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中央第九巡視組在向福建省反饋巡視情況時再次明確提到「裸官」問題,稱廳處級領導幹部「裸官」較多,離退休領導幹部在社團組織兼職過多。一些領導幹部與商人交往過密。並首次明確5類重點崗位「裸官」需清理。
據南方都市報報道,「裸官」治理已被中央提上議事日程。今年上半年,中組部下發《配偶已移居國(境)外的國家工作人員任職崗位管理辦法》,重新定義「裸官」概念,並首次明確5類重點崗位「裸官」需清理。近期,至少有10多個省份啟動了對基層裸官數量的摸底。
中央發文明確清理「裸官」
繼今年廣東省啟動裸官治理專項行動後,福建省也被中央巡視組指出存在裸官問題。國家行政學院教授許耀桐向南都指出,裸官並非「廣東特色」,在沿海地區和經濟發達省份、尤其是一些具有漂洋過海出國謀發展的「僑鄉」,裸官人數比例往往比較大;與廳處級官員相比,基層裸官現象同樣值得關注。新華社去年8月一項調查顯示,出逃官員呈現出級別由高向低、部門由「熱」向「冷」發展的特點,而在今年廣東省裸官清理查出的1000多名裸官中,市廳級幹部9名、處級134名、科級及以下723名。
針對裸官問題,中組部今年下發了《配偶已移居國(境)外的國家工作人員任職崗位管理辦法》。與2010年中辦、國辦印發《關於對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國外的國家工作人員加強管理的暫行規定》不同,後者只要求副處級以上領導幹部填表申報個人財產、配偶、子女等與「裸官」相關情況,並未明確要對裸官採取哪些措施;而《管理辦法》中首次明確需對「裸官」進行清理:「裸官」不得在黨委、人大、政府、政協、紀委、法院、檢察院領導成員崗位、以上機關工作部門或機關內設機構負責人崗位等5類重要崗位任職,要求已在所列5類崗位任職的裸官,組織人事部門應與其談話,或者動員其配偶、子女回國,或者調崗。
南都記者從組織系統瞭解到,「裸官」清理首先在副處級以上領導幹部中推行,目前,一些省份組織系統已組織摸底,研究分析存在問題,並以報告形式提出意見和建議。
中組部重新定義「裸官」概念
在《管理辦法》中,中央還重新釐清「裸官」概念。
根據三年前的《暫行規定》規定,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國(境)外的;沒有子女,配偶已移居國(境)外的;以及沒有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國(境)外的國家工作人員,列為「裸官」範圍。
而在今年的《管理辦法》第二條中則明確:配偶已移居國(境)外的、沒有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國(境)外的國家工作人員,都屬於《管理辦法》監督清理之列。
「是不是裸官關鍵看配偶,對一個家庭來說,配偶既是經濟利益共同體,法律關係、感情關 系上也密不可分,配偶移居就應視作裸官,加強監管、不予任要職或排除出提拔序列。」北京大學廉政研究中心主任李成言分析,《管理辦法》中的定義更為精準。
10餘省份啟動基層「裸官」摸底
值得關注的是,按照新頒布的《管理辦法》規定,裸官治理範圍為「國家工作人員」,並未限定職級。
南都記者也從安徽、貴州、浙江、湖南、四川等10多個省份的組織系統瞭解到,今年4- 6月,當地也陸續在科級及以下幹部(含)中啟動裸官數量摸底。
按照要求,凡是存在配偶、子女移居國(境)外情況的工作人員,都需如實填報《配偶、子女移居國(境)外的國家工作人員有關情況報告表》,各單位對情況審核把關後填寫《配偶、子女移居國(境)外的國家工作人員情況匯總表》,沒有出現移居國(境)外的,也需要作零報告。各地摸底的內容除了是否有配偶和子女移居國(境)外,還具體要求說明是否擁有外國國籍、永久居留權或長期居留許可,以及移居時間、現居住城市和從事職業等。
而據中央組織部一名工作人員透露:針對科級以下裸官的摸底、談話、崗位調整等工作,將在摸清底數後,聯合相關部門統一部署開展。
五類崗位裸官需清理
1 黨委、人大、政府、政協、紀委、法院、檢察院領導成員崗位,上列機關的工作部門或者機關內設機構負責人崗位;
2 國有獨資和國有控股企業(含國有獨資和國有控股金融企業)正職領導人員、事業單位主要負責人崗位,及其掌握重大商業機密或其他重大機密的領導班子成員和中層領導人員崗位;
3 涉及軍事、外交、公安、國家安全、國防科技工業、機要、組織人事等部門中的重要崗位;
4 掌握國家安全事項,以及發展和改革、財政、金融監管等重大經濟或科技安全事項等方面的工作崗位;
5 其他不適合由配偶已移居國(境)外的國家工作人員任職的崗位。
———《配偶已移居國(境)外的國家工作人員任職崗位管理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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