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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計委談失獨:無法律規定必須補償


http://news.wenweipo.com   [2014-04-26]    我要評論

【文匯網訊】2012年6月,兩千多名失獨父母聯名向國家計生委遞交了《關於要求給予失獨父母國家補償的申請》,希望針對失獨家庭建立保障制度。昨天下午,他們終於拿到了國家衛計委的答覆意見書。

據法制晚報報道,答覆稱,給予失獨家庭國家行政補償沒有法律依據,將繼續協調相關部門做好對獨生子女死亡家庭的扶助關懷工作。失獨者代表笛媽表示,他們會對此答覆提起行政復議,繼續推動保障制度建立。

最新進展 等待近兩年申請者昨天得回復

在2012年6月遞交的申請中,失獨父母認為,「他們作為公民履行了計生這一義務,但是最後卻失去了自己的唯一贍養人,這樣的犧牲不能被忽視」。

但他們目前沒有看到國家衛計委有針對失獨群體所建立的實施養老保障的細則條款,僅在國衛家庭發【2013】41 號文件對失獨者按照困難家庭對待,只給予困難扶助,「扶助只是政府做的一種慈善,而我們需要的是補償。」

4月21日,全國240餘名失獨者代表再次進京等待回復。當天上午,國家衛計委相關負責人和他們約談時承諾會在週五給出書面回復。

昨天下午3時許,北京的失獨父親「淡定」(網名)便已經坐不住了,自行乘車到衛計委門口等著。「4點左右,那邊信訪處的辦事員就給打電話了,我到東門拿到了這份答覆」,「淡定」說。

衛計委 補償無法律依據繼續協調相關部門

昨天晚上,記者從失獨父母代表手中看到了這份《國家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信訪事項答覆意見書》。

答覆稱:「廣大計劃生育家庭為控制我國人口過快增長、促進經濟社會發展作出了貢獻。黨和政府高度重視解決獨生子女死亡家庭的特殊困難」,「但是,對獨生子女死亡家庭給予國家行政補償沒有法律依據。」

答覆指出:「國家自2008年全面實施計劃生育家庭特別扶助制度」,「並於2012年提高了特別扶助金標準,各地也結合實際制定出台了一系列扶助關懷的政策措施」,「自2014年起,將獨生子女死亡家庭的特別扶助金標準分別提高到城鎮每人每月340元,農村每人每月170元」。

答覆的最後表示,「國家衛生計生委將繼續協調相關部門,進一步做好對獨生子女死亡家庭的扶助關懷工作」。

失獨者將提起行政復議 希望有法律保障

今天上午,領頭遞交申請的失獨母親笛媽告訴記者,「淡定」將答覆發給她後,她立即在群裡告訴了大家。

由於此前衛計委相關負責人曾口頭給過類似回復,所以笛媽和代表們對這個答覆並不意外。但是群裡有些未來京的失獨父母看到這個回復後表示很失望。

據笛媽稱,大家認為這一答覆是將責任推給了人大立法,「行政是應該有自由量裁權的,不能說因為沒有法律對失獨家庭的明文規定就不管了,但法律是要保障公民的合法權益的,我們要的就是這個」。

接下來他們將對此回復以及國衛家庭發【2013】41 號文件提起行政復議,希望借此可以推動維護公民合法權益的制度的建立。

修正法律模糊條文 政府可設專門組織

今天上午,關注失獨群體十餘年的中國人口福利基金會副理事長苗霞表示,「無論是在獨生子女在死亡前後的一些幫助和責任明晰上,還是在失獨後對父母的養老送終方面,政府都應該給一個承諾」。

苗霞建議,可以通過修正法律中定義模糊的條文,將扶助獨生子女傷殘、死亡的責任明晰,讓失獨者們不再求助無門,以及各級政府部門設立專門負責失獨群體的組織,失獨者遇到各種困惑都能及時給予幫助等。

例如,在獨生子女去世時,國家應給予失獨父母法律上的支持,明晰獨生子女在各種情況下出現事故的責任追究;希望能夠有相關社會組織在獨生子女家庭出現問題的第一時間給予關心和關注,在生活中有社區和組織為他們安排活動,在精神上給予幫助;醫療方面,則希望能夠對醫院出台相關規範,因為一般要求有子女陪伴或簽字的情況,對他們進行特殊照顧;最後是養老送終,能夠給他們一個承諾或是期許。

      責任編輯:朱畢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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