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據新華網報道,深圳市出入境檢驗檢疫局羅湖局日前在一名旅客攜帶入境行李中截獲人體組織DNA片段,這是羅湖口岸首次截獲該類物品。目前,已依法對該批樣品截留並作進一步調查處理。
據相關工作人員介紹,當日在該旅客行李中發現一批離心管樣品,共36支。經查,該批樣品為人體組織DNA片段,用離心管裝載並包裹於牛皮紙盒中放置於填充乾冰的保溫箱內,離心管及紙盒外無任何標識,只有離心管管口註明了樣品編號。
據悉,當事旅客稱該批人體組織DNA片段樣品系朋友所托攜帶入境,用於某科研公司的DNA測序,以應用於癌症方面的科研,不清楚衛生檢疫審批相關要求。提供的該樣品相關說明文件指出,該批人體組織DNA片段樣品來源於「新加坡國立癌症中心」,是非感染者的DNA片段,僅作醫學科研用途;每支離心管均有自己的標識號碼,對應文件中的相應編碼註明了樣品的濃度、鹼基對數量等資料。
由於人體組織DNA樣品未取得《入/出境特殊物品衛生檢疫審批單》,現場工作人員將其依法截留並作進一步調查處理。
深圳市出入境檢驗檢疫局表示,人體組織DNA樣品屬於特殊物品,依據我國相關法律規定,出入境特殊物品的貨主或其代理人,應在貨物交運前向入出境口岸直屬檢驗檢疫機構辦理衛生檢疫審批手續,出入境特殊物品到達口岸後或離開口岸前,貨主或其代理人應依法向口岸檢驗檢疫機構報檢,經檢疫合格方准出入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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