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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改革保障法院司法獨立


http://news.wenweipo.com   [2014-07-10]    我要評論

【文匯網訊】昨天,最高人民法院召開新聞發佈會,發佈了《人民法院第四個五年改革綱要(2014-2018)》。據京華時報報道,綱要提出了45項改革舉措,是指導未來五年法院改革工作的重要綱領性文件。

□管理

主審法官獨任審理案件庭長院長不簽裁判文書

讓審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負責,是司法規律的客觀要求。針對內部層層審批,辦案權責不明等問題,「四五改革綱要」提出完善主審法官、合議庭辦案責任製作為關鍵環節,推動建立權責明晰、權責一致、監督有序、配套齊全的審判權力運行機制。

在完善審判責任制方面,將完善主審法官、合議庭辦案機制。選拔政治素質好、辦案能力強、專業水平高、司法經驗豐富的審判人員擔任主審法官,作為獨任法官或合議庭中的審判長。完善合議庭成員在閱卷、庭審、合議等環節中的共同參與和制約監督機制。同時,裁判文書籤發機制也將改革。主審法官獨任審理案件的裁判文書,不再由院、庭長簽發。

>>分析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賀小榮表示,主審法官、合議庭審判責任制與院、庭長的審判監督制約機制並不是對立關係。

他指出,為了確保司法公正,將實行隨機分案為主、指定分案為輔的案件分配製度,建立分案情況內部公示制度。對於變更審判組織或承辦法官的,應當說明理由並公示。

同時,還要規範案件審理程序變更、審限變更的審查報批制度。規範院、庭長對重大、疑難、複雜案件的監督機制,建立院、庭長在監督活動中形成的全部文書入卷存檔制度,以及主審法官、合議庭行使審判權與院、庭長行使監督權的全程留痕、相互監督、相互制約機制。

地方追繳贓款贓物統一上繳省級國庫

在人事管理改革方面,「四五改革綱要」提出,將配合省以下法院人事統管改革,推動在省一級設立法官遴選委員會,從專業角度提出法官人選,由組織人事、紀檢監察部門在政治素養、廉潔自律等方面考察把關,人大依照法律程序任免。

同時,推進法院人員分類管理制度改革,將法院人員分為法官、審判輔助人員和司法行政人員,實行分類管理。與之配套的,則是拓寬審判輔助人員的來源渠道,建立審判輔助人員的正常增補機制,減少法官事務性工作負擔。此外,完善法官等級定期晉陞機制,確保一線辦案法官即使不擔任領導職務,也可以正常晉陞至較高的法官等級。

「四五改革綱要」還提出,配合中央有關部門,推動省級以下地方法院經費統一管理機制改革。嚴格「收支兩條線」管理,地方各級人民法院收取的訴訟費、罰金、沒收的財物,以及追繳的贓款贓物等,統一上繳省級國庫。

>>分析

中國社科院法學碩士生導師趙運恆認為,長期以來,我國對法官沿用普通公務員管理模式,不能充分體現司法職業特點,「四五改革綱要」提出的改革內容,可以把優秀人才留在審判一線。

□管轄

跨行政區環境保護案件指定管轄確保公正審理

「四五改革綱要」提出,進一步改革民商事案件級別管轄制度,逐步改變主要以訴訟標的額確定案件級別管轄的做法,將絕大多數普通民商事一審案件的管轄權下放至基層人民法院,輔之以加強人民法庭和訴訟服務中心建設,強化基層人民法院化解矛盾的職能。

綱要就建立與行政區劃適當分離的司法管轄制度作出了安排。在管轄制度方面,通過提級管轄和指定管轄,確保行政案件、跨行政區劃的民商事案件和環境保護案件得到公正審理。

>>分析

中國社科院法學碩士生導師趙運恆表示,改變主要以標的額確定案件級別管轄的做法,可以讓中級、高級人民法院集中更多的精力審理重大、疑難、複雜和新類型案件。

行政區劃與司法管轄適當分離,則可以讓法院在審理行政、環保等案件時有效地擺脫地方政府的干預。

□其他看點

1

「四五改革綱要」提出要完善庭審公開制度,建立庭審公告和旁聽席位信息的公示與預約制度。推進庭審全程同步錄音錄像。規範以圖文、視頻等方式直播庭審的範圍和程序。

2

綱要還改革了法院考評機制,廢止沒有實際效果的考評指標和措施,取消違反司法規律的排名排序做法,消除不同審級法院之間的行政化。

3

綱要明確提出,嚴格實行非法證據排除規則,進一步明確排除非法證據的程序和標準。建立對被告人、罪犯的辯解、申訴和控告認真審查、及時處理的機制,完善審判環節重視律師辯護、代理意見工作機制,加大人權司法保障力度。健全司法過錯追究機制,統一司法過錯責任認定標準。

□專家說法

保障獨立行使審判權是此次改革最終目的

中國政法大學教授洪道德認為,此次法院改革最終目的是要保障獨立行使審判權。他指出,法院的獨立是三個方面的獨立。其一是整個法院系統的獨立,也就是我國憲法規定的人民法院獨立行使審判權,這指的是整個社會對法院審判的尊重,不去干預。

此次改革針對的是法院另外兩個方面的獨立,即每個法院都能夠獨立行使審判權、每個法官每個合議庭都能夠獨立行使審判權。法院要通過改革,實現這兩個獨立。

「這次的改革,一方面人權和財權都在往上收、提供了客觀保障,另一方面徹底解決法官審判權和領導監督權及管理權的界限」,洪道德表示,在獨立行使審判權的基礎上,我國三大訴訟法都對辦案程序有嚴格的規定,每級法院、每個合議庭、每個法官嚴格按照程序進行獨立審判。

      責任編輯:文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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