,探索現代社會發展路徑,已成為中國發展中的重要命題。
對任何一個國家來說,環境治理都是一個綜合的問題,也是難題。中國環保專家指出,必須用改革的辦法,從制度入手,將治理霧霾納入全面、完善、長效的機制體系和思維模式裡。
中共十八大提出「美麗中國、永續發展」的概念,並首次將生態文明寫入黨章。
在中共十八屆三中全會通過的《決定》中,生態文明建設成為重要的改革議題之一,並提出「推動形成人與自然和諧發展現代化建設新格局」。
處於全面建成小康社會關鍵階段的中國,已經啟動全面深化改革的進程。環保部生態紅線劃分專家組組長高吉喜說,城市的治理、規劃就是控制污染的源頭,要堅持新型工業化、信息化、城鎮化、農業現代化同步發展。
中國工程院院士曹湘洪呼籲,推進水、電、氣、油等領域價格改革,讓污染者承擔更多成本。
全國人大環境與資源保護委員會主任委員陸浩在談及「十二五」節能減排目標任務時指出,從根本上講,只有完善相關法律法規和標準規範,才能將節能減排納入有法可依良性發展的軌道。
2011年環保法的修改被列入十一屆全國人大的立法計劃,之後歷經四次審議、兩次公開徵求意見,終於在3年後的4月24日塵埃落定。
高吉喜指出,新環保法強化了政府責任,將政府責任拓展到「監督管理」層面,治污成績也將作為地方官員評估指標之一。「總之,對政府責任的構建是全面的,多元的,深入的。」
由於缺乏法律授予的權力,環保部過去只能進行一次性的全國檢查行動,公佈污染者名單等。違法企業往往在交納遠低於守法成本的一次性罰款後,就可以繼續污染環境。
未來,環保部將擁有更多法律權力,對環境破壞行為和相關責任單位採取更為嚴厲的懲罰措施,包括關閉污染企業,沒收污染設施、設備等。
此外,生態保護紅線的完善,將使可能產生污染的工業不得進入受保護的區域,包括國家重點生態功能區、生態環境敏感區和脆弱區等。
新環保法修改的內容,還包括加強環境保護宣傳,提高公民環保意識;對舉報人的保護;擴大環境公益訴訟主體等。
高吉喜認為,保護舉報人為草案四審中首次出現,為公民監督政府與污染責任人提供了制度渠道和良好環境,將鼓勵更多公民自覺參與到環保事業中。隨著環境公益訴訟制度的完善、相應社會組織公益訴訟主體資格的確認,未來會有更多受到污染損害的企業或個人提出民事賠償要求,追究污染企業負責人責任。
中國環保法律體系包括30多部相關法律和90多部行政法規,作為主心骨的環境保護法,未來勢必與隨之做出修改的相關專門法律一起,形成中國生態文明保護的「制度籠子」,護航美麗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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