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據新華網報道,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17日對內蒙古自治區黨委原常委、統戰部原部長王素毅受賄案一審公開宣判,認定王素毅犯受賄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審理查明,王素毅收受財物共折合人民幣1073萬餘元。
王素毅簡歷
王素毅,男,蒙古族,1961年6月出生,內蒙古土左旗人,1986年6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82年8月參加工作,研究生學歷,碩士學位。
1978年10月至1982年8月在山西礦業學院地下采煤專業學習;
1982年8月任內蒙古自治區計劃委員會交通能源處幹事、主任科員;1989年3月任內蒙古自治區計劃委員會交通能源處副處長;
1992年11月任內蒙古自治區計劃委員會交通能源處處長;
1996年8月任內蒙古自治區計劃委員會副主任、內蒙古集通鐵路公司董事;
1998年9月任內蒙古自治區計劃委員會、發展計劃委員會副主任、內蒙古集通鐵路公司副董事長;
2001年8月任呼和浩特市委常委、副市長;2003年3月任內蒙古自治區發展計劃委員會副主任、西部開發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正廳級);
2003年7月任內蒙古自治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副主任、西部開發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正廳級)(2001年7月至2004年7月在中央黨校法理學研究生班學習;
2003年4月至2005年5月在長江商學院EMBA研究生班學習);2003年12月任巴彥淖爾盟委副書記、盟長;
2004年7月任巴彥淖爾市委副書記、市長;
2008年3月任巴彥淖爾市委書記;
2010年6月任內蒙古自治區黨委常委、統戰部部長。
(中國共產黨新聞網資料,2011年11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