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記者 李望賢 實習記者 徐惠平 深圳報道)內地近年來反腐力度不斷加大,深圳多名局級幹部被降級,包括市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王新建、羅湖區原區委書記劉學強、寶安區原區長李文龍、龍崗區原政協主席賴劍秋等,其中李文龍更是連降五級,直接降為副科級。專家指出,這跟深圳近年來加強了反腐制度化建設有關。
據悉,李文龍辭去寶安區區長一職時,剛滿56歲,他解釋稱因個人身體原因而無法繼續勝任寶安區區長的工作,但寶安區消息人士透露,李文龍卸任後,受到了行政降級處分,連降五級至副科級。除了李文龍外,另外三人的卸任均以「靜悄悄」的方式進行,官方並未明確通報。2011年11月,劉學強因「年齡原因」卸任,年僅55歲;賴劍秋於2013年8月卸任龍崗區政協主席,也未到退休年齡。知情人士透露,劉學強和賴劍秋雖被通報處理,但是因情節並不嚴重,並未進入司法程序,而是受到行政降級處理。
梳理近年來被公開通報行政降級的官員,大火是主要原因。2008年9月奪去44條生命的龍崗舞王大火,讓當時分管龍崗安全工作的副區長黃海廣受到行政降級、黨內嚴重警告處分。此外,同樣發生在2008年、導致15人死亡的南山大火,以及2013年吞噬16條生命的光明大火,都導致多名官員受降級處分。
「相對來說,(對官員)處理的力度比過去大了。」深圳大學公共管理系教授馬敬仁看來,這反映了深圳的反腐鬥爭正向縱深發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