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拉薩市中院近日已向該院報送失信被執行人名單37起,經過嚴格審核,這37起失信「老賴」將被錄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者黑名單」全國統一平台。今後這些「老賴」高消費、乘飛機、貸款都將被嚴格限制限制。
據法制日報6月25日報道,記者昨天從西藏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獲悉,拉去年10月1日起,全國法院建立「失信者黑名單」制度,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將被最高法院在網絡上向社會公佈。
據瞭解,經過拉薩市中級法院梳理,該院共有37名「老賴」將被列為失信被執行人。今年3月,拉薩中院已將這37名「老賴」的信息報送至自治區高級法院,經審核後,將被正式錄入到最高法院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庫。
拉薩中院執行局局長達瓦次仁說,為加大「老賴」的曝光力度,全市法院利用報紙、電視等媒體對30多家賴債人進行公開曝光,並採取限制高消費、錄入失信黑名單等措施,敦促被執行人履行義務。同時,根據高院下發的獎賞制度,對舉報被執行人下落的1名人員獎勵500元。
「經過對被執行者的摸底調查,如被執行者確實存在一時資金周轉不過來的情況,那麼我們將會對其最多30個工作日的時間,進行解決問題;否則,將會對其固定資產進行評估、拍賣等。但是具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傚法律文書確定義務的被執行人,將納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人 黑名單 ,並提供給拉薩市社會徵信系統。」達瓦次仁說。
達瓦次仁介紹,對於那些具有支付能力,卻又拒不執行法院判決的「老賴」,拉薩市中院陸續與拉薩市公安局、工商局、房管局、國土資源局等多家單位建立協同聯動機制,並通過媒體公開曝光及限制「老賴」高消費等方式,督促其履行義務。
六種情形將被納入
「失信者黑名單」
被執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傚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具有6種以下情形之一的被執行人將被納入「失信者黑名單」:一、具有偽造證據、暴力、威脅等方法妨礙、抗拒執行的;二、虛假訴訟、虛假仲裁或者以隱匿、轉移財產等方法規避執行的;三、違反財產報告制度的;四、違反限制高消費令的;五、被執行人無正當理由拒不履行執行和解協議的;六、以及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傚法律文書確定義務的,才會被錄入「黑名單」。
如何才能從「失信者黑名單」中除名呢?達瓦次仁介紹,一旦被執行人全部履行了生傚法律文書確定義務的,或者與申請執行人達成執行和解協議並經申請執行人確認履行完畢的;抑或法院依法裁定終結執行的,將可從「黑名單」中刪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