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記者張仕珍 西安報道)陝西省本月1日起開始施行新的《省級機關差旅費管理辦法》,對公務出差所發生的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補助費和市內交通費做了新規定。根據《辦法》,省級以下領導,即便是廳局級幹部,出行乘飛機也只能乘坐經濟艙。若未按規定等級乘坐交通工具,超支部分將由個人自理。
按規定等級乘坐交通工具
《辦法》明確規定,工作人員因公到常駐地以外地區出差乘坐火車、輪船、飛機等交通工具所發生的費用可報銷,但需按規定等級乘坐交通工具。其中,省級及相當職務人員可乘坐火車軟席,輪船一等艙,飛機頭等艙;廳局級及相當職務人員可乘坐火車軟席,輪船二等艙,飛機經濟艙;其餘人員則乘坐火車硬席,輪船三等艙,飛機經濟艙。若未按規定等級乘坐交通工具的,超支部分由個人自理。
出差自行用餐 不得向下級單位轉嫁差旅費
在住宿和用餐方面,《辦法》亦做了相關規定。省級單位人員赴外省和省內出差,分別按照財政部和省財政廳統一發佈的分地區住宿費限額標準執行;省級及相當職務人員住普通套間,廳局級及以下人員住單間或標準間。餐費方面,出差人員則應自行用餐,若由接待單位統一安排用餐,應向接待單位交納伙食費。
《辦法》並明確要求省級單位加強對本單位工作人員出差活動和經費報銷內控管理,對差旅費報銷進行審核把關,確保票據來源合法、合規,並不得向下級單位、企業或其他單位轉嫁差旅費。陝西省財政廳將會同有關部門對省級單位差旅費管理和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若違反規定,《辦法》明確將由省財政廳會同有關部門責令改正,違規資金應予追回,並視情況予以通報。對直接責任人和相關負責人,報請其所在單位按規定給予行政處分。涉嫌違法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