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遼寧紀檢監察網7月14日發佈消息,遼寧省大連市中級人民法院院長李威涉嫌嚴重違紀,目前正在接受組織調查。市民說,李威在大連中院期間,造成很多冤案。
據澎湃新聞網7月15日報道,李威被查後,記者聯繫到曾實名舉報李威「違法亂紀」行為的安徽市民汪金枝以及大連市楊樹房村村民陳維山。陳維山說:「一個簡單的離婚案件,李威竟然能在當事人雙方全部死亡後,終止已生效的離婚調解書,發回再審。」
被調查前曾被人舉報到中央巡視組
「李威在大連中院期間,強行定罪重判許多案件,造成很多冤案,我兒子彭湃就是受害者之一。」安徽市民汪金枝說,2014年5月27日,其已經在中央第十一巡視組巡視大連期間,將對李威的舉報材料交予巡視組。
汪金枝稱,2009年初,安徽籍企業家彭湃與李威弟弟李峰在投資一處房產項目時發生經濟糾紛,後大連市甘井子區法院受理此案。
「為幫助李峰搶佔該項目,2011年底,甘井子區法院一審即將判決時,卻被緊急叫停。李威審議該案後,責令案件退回甘井子區檢察院重新起訴。隨後甘井子區檢察院以挪用公款的罪名,判處彭湃20年有期徒刑。」汪金枝說。
汪金枝稱,一審後彭湃不服判決上訴至大連中院,並向大連中院提出李威院長是該案當事人李鋒的哥哥,要求大連中院相關當事人迴避,但是大連中院對此不予答覆。2012年底,大連中院作出維持一審判決的裁定。
「當我把所有材料交予巡視組後,巡視組領導曾當面告訴我該材料十分重要。」汪金枝說。
糊塗院長亂判離婚案
「一個簡單的離婚案件,李威竟然能在當事人雙方全部死亡後,終止已生效的離婚調解書,發回再審。」 陳維山表示。
陳維山稱,其女陳麗艷和王高夫婦於2008年9月4日協議離婚,瓦房店市人民法院法院終審判決兩人房產和土地歸陳麗艷及兩個未成年的女兒所有。
「離婚後不久王高去世,2010年4月30日陳麗艷也突然死亡。但2010年12月19日,王高父親王同仁突然向大連二中法院提出民事裁定,要求裁定離婚無效、發回重審。」 陳維山說。
「王同仁的這些要求獲得李威的支持,大連中院作出民事裁定,指令瓦房店市人民法院再審該案,終止原調解書的執行。」陳維山說。
這份由李威簽署的民事裁定書的落款日期是2010年7月20日,而王同仁則是在5個月後的2010年12月19日才提出的民事裁定申請。
「難道早在5個月前,李威便預知,半年後的案件申請?」陳維山說。
附:李威簡歷
李威,男,漢族,中共黨員。現任大連市中級人民法院院長、黨組書記。
2006年10月任大連市中級人民法院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黨組書記、代理院長。
2008年1月10日大連市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選舉為大連市中級人民法院院長。
2013年1月10日連任大連市中級人民法院院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