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因ATM機故障從國有銀行非法獲利,湖北省襄陽市26歲的農民工于德水幾乎成了8年前「許霆」的翻版。今年3月,廣東省惠州市惠陽區檢察院以涉嫌詐騙罪對于德水提起公訴。惠陽區檢察院工作人員表示,本案原定于今日開庭審理,但法院已宣佈延後審理。
據楚天都市報報道,去年10月30日晚,在廣東省惠州市打工的于德水,帶著銀行卡到郵政儲蓄銀行ATM櫃員機存款,因櫃員機故障,存款入賬成功後卻將現金退回。于德水見狀,多次反覆存款,非法獲利9.4萬餘元人民幣並轉移。去年12月,于德水在襄陽落網。
存款時ATM機出故障
反覆操作獲利9萬餘元
今年26歲的于德水,是樊城區太平店鎮胥營村人,目前被羈押在惠州市惠陽區看守所。
于德水的舅舅張先生,昨日接受記者採訪時說,于德水在家中排行老大,下面還有兩個弟弟。10年前,于德水的母親去世,3年前父親也身故。作為老大,于德水挑起了家庭的重擔,他連初中沒讀完就輟了學。
輟學後,于德水輾轉各地打工。去年3月,他來到惠州打零工,月薪2000多元。
一次ATM機故障引發的貪念,改變了于德水的人生軌跡。去年10月30日晚8時許,于德水揣著攢下的2000元現金,來到惠陽區的一家郵政儲蓄銀行,通過ATM櫃員機存款。插卡,按存款鍵,放入現金,錢進入機器後不久,又自己完整地吐了出來。于德水很是納悶,他按了查詢鍵,意外發現:錢已入賬。
于德水又試了一次,錢再次吐出來,但又入了賬……起了貪念的于德水,反覆操作多次,賬面金額很快高達9.4萬餘元,隨後他分多次將9.4萬餘元取出。
于德水在惠州玩了幾天後,回到了襄陽老家。一夜暴富的他,幫弟弟還了兩萬多元的欠債,剩下的7萬餘元計劃用來結婚。
銀行尋人無果後報警
落網後將錢全部還上
就在于德水興奮、惶恐之時,銀行和警方已經開始行動了。昨日,中國郵政儲蓄銀行惠州市惠陽支行工作人員郭先生,回憶了「追錢」經歷。
郭先生介紹,于德水將錢套走的第二天,銀行就發現了。工作人員調查發現,系ATM櫃員機出了故障,反覆操作存款的銀行卡戶主為「于德水」。
郭先生說,銀行的領導開會商議,如果于德水還了這筆錢,銀行便不再追究其責任。如果于德水不還錢,銀行就會報警。
郭先生說,于德水在銀行開戶時,留有手機號碼和地址。他反覆撥打于德水的電話,均無人接聽。隨後他又來到地址所在地,結果查無此人。輾轉尋找3日均無果,11月3日,銀行向惠陽區公安分局報了警。
惠州、襄陽兩地警方,聯合抓捕于德水。去年12月12日,于德水在襄陽落網。
于德水被抓時,他拿出了還沒用掉的7萬餘元,親戚們也湊錢將花掉的2萬多元補上了。12月17日,于德水把非法獲得的9.4萬餘元,悉數還給了銀行。
檢方以涉嫌詐騙罪起訴
律師認為應是非法侵佔
同樣和ATM機故障有關,2006年4月21日晚,在廣州打工的山西籍青年許霆取款171次,合計17.5萬元,廣州市中院審理後認為其行為構成盜竊罪,判處無期徒刑,後經廣東高院發回重審,2008年3月31日廣州中院再審改判為有期徒刑5年。2010年7月底,因獄中表現良好,許霆被假釋出獄。
于德水究竟涉嫌何種犯罪,各方觀點不一。
惠陽區人民檢察院起訴書顯示,2013年12月12日,于德水因涉嫌盜竊罪被惠州市公安局惠陽分局刑事拘留。不過,起訴書上的罪名改成了「詐騙罪」。
該院的起訴書認為,于德水以非法佔有為目的,詐騙財物數額巨大,行為已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應以詐騙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于德水的家屬和辯護律師則認為,于德水確實犯了罪,但構不成詐騙。
于德水的代理律師黃旭輝認為,檢察機關以涉嫌詐騙罪追究刑責不妥,于德水應為涉嫌非法侵佔罪。他認為,刑法規定,詐騙罪是以非法佔有為目的,虛構事實隱瞞真相,詐騙公私財物。詐騙罪中被騙者應該是人,實施者設計圈套使其陷入認識誤區後,實施行騙行為。而于德水一案中,對方是一台機器,不能構成詐騙。此外,銀行的ATM櫃員機本身出了故障,給于德水反覆操作套錢創造了機會,所以銀行也有一定責任。
惠陽區檢察院工作人員表示,本案原定於今日開庭審理,但法院已宣佈延後審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