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據京華時報報道,15歲男孩洋洋(化名)因癡迷蘋果手機,將鄰村男童萌萌(化名)的蘋果手機據為己有。近日,房山法院一審判決洋洋犯搶劫罪,處以有期徒刑1年,緩刑1年。
1998年出生的男孩洋洋,小學畢業後隨父母來京。輟學的他平日靠打手機遊戲打發時間。洋洋家境一般,父母給他的只是「山寨機」。很快,洋洋發現鄰村男童萌萌有一部蘋果手機。去年4月8日,洋洋與他人合謀,將萌萌誘騙到偏僻處,採取毆打、恐嚇等方式,搶走萌萌的蘋果手機。
房山法院經審理認為,洋洋的行為已構成搶劫罪,鑒於其犯罪時不滿18週歲,最終判處其有期徒刑1年,緩刑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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