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據北京晚報報道,11日,中國工程院第十二次院士大會進行到第三天,備受關注的《中國工程院章程》修訂案上午進行表決。據與會院士透露,此次修訂幅度不大,在提名渠道上有所調整,修訂方案將每位院士的提名候選人數增加至三人;可提名候選人的推薦單位限制為中國科協。對於院士的退出,做了詳細規定,增加了如有院士違反科學道德等行為,將實行退出機制。
根據此前的章程,院士候選人可通過以下兩種途徑提名:一是本院院士可直接提名候選人。每次增選,每位院士提名候選人數不超過兩名;獲得不少於本學部三位院士提名的候選人為有效。二是各有關工程科學技術研究、設計、建造、運行機構,學術團體,高等院校,企業等,可按規定程序並經過民主推薦和有關部門、省、自治區、直轄市遴選後,提名候選人。
對居住在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和台灣省以及僑居他國的中國籍學者、專家的提名,按第一種途徑進行。不受理本人申請院士候選人。
對於提名渠道的調整,有的院士認為,中國科協是一個龐雜機構,專業性是否夠強值得商榷;也有院士表示,去除了繁雜的利益相關方,有利於保證院士評選質量。
此外,據有關院士透露,為保證入選院士質量,此後院士的增選流程將多加一步,即在本學部獲得選舉通過之後,還需全體院士進行表決。
針對院士退休的問題,一位與會院士表示,院士本來就是個榮譽稱號,談及退休的問題顯得「很滑稽」,因此此次修訂對於退休問題作了迴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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