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廣西貴港市公安局15日通報,5月12日下午,廣西貴港市覃塘區黃某某等人組織同村屯的60多名群眾圍堵覃塘派出所,嚴重擾亂公安機關正常辦公秩序。貴港公安機關對以黃某某為首的11名組織者依法刑事拘留,對15名積極參與者依法行政拘留,其餘人經教育後釋放。
據新華網報道,公安機關初步查明,覃塘區覃塘鎮覃南村六岸屯黃某某2008年因故意傷害罪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刑滿釋放後,黃某某為獲取非法利益,向覃塘區某企業索要數萬元「好處費」。在被拒絕後,黃某某多次組織、煽動村民干擾企業正常生產生活,並煽動村民在企業土地強行種植莊稼。今年5月12日上午,公安機關組織警力對非法侵佔企業土地情況進行處置,部分村民被口頭傳喚到派出所調查。黃某某組織、煽動同村屯60多名群眾圍堵派出所大門,並在微博、論壇發佈謠言。
貴港公安機關通報稱,所謂「征地」的土地原是貴港市覃塘林場的國有土地,2008年某公司經過法定程序依法取得土地使用證。2013年7月開始,黃某某與其父散佈該地是祖宗自留地的說法,並向村民承諾能「要回」該地,所得利益其本人占30%,村集體占70%。黃某某要求本村屯住戶按人頭每人出資10元作為「活動經費」,並以「不願出資簽字的等於放棄將來利益」要挾村民。
目前,案件仍在進一步調查審理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