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記者 崔國清 通訊員 姜媛媛 蘭州報道)蘭州市計劃至2016年底,力爭用3年時間完成9萬多名完全失地的被征地農民參保工作。蘭州市人社局有關負責人表示,隨著城市化進程的推進,失地農民的數量不斷增多,建立並完善失地農民的社會保障制度顯得尤為重要,讓失地農民「老有所養」是推進城鎮化的必然要求。
根據相關規定,從現在起至2015年底,蘭州市將完成2009年5月以後失地農民參加養老保險的工作,每年完成應參保人員的50%;用3年時間完成2009年5月以前被征地農民中完全失去土地人員的參保工作,每年完成應參保人員的30%,至2016年底全部完成。
據有關部門統計,每征1畝地就會造成1.4個失地農民。根據該比例,每年大約產生250萬至300萬的失地農民。截至目前,蘭州市仍有9萬多名完全失地的被征地農民未納入社會保障,其中,2009年5月《甘肅省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險辦法》出台以前有47227人,2009年5月以後有43775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