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湖南湘潭校車事故部分遇難孩子家屬已與政府簽訂賠償協議,記者今晨獲悉,每戶遇難者家庭獲賠56萬元,待遇難孩子火化之後,賠償款將全部到位。
據法制晚報報道,長沙警方昨晚通報,長沙市公安局岳麓分局以涉嫌重大責任事故罪,對發生校車交通事故的湖南湘潭一幼兒園負責人王長海、法人代表王霓裳予以刑事拘留。
10日,湘潭市雨湖區響塘鄉金橋村樂樂旺幼兒園一輛校車,在途經長沙市岳麓區含浦鎮干子村時翻入水庫,致車上11人死亡,包括8名幼兒。
樂樂旺幼兒園已停課
昨日下午,記者來到位於湘潭市雨湖區響塘鄉金橋村的樂樂旺幼兒園。7月10日事發後,幼兒園已停課,校園裡見不到老師和孩子的身影。園內只有兩位響塘鄉政府的工作人員留守。
記者看到,在樂樂旺幼兒園的地面上,零散地扔著許多紙屑和煙盒,不時有孩子家長和附近的村民在幼兒園門口向裡面張望。
民警在石壩發現劃痕
事發地點距樂樂旺幼兒園約2公里,是位於干子村內的一處水塘,長沙市交警支隊岳麓大隊的民警仍在現場勘查。有民警在靠近水塘一側的石壩上發現了一道劃痕,並進行了現場拍照。
看見民警在現場勘查,周圍的村民在一旁議論,由於事發路段正好是一處佈滿石塊的彎道,部分石塊甚至有拳頭大小。因此有村民推測,事故發生或與車速過快有關。
「車子拐彎急,自控力不強,被石頭一滑,就翻進水塘了。」干子村村民羅先生說,現在處於當地雨季,用於下游灌溉的水塘的水位也相對較高,才釀成了悲劇。
5戶人家簽賠償協議
在遇難的8名幼兒中,有5人來自長沙市岳麓區含浦鎮干子村:黃文博、劉星晨、佘楚婷、劉意希和周子軒。
據黃文博、劉星晨、佘楚婷和周子軒的家長介紹,干子村的五位遇難者家屬,分別於昨天下午和晚上,與長沙市岳麓區政府部門簽署了賠償協議,每戶家庭獲賠56萬元。
「死去的孩子是回不來了,我們5戶家長都簽了協議,賠償都是一樣的,一次性賠償56萬元。」劉星晨的爺爺劉洪奎說。
據劉洪奎與遇難幼兒周子軒父親周立強介紹,他們準備於7月15日,與干子村其他幾位遇難幼兒家長一起,前往位於長沙雨花區黎托的殯儀館火化孩子遺體。在這之後,他們可以拿到所有的賠償。
除這56萬元賠償款,黃文博、劉意希和周子軒因為在幼兒園購買了每學期20元的意外保險,這三位遇難幼兒的家屬獲得了8000元保險賠償。
而對於其餘遇難幼兒家屬的賠償情況,周立強和劉洪奎均表示不知情,並表示其餘遇難幼兒屬於湘潭等地區,各地賠償標準並不一致。
兩幸運兒家人後怕
在涉事校車翻入水塘之前,曾將幼兒園學生楊柏倩、楊廣、鄧康康和蔣宇銀送回家中。
「在這之前從來沒有關注過校車能坐幾個人,也從不擔心超不超載。出了這個事情,我感到很害怕。」楊廣的奶奶、66歲的李五蘭說。
現年4歲的楊廣,跟隨奶奶在長沙市寧鄉縣道林鎮燒湯河村生活。他的父母常年都在外地打工。聽說校車事故之後,一家人都感到十分害怕。據李五蘭介紹,楊廣的父母已經決定在本月末辭職回家,照看孩子。
同樣倖免於難的還有燒湯河村的6歲女童楊柏倩。
楊柏倩的奶奶田鳳英告訴記者,校車出事之後,她給楊柏倩在廣東打工的父親打電話,說自己很害怕,「不敢帶孩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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