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記者駱佳 鄭州綜合報道)4月28日,商丘市中級人民法院對原平頂山市人大常委會主任薛新生受賄案一審公開宣判,以受賄罪判處被告人薛新生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違法所得予以沒收,上繳國庫。
同日,平頂山市中級人民法院也對原周口市政協副主席任連軍貪污、受賄案進行公開宣判,以受賄罪判處被告人任連軍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以貪污罪判處其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決定執行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違法所得予以沒收,上交國庫。
據悉,薛、週二人在其任職期間,利用職務之便,大收賄賂。經法院查明薛新生先後收受他人財物共計人民幣1016.3278萬元、美元13萬、港幣2.5萬元、面值46萬元的購物卡(券)。 任連軍更是以各種名目侵吞公款共計1229余萬元;非法收受他人現金、銀行卡、美金、黃金、住房、手錶等賄賂500餘次,共計價值人民幣2293余萬元。
兩地法院都認為二人犯罪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從重處罰,但鑒於二人能如實供述犯罪事實,認罪態度較好,且有積極退贓情節,故酌情對其從輕處理。宣判後,二人均表示服從判決,任連軍當庭表示不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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