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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匯網訊】事發白雲區嘉禾益民醫院,嫌疑人以「配合檢查」為由勸患者脫褲,事後說「對不起」
據金羊網報道,今年5月,來自四川的黃女士因腰椎間盤突出,前往廣州白雲區嘉禾益民醫院骨科就醫,當時的主治醫生薛某在行醫過程中心生歹意,對黃女士實施了強姦,目前涉事醫生已被警方逮捕。受害人表示,自己精神上受到很大傷害,然而醫院方面卻以涉事醫生屬個人行為,拒絕賠償。
事發
以檢查為由脫下褲子
昨天上午,新快報記者來到白雲區嘉禾的這家益民醫院門口,見到泣不成聲的黃女士。據黃女士講述,今年5月16日,她因為腰椎間盤突出,前往益民醫院就醫,當時的主治醫生是薛某,她並不認識。
「看上去60多歲的樣子,身材比較消瘦。」黃女士走進診室後,兩人並未作過多的交流,薛某便讓黃女士趴在病床上,開始為其診斷。「他先是用一個小錘子,在我後背敲打問我疼不疼。約一分鐘後,他把房門反鎖,並要求我翻過身來脫下褲子。」黃女士說。
黃女士起初非常不情願,但是薛某一直以「病人需要配合醫生檢查」為由勸說,她只好聽從了醫生的安排。黃女士稱,由於當時自己腰椎疼痛不已,加上下肢麻木,躺在病床上自己完全無法觀察和感受到醫生的檢查過程。10多分鐘後,黃女士突然感覺不妥,抬頭一看,發現薛某的褲鏈拉開。
黃女士頓時大驚失色,起身後,憤怒地抽了薛某兩個耳光,而薛某卻故作鎮靜,只是簡單地說了句「對不起」,便坐回桌前為黃女士開處方單。黃女士則不願多作停留,掩面而逃,並於事發當天報警。隨後,警方人員將薛某拘留。
結果
醫生涉嫌強姦被逮捕
一個月後,黃女士從派出所得知,該案件由於事實不清、證據不足,檢察院不批准逮捕薛某。消息令黃女士驚訝不已,她立即前往醫院瞭解情況,被告知薛某已被醫院辭退,已返回江蘇老家。
有法律界人士表示,出現證據不足的情況,可能與嫌疑人以「受害者主動脫下褲子為由」的狡辯有關。黃女士稱,自己讀書少,不懂法律,當初輕信了醫生的誤導,早已後悔不已。接下來的兩個月,由於自身情緒的問題,也沒有重視向警方提供充足的證據。如今必須振作起來,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要求薛某以及益民醫院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一份2014年5月30日由廣州市公安局白雲區分局出具的鑒定通知書複印件顯示,警方對黃女士的陰棉上的精斑進行法醫鑒定,鑒定意見是精斑來自薛某的可能性大於99.9%。昨日下午,新快報記者從白雲區檢察院獲悉,院方的確以證據不足為由,否決了警方遞交的逮捕申請。但在警方對材料進行補充後,院方認為證據確鑿,於6月27日,以涉嫌強姦為由,批准了對薛某的逮捕申請。
記者從白雲警方瞭解到,目前白雲警方通過網上追逃,薛某已被江蘇警方控制,正與廣州警方進行交接。
醫院回應
醫生個人行為與醫院無關
昨日,新快報記者陪同黃女士來到了益民醫院骨科診室門口。事發現場的診室房門緊閉,門上原本懸掛的專家名牌已被撤去。「這就是薛醫生的診室,出事後,診室就關閉了。」隔壁的醫生說。
益民醫院辦公室主任王女士向新快報記者介紹,醫院聘用薛某未滿一年,對其瞭解甚少。僅僅知道其擁有副高級職稱,任副主任醫師,醫院見其資歷深厚,遂決定聘用,但是發生這樣的事情,同樣出乎院方的意料。
王女士表示,事發後,醫院已經馬上對薛某進行了辭退處理。「醫院嚴格規定,男醫生為異性患者看病時,至少需要一名女性工作人員在旁陪護,薛某違反上述規定,醫院決定將其辭退。」王女士還表示,在今後日常工作中,為了避免類似情況再次發生,醫院已經加強了醫院規章制度的執行和抽查。
對於受害人黃女士所提出醫院需承擔相應的民事賠償責任,王女士則表示,薛某的行為純屬個人行為,與醫院無關為由。醫院方面暫時未與受害人協商賠償問題。
醫院不可推卸民事責任
醫生在診室內對患者實施犯罪,醫院沒有盡安保義務
律師說法
廣東大同律師事務所朱永平律師昨日接受新快報記者採訪時表示,在本案中,受害人黃女士陰棉上的精斑99.9%來自於薛某,已經表明薛某涉嫌強姦罪。而醫療上的配合,與受害人被強姦時是否主動配合,並不能成為參考的因素。恰恰相反,薛某利用其職務便利,更加隱蔽、更加狡猾地實施強姦的行為,對醫院和醫生的形象造成很大的影響,情節更加嚴重。
朱律師稱,受害人除了可向薛某提出刑事附帶民事賠償,還可要求薛某所在醫院承擔相應的民事賠償責任。朱律師說,患者在接受醫療服務的過程中,享有人身和財產不受侵犯的權利,本案中醫院的醫生在上班時間,在診室內對患者實施犯罪,醫院沒有盡到最基本的安全保證義務,具有不可推卸的民事賠償責任。
警方通報
嫌疑人在江蘇落網
新快報訊 記者劉操 通訊員白公宣 龔宣報道 白雲警方昨日通報:5月16日,白雲區嘉禾街轄內發生一宗強姦案,警方經過細緻偵查抓獲犯罪嫌疑人薛×華(男,65歲,江蘇人),目前嫌疑人已被依法批准逮捕。
5月16日10時許,白雲警方接報嘉禾街某醫院內發生一宗強姦案,女事主黃某(43歲,四川人)自稱在醫院骨科診室內看腰傷,診治結束後被出診醫生強姦。民警現場將涉案醫生薛×華控制,並依法對其刑事拘留。5月22日白雲警方向區檢察院呈請逮捕嫌疑人,因證據不足未予批准,警方依法釋放嫌疑人薛×華。隨後,白雲警方繼續開展調查,進一步收集完善證據並再次向檢察院呈請逮捕,6月25日檢察院批捕。7月21日,白雲警方在江蘇省揚州市將嫌疑人薛×華抓捕歸案。
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不敢告訴女兒,
多次想輕生」
事發一個多月後,黃女士的精神狀態非常差,每日以淚洗面。「我只能待在家裡,不敢出門、不敢上班,兩個月就瘦了十六七斤。」黃女士說。
據瞭解,今年43歲的四川人黃女士早年與丈夫離異,目前獨自一人在嘉禾附近一工廠做點手工維持生計,15歲的女兒在寄宿學校讀書,每逢週末,女兒便回家看望母親。近段時間,看到母親精神憔悴,不明真相的女兒總會勸說母親注意身體。「我不止一次產生了輕生的念頭,可每當想到自己女兒,便又忍了下來,現在只能寄希望法律可以給出一個公正的判決。」黃女士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