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饒戈平齊鵬飛:「公投」無法律效力


http://news.wenweipo.com   [2014-06-25]    我要評論

【文匯網訊】(記者 葛沖 北京報道)「『一國兩制』在香港的實踐——香港白皮書座談會」25日在北京舉行。針對所謂「6•22公投」,多位與會專家一致認為,所謂「公投」沒有憲制性法律依據,充其量不過是一場不規範的「民意調查」,在實際操作上存在諸多缺陷與漏洞,具有違法性與欺騙性,沒有法律效力。

全國港澳研究會副會長、中國人民大學台港澳研究中心主任齊鵬飛教授指,所謂「6•22公投」沒有任何法理基礎,不要將所謂「6•22公投」看得太重,香港沒有公投法,六二二公投並沒有法律效力,充其量是一個大規模的民意調查。

齊鵬飛指,投票反映絕大多數參與者都是希望2017落實行政長官普選,這一點跟中央政府和特區政府的意願是一致的,並沒有對立。

全國港澳研究會副會長、北京大學港澳研究中心主任饒戈平教授會後亦表示,香港的所謂「6•22公投」盜用了法律的概念,公投應法定的,由政府來執行的,「6•22公投」僅僅是民間組織測試民意,並沒有法律效力,最多只可視為表達民意的一種方式。

香港大律師、香港城市大學法學院副教授、香港立法會議員梁美芬亦指出,中國沒有公投法,基本法亦沒有獲得任何有關公投的公權力,而相關公權力是要經過授權的,在香港實際上是沒有公投的制度的。另外,從公投定義講,公投必須由政府舉辦,所謂「6•22公投」不應該叫公投,更多的是民意的表達。

全國港澳研究會會員、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陳瑞洪認為,公投應該是在法律框架內,由政府組織的,才有法律效力。所謂「6•22公投」的形式應該受到譴責,這種話語方式也應受到譴責。

本次香港白皮書發研討會由全國港澳研究會主辦,北京大學港澳研究中心、清華大學港澳研究中心協辦。來自北京各大高校、科研院所及智庫的港澳研究專家共計約70人,圍繞白皮書中提到的「一國」與「兩制」的關係、「全面管治權」與「高度自治」的關係、中央對港監督權、「愛國者治港」的含義、香港民主發展模式等問題展開研討。這是香港白皮書發表以來,全國港澳研究會舉辦的第二場專題座談會。

      責任編輯:Salv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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