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經過種種「鋪墊」,老領導離職、新領導到任已不是新聞。然而,黨政一把手交接中還有一項特別重要工作——召開該地、該單位領導幹部大會,宣佈任免決定。會上,組織通常會對新老官員做評價,當事兩人都要發言表態。
據廉政瞭望報道,儘管幹部大會更多地是一種程序和儀式,但會前籌備、會後交接等也頗為講究。會中幾位主角的講話,透露出的信息量更是巨大。有官員激動落淚,一連鞠了三個躬;有官員開啟「自黑」模式,歷數自己諸多缺點;也有人在離別之際,說出了久藏於心的「悄悄話」。
哪些人能參加幹部大會?
張雨是西部某縣組織部常務副部長。每次部門和鄉鎮一把手集中換屆,都是部裡最忙的時候。圍繞著領導交接的幹部大會,他們要做許多工作。
「首先是要準備評價離任者、介紹新任者的材料。」張雨說,這些材料基本上由組織部擬定,重要的還要報縣委常委會通過。不過,他們準備材料的時間並不長。交接會上的評價措辭,往往有章可循。
材料形成後,組織部還要擬定「幹部送任方案」,確定分組,有時一上午要連送3人到任。幹部大會前,當事單位也不會閒著。要協調開會時間,確定本單位參會人員。
「時間上,多是組織部提前兩天通知。」曾在機關擔任副廳級職務的劉海明告訴廉政瞭望記者。如果當地該時段有重要活動,可以申請推遲。如有上級領導要來,則按他的日程定。」
接下來,哪些人可以出席幹部大會?「在當事單位內部,有『下延一級』的慣例」。劉海明介紹,如縣委書記換人,縣四大班子領導成員,部門、鄉鎮的實職正科級官員必須到場。市委組織部領導要代表市委宣讀任免決定並講話,也得參加。
「出席會議者沒有硬性規定。」劉海明透露,參會較多的還有上級領導,體現重視;退休老領導等,則釋放出團結與支持之意。
如2014年7月2日,中國科協召開幹部大會宣佈尚勇接任黨組書記,不久前退出領導班子的齊讓、程東紅等也在座。
此外,上級派出的巡視組、督導組,通常也會出席負責區域任免黨政一把手的大會。
據廉政瞭望記者多方採訪得知,如今,各地領導交接的幹部大會籌備程序已大為精簡。不過,安排座次時卻有規律沿襲下來。
「儘管參會的領導不少,級別相近,但你看幹部大會,主席台上往往很清爽,人不多,排序從中間到兩邊依次是:領導、組織官員、離任一把手、新任一把手,一般只有發言者才有資格在台上就座。」劉海明說。
大會發言中組織不講缺點
一切準備就緒,幹部大會拉開大幕。按慣例,會議由離任一把手主持,順序依次是組織部領導宣佈上級黨委決定並講話、離任一把手講話、新任一把手講話、有時還需二把手代表單位幹部表態,用時多控制在1個多小時內。
「參會時,我的觀察點有:組織部對離任領導有哪些特殊評價,離任領導有哪些『肺腑之言』,新任領導如何表態。」劉海明說。
曾送過多名領導上任的張雨透露,正常交接時,組織要感謝離任領導多年的貢獻,也要為新任領導「打氣」,幫其「樹威」。因此,組織講話中從不涉及新老幹部的缺點。不講缺點,也是幹部大會所有發言的慣例。
「即使如此,還是能從組織評價看出幹部水平高下。」張雨介紹,有官員得到的評價較常規,如僅概括籠統說其「政治立場堅定,工作業績較為突出」。對有的官員,還會將其成績列出,如招商引資總額名列全縣各單位第一、化解了哪些影響穩定的因素、帶領單位創造的業績等。
在離任官員的講話中,雖其內容多為回顧成績,但近些年,官員也開始自曝缺點。不過,他們講的多是個人性格上的問題,主要有性格急躁、對幹部要求過嚴等。有的縣長離任時說「我性情直率,時常遇事急躁,批評人不講究方式方法,傷害了同志們的感情。」就有網友認為,這些話似乎有為自己貼金之嫌。
會上,離任官員還會點到,自己的工作也有失誤。但對具體哪項工作沒做好,在公開報道中,大多數人諱莫如深。
也有極少數官員敢於坦承具體的不足,不過他們多系將要升任。如2011年6月,四川省雷波縣縣長陸開華離任談遺憾時,就舉例說,「旅遊興縣」在其任內沒有到得突破,城鎮建設也沒有大的作為,修了條西環路也是小打小鬧。但他相信,該縣旅遊興縣戰略不會改變,將實現突破。
敢自曝「不足清單」的還有副省級官員。2013年4月2日,即將離任湖南嶽陽市委書記、赴任副省長的黃蘭香說:「我為岳陽財政一般預算收入沒有達到全省第二感到遺憾,為岳陽沒有成功創建全國文明城市感到遺憾……」說著,黃蘭香幾度哽咽落淚。
此後的新官講話,則有感謝組織,向離任者致敬,表態將適應角色,做出承諾的「套路」。很多新官還會謙虛地表示,自己水平有限,新崗位壓力很大。但列出壓力來自哪些方面的,同樣罕見。
劉海明卻碰到過一個另類官員,在幹部大會上直言,自己並不想來,並列出一串理由:「當地正處在發展困難時期,煤礦已停產,財政比較困難,幹部群眾思想甚至有些混亂;過去能力有限,得罪過一些同志……」
原來,該幹部3年前曾在當地任縣長,這次是在向老同事「掏心窩子」。他隨後表示,有組織的信任,自己也有回報當地的決心,將承擔起責任,講話又回到慣常套路上來。
如果新一把手系二把手升任,有時還會同時宣佈二把手的繼任者。如果新一把手系外地調任,通常還需原班子中的二把手表態擁護組織決定。
劉海明發現一個有意思的現象,二把手講話中,對新老領導的評價,通常比組織評價和新老領導的互相評價高。「這很難說是有感而發,更像是二把手在政治生態中的情況寫照。」
不點落馬者姓名
在如一把手落馬、領導被問責等特殊時期,新官赴任時的幹部大會,特點更為鮮明,呈現出會議規格更高、組織一般不評價落馬者工作、當事地區表態更為堅決等特徵。
這種特殊,從準備材料時就開始了。「在我們這兒,如果某機關原任領導因為違紀違法被查處,我們準備送新領導上任的材料時,一般不會點被查者的名字,也不會評價他的工作。對整個班子的工作,則要肯定,但也不會太長。」張雨說。
去年底,四川某市召開幹部大會宣佈主要負責同志調整,就沒有評價前任書記的業績,官方新聞報道中,對市委、市政府及班子取得的成績,也僅幾句話帶過。不久,前任書記即宣佈落馬。
但在一些鄉鎮等基層單位,張雨他們採取的辦法是「脫稿說明」。「鄉鎮有些參會的村組人員不瞭解情況,用大白話講明白被查者的問題,有助他們理解這次調整。」
無論前任是落馬還是被問責,高級別參會者是此類幹部大會的「標配」。如2007年底,夏振貴赴任山西臨汾市委副書記、主持市政府工作,就是時任省委書記張寶順和省委組織部長任澤民前往宣佈的。此前,夏的前任因洪洞礦難被免。據媒體報道,當地官場有人認為,夏得到了書記的「尚方寶劍」,「比如答應了按夏的要求調換幹部」。
「此類大會,少了離別和感傷,多了嚴肅與凝重。」劉海明說,會上組織、新領導及二把手的講話,都圍繞如何統一思想,提要求更具體。目的只有一個:盡快走出被動局面。
會後還有會
會議結束,組織部官員告別,新官舊任各歸各位。不過,在某些情況下,幹部大會並不意味著幹部交接的完成。比如政府一把手離任,通常先由幹部大會免去其黨內職務。他的真正告別,還要等到人大會議上。
2009年12月3日,3天前已在重慶市領導幹部大會上被免去市委副書記的王鴻舉,來到市人大常委會會場,用10分鐘時間宣讀辭去市長職務的報告,並多次向代表致敬。市長到人大宣讀辭職報告,當時實屬罕見。
「有時一個局長交流到另一單位,真正交接完要等到幹部大會後兩周。赴任那天,兩個單位還會開個座談會,互道祝賀,完事後中層以上幹部一起聚餐。八項規定實施後,吃喝自然不存在了,但座談會仍有。」有基層官員告訴記者。
對新任者而言,幹部大會僅是開端。會後,還有一連串旨在熟悉情況、融入新集體的會議在等著他。不少新任市委書記赴任當天就召開常委(擴大)會議,隨後開啟了系列密集行程:走訪市人大、政府、政協並召開座談會,看望老領導,到各區縣等展開調研等。
如今,參加過多次幹部大會的張雨發現,參會者們的講話變得更有「乾貨」了:「現在大家都在改文風,很多離任、新任領導也不再寫發言稿,只需列個提綱。離任者甚至『犯忌』談起了對下任工作的建議,講完後,底下巴巴掌拍得很響。」
「幹部大會,一方面是辭舊迎新,暢敘離別情。一方面是總結工作。談點真正的經驗教訓,符合中央要求,下面幹部也愛聽,何樂而不為呢?」劉海明說。(文中部分受訪對像為化名)
記者梳理發現,官員「離別腐敗」,按表現形式可分為「突擊辦事」、關照商人與親友、退休前後扶植代理人撈錢等,且具有突擊性、隱蔽性兩個特徵。
如何遏制官員任內的「最後狂歡」
在湖南株洲縣,曾出了一個大名鼎鼎的「賣官書記」龍國華。得到這個名頭,與他離別時的作為有關,先來聽聽他怎麼說的吧。
「2006年下半年,組織已非正式告知我到市人大常委會工作。12月中旬,我分兩次提拔幹部118名。更嚴重的是,新任書記到任前一天,我還主持常委會研究了縣委辦等黨群部門40餘名幹部的晉陞。」
龍國華的結局不意外,是因受賄罪被判無期。不過由此可見,官員「離別時刻」並不只是不捨和感恩。因時段敏感,監督乏力,也易成為「腐敗高發期」。新形勢下,官員在「離別時刻」如何拒腐,也成為了值得探討的話題。
「突擊辦事是人之常情」?
廉政瞭望記者梳理發現,官員「離別腐敗」,按表現形式可分為「突擊辦事」、關照商人與親友、退休前後扶植代理人撈錢等,且具有突擊性、隱蔽性兩個突出特徵。
首先,「離別期」相對較短,決定了搞腐敗的突擊性;隱蔽性則是因為,一方面,准退休官員利用影響力受賄本身比較隱蔽,另一方面,原領導離職,伴隨著繼任者的到任等,可能出現人心浮動、監督乏力,再加上部分新官不理舊事,造成了部分官員的「離別腐敗」不易察覺,多是被媒體曝出。
今年6月,江西省委常委、秘書長趙智勇涉嫌違紀被免職後,就被媒體曝出,他2006年離開九江前1個月,曾突擊提拔了一批女幹部,有的學校老師直接被提拔為區團委副書記。不少屬於破格提拔。
2014年2月,一條消息佔據了各大網站頭條:中央紀委通報:武漢市委宣傳部原部長離任前違規突擊提拔19名幹部,經核實,3名領導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當事幹部均被降為原職。該問題還被作為群眾路線教育活動的反面典型。
突擊提拔幹部,是官員交接期較為常見的腐敗。有專家稱,這有可能是離職前想拉攏下屬,或想借提拔再撈一把,也可能是組織談話前,該一把手已做了某種不合法的承諾,只好冒風險提拔,有的甚至連「組織考察」、「紀委鑒定」等程序都沒走完,就直接上常委會討論。
除了突擊提拔,還有突擊花錢、突擊審批……2013年4月,陝西南鄭縣國土局原局長張漢洲調走前,突擊發錢至少30萬元;2012年5月,江蘇興化市張郭鎮黨委書記調到市發改委前,則給他的親戚朋友等8人批地。該鎮鎮長甚至說,離任前突擊辦一些事是人之常情。
與平調、升職者相比,退休官員的「離別腐敗」同樣嚴重,且時間跨度可能更長。
今年2月,中國社科院發佈《法治藍皮書》指出,當前中國腐敗案件「59歲現象」顯著。根據中央紀委公佈的情況,2013年被查處的公職人員中,51~60歲的人數最多,占總人數的53.7%。
例如不久前受審的安徽省國土廳原巡視員楊先靜,過去儘管他對腐敗路數「門兒清」,但基本不涉足。臨到退休,他開始考慮起「後路」問題。那段時間裡,楊利用自己在國土系統多年,不少現任處長「買賬」的便利,開啟了瘋狂索賄受賄模式,最終鋃鐺入獄。
傳言「接班」也送錢
一個巴掌拍不響。在幹部交接期,有的行賄者也沒閒著,他們甚至發展到了「神機妙算」的地步。
2012年5月,原甘肅華亭縣委書記任增祿落馬,牽出了129名官員曾向其行賄,多人選擇春節行賄的事實。任增祿在華亭度過的5個春節中,最後一年2011年春節受賄達到95起,為歷年峰值。有分析稱,有人已料到領導已任職5年,將離開華亭,想在任增祿調走前,「最後再搏一把」。
有時,行賄者在幹部交接期「下手」,選擇的對象並非離別官員。
幾年前,南京市市政排水管理處老處長退休,新處長還沒選定。業務突出、組織重點培養的時任副處長譚沭兵,被很多人認為是接班人,多名工程隊老闆也「嗅」到了這一點,爭相對其孝敬。辦案人員透露,「譚受賄的130萬元裡,有80餘萬元是傳言其要當接班人期間收的。」
儘管直到落馬,譚沭兵也沒能扶正,但他還是利用職務便利,在工程承接、工程款結算等方面為他人提供幫助,最終獲刑10年半。
還有隱藏更深的行賄者,他們甚至會製造自己的「交接時刻」。有專家認為,這種情況的惡劣程度甚於前面幾類。
「我將懷著一種感恩的心走上新的工作崗位……當好公僕,以民為本。」
2007年4月,時任深圳市龍崗區區長余偉良告別區政府舊同事,正式被任命為區委書記。接受媒體採訪時,他說出了上面這番話。然而,據《南方都市報》報道,他的高昇,系從時任市長許宗衡處買官而來。2004年至2009年,余偉良先後6次送給許宗衡117萬元,足見其「感恩的心」。許宗衡落馬後,余偉良也涉嫌嚴重違紀被查。
有時,擁有「離別」機會,是少數官員絞盡腦汁的結果。甚至呈現出官商合謀的趨勢。
《中國經營報》曾報道,2012年1月,山西呂梁市長職務空缺,該職成為部分人活動目標。時任呂梁市委副書記的丁雪峰向多名老闆籌資運作該職,據稱周濱曾為其運作。丁入主呂梁市政府後,他所籌集的款項,也在參與運作的相關人之間進行了分配。
以「經常性監督」遏制離別腐敗
看來,遏制「離別腐敗」的確刻不容緩。當記者就此採訪多名反腐專家,尋求良策時,大多數人的回答是,還原制度的剛性。
「儘管離別腐敗有隱蔽性特徵,但遏制它的一個便利之處是,此時領導即將離開權力中心,掌控力下降。」成都市委黨校教授劉益飛說。他同時表示,目前,現有規定已較為完善,當務之急是加強監督,加大懲罰力度,防止制度出現「稻草人」效應。
多年來,中央對杜絕「離別腐敗」非常重視。拿最具代表性的突擊提拔來說,早在2002年《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就有規定。2014新版《條例》更指出,領導幹部不准在工作調動、機構變動時,突擊提拔、調整幹部。
四川、浙江、江西等地,也較早出台了類似規定。如浙江規定,市縣委書記不得在已明確本人離任時動議調整幹部。四川縣委書記離任前,須由上級組織部門對其履行幹部選任職責情況進行檢查,內容包括離任前有無突擊提拔幹部情況。
有專家認為,在如今明確組織部考察責任、紀委監督責任、違者將受重罰的前提下,一把手在用人方面將受到更有力的監督。
一些專家還對治理「離別腐敗」提出了可操作性強的方法。中國人民大學反腐政策研究中心主任毛昭暉告訴廉政瞭望記者,如今,制度精細化漸成優勢,可根據離別腐敗的特徵,出台更有針對性的舉措。
「為防止一些官員利用離別期受賄等,能否將離任審計提前,確定該幹部擬升職、離職時,來自異地的審計人員就進駐該單位開展工作與監督,與幹部公示同時進行。審計合格後,很快上任或離任。這樣不僅能遏制『離別腐敗』,還可能發現新的問題線索。」有專家稱。
同時,重要崗位一把手離別,專項巡視也可以試點使用。相比離任審計,巡視的主題更突出,即有沒有違紀線索;方式更靈活,可「下沉一級」,機關幹部反映問題會更無顧忌,收穫可能更多。此外,還可加上「有問題沒發現,將倒查責任」等條款。
「巡視、審計等、更多的是事後監督,且要耗費一定成本。」北京大學政府管理學院副院長白智立告訴廉政瞭望記者,更重要的是,建立起經常性監督體系和權責對等的責任體系,讓權力監督在組織中,或與外部系統之間經常性發生。「因為不受監督的權力,才是離別腐敗的根源。」白智立說。(本組報道部分人物為化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