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記者 傅龍金 福州報道)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日前新設生態環境審判庭,據悉,這是內地首個省級生態環境審判庭。
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黨組書記、院長馬新嵐向生態環境審判庭庭長祝昌霖、副庭長李和平及池力頒發任命書,以期加大福建生態環境的司法保護力度,創新完善生態環境審判工作機制。
據介紹,新更名設立的生態審判庭前身為福建高院林業審判庭,福建高院並聘請環境科學、林業、海洋、地質以及水利等領域的12名專家學者,擔任生態環境審判技術咨詢專家,以提高生態環境案件審判質量,健全審判工作機制,提高司法公信力。
聘12生態專家提供技術支持
馬新嵐表示,福建將積極創新和試點推開符合省情、可複製、可推廣的生態司法保護模式。全面推廣生態環境專業化審判,積極推動全省各級法院統一設立生態環境專門審判庭,歸口審理涉及生態環境的各類案件。注重加強與檢察、林業、環保、海洋漁業、國土資源等有關部門的協調聯動,推進生態環境跨流域、跨行政區域的協同保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