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實習記者白明珠 15日內蒙古電)日前,記者從內蒙古人民檢察院瞭解到,5月13日上午,內蒙古鄂爾多斯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額爾敦倉涉嫌受賄、貪污、巨額財產來源不明,共貪污受賄2400餘萬,在呼和浩特鐵路運輸中級法院一審開庭。
據瞭解,經內蒙古人民檢察院依法查明,2001年到2013年期間,被告人額爾敦倉利用其職務便利,在工程承攬,結算,資金審批及拆借,項目審批,土地批復,產品銷售,職務陞遷,幹部任用和人事調動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先後索取和收受47人,以個人或單位名義所送財物,折合人民幣共2053.92萬元,其中夥同情婦共同受賄40萬元。2007年到2011年期間,額爾敦倉侵吞公款共計人民幣365萬元,另有200多萬元財產不能說明來源。
內蒙古人民檢察院呼和浩特鐵路運輸分院認為,被告人額爾敦倉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財物,並利用本人職權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為,為請托人謀取不正當利益,收受請托人財物,其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條、第三百八十八條第一款。被告人到案後如實供述自己涉嫌受賄的犯罪事實,最終被以受賄罪,貪污罪,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