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人民日報8月19日發表系列文章《前沿觀察·從嚴治吏看監督》之《選人用人,突出問題須重點整治》,文中稱,對選人用人不正之風,應當像整治「四風」那樣,進行大排查、大掃除,對一些突出問題,應集中時間和精力,進行重點整治。
全文照錄如下:
總體看,目前選人用人主流是好的,但也應看到,在一些地方,跑官要官、幹部檔案造假、「三超兩亂」等不正之風依然嚴重。對選人用人不正之風,應當像整治「四風」那樣,進行大排查、大掃除,對一些突出問題,應集中時間和精力,進行重點整治。
如果細研今年中央巡視組首輪巡視反饋的表述,不難發現,選人用人問題幾乎涉及每個被巡視地區,不少地區存在超職數配備幹部、拉票跑票等問題。如海南存在超職數配備幹部、低職高配等問題;山東有的地方買官賣官問題比較嚴重,超職數、超規格配備幹部問題比較突出,一些幹部檔案造假……這些情況都反映出,選人用人上存在的不正之風不容忽視,對當下選人用人存在的突出問題,亟須集中整治。
破除用人潛規則
幹部檔案須核實
為謀求所謂的「政治前途」,跑官要官、說情打招呼,有的甚至對檔案進行造假,類似這樣的不正之風在一些地方頻繁刮起。
湖南衡陽破壞選舉案共有56名當選的省人大代表存在送錢拉票的行為,涉案金額人民幣1.1億余元;廣東茂名市委原書記羅蔭國系列腐敗案(以買官賣官為主要特點)涉及省管幹部24人、縣處級幹部218人,波及黨政部門105個……
「跑官要官、說情打招呼問題屢禁不止的一個原因,是『成本低、收益高』,一些人心存僥倖。」中央黨校教授李慶剛指出,應當破除各種潛規則,堵住找門路托關係的通道。
2014年1月出台的《關於加強幹部選拔任用工作監督的意見》著重從監督的角度,對跑官要官、拉票賄選等行為明確提出了「五個一律」的懲戒措施。
「對那些熱衷於關係學、厚黑學、官場術的人,對那些投機取巧、四處鑽營、八面玲瓏的人,對那些拉幫結派、吹吹拍拍、拉拉扯扯的人,不僅不能讓他們得勢得利,而且要嚴肅批評,對頂風違紀的,發現一起,查處一起。」李慶剛說。
除跑官要官外,一些地方存在著幹部檔案改學歷、改履歷、改年齡的問題。7月8日,中組部「12380」舉報網站發佈山西嚴肅查處的太原市質量檢驗協會原秘書長王紅英偽造虛假年齡、虛假身份、虛假任職經歷問題等3起幹部檔案造假案件。
幹部檔案都是假的,誠信無從談起,這樣的人怎麼能提拔重用?幹部情況都不準確、不真實,選准用好幹部更是無從談起。中國政法大學教授解志勇建議,應對幹部檔案進行排查清理,對發現的問題,一個一個核實、一項一項糾正,同時引入幹部檔案「公示」制度,接受社會監督。
不能讓「三超兩亂」衝破法紀底線
「目前,我縣超編製、超規格、超範圍配備幹部和亂設領導職務問題較嚴重,63個鄉局級單位超配科級幹部達191人。」6月16日,湖北孝感市大悟縣委常委班子專題民主生活會披露的內容令人意外。
無獨有偶,去年中央第四巡視組對內蒙古的巡視反饋指出,內蒙古「全區12個盟市設有30多個巡視員、63個副巡視員,區發改委班子成員多達17人,一些旗縣設有不少處科級非領導職務的問題」。
目前,在幹部任用中存在著超職數、超規格、超範圍配備領導幹部,亂設領導職務、亂立機構名目的現象,有的單位班子成員甚至比普通幹部還多。
「『三超兩亂』的原因很多,但根本的還是法紀觀念淡薄、制度執行不力。」受訪黨建專家指出,一些地方和部門機構濫設、領導職位越配越多,不僅增加了財政負擔,同時造成機構臃腫、人浮於事,影響行政效率,更深層次的,是違反了領導幹部選拔任用的規範化、程序化,很容易造成腐敗。
實際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機構設置和編製管理條例》早已規定,領導職數「按照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的有關規定確定」。《公務員法》第16條也明確規定了非領導職務的類型,這意味著非領導職務類型法定,不能隨意亂設。
遼寧瀋陽市委出台規定,幹部選拔任用中凡超職數的一律不予研究、叫停副巡視員「即晉即退」、副局級崗位不再配正局職位。
疏通幹部「出口」,就需消化超職數配備幹部。近年來,湖南湘潭市以績效考核為抓手健全退出機制。湘潭市委對績效考核排名末位的幹部予以誡勉,連續兩年末位的予以免職,加大調整不勝任現職幹部力度,騰出的職數用於消化超配幹部。
李慶剛表示,應加強對幹部選拔任用制度的監督,對「三超兩亂」的現象制定和落實整改計劃,做好消化工作,對超配的班子,未消化前不應新配領導幹部;未經審批擅自超配的,應追究責任。
違規兼職要清理
「裸官」不可任要職
雖然領導幹部在企業兼職、「裸官」並不必然導致腐敗,但確給不正之風和腐敗行為提供了可乘之機,為防患於未然,對領導幹部違規兼職理應集中整治。
去年10月,中組部印發《關於進一步規範黨政領導幹部在企業兼職(任職)問題的意見》,並對黨政領導幹部在企業兼職進行了集中規範清理,在集中規範清理期內,全國共清理黨政領導幹部在企業兼職40700多人次,其中省部級幹部229人次。
「黨政領導幹部在企業兼職又取酬,不僅可能造成不正當競爭,還給一些不正之風和腐敗以可乘之機。」解志勇說,「有些企業請領導幹部兼職,看中的是他們手中的權力和資源,這就容易造成權力尋租、以權謀私。為官發財應兩道,應成為共識。」
解志勇建議,應鞏固和擴大此次集中清理成果,將領導幹部在企業兼職納入幹部日常監督管理中,同時加大社會輿論的監督力度,對新發現的違規兼職行為嚴肅處理,不能「清了一茬又冒一茬」。同時,對領導幹部到社會組織兼職的行為,也應制定相應的辦法,織密「網絡」,防止「這邊清理,那邊露頭」。
如果領導幹部把家人移居到國(境)外,難免讓公眾產生東窗事發後「遠走高飛」的猜疑。從龐家鈺到周金伙,從楊湘洪到張曙光,都證明「裸官」形成的「漏斗效應」。
對「裸官」問題,新修訂的《幹部任用條例》明確規定,「裸官」不得作為考察對像;今年2月,中組部專門出台「裸官」任職崗位管理辦法,明確規定凡是在限入性崗位任職的「裸官」,要麼讓配偶子女回來,要麼從重要崗位調出來。
廣東今年2月因「裸官」問題被中央巡視組「點名」。此後,廣東對「裸官」任職崗位進行調整,對866名「裸官」作出了崗位調整處理。
今年5月開始,全國10餘省份以及相關國家部委,全面啟動對「裸官」的摸底清查。在華僑多、出國(境)經商務工人員多的福建,今年也組織開展「裸官」核查和整治,截至7月30日,全省廳、處級「裸官」任職崗位調整清理已全面完成。同時,科級及以下「裸官」調整清理工作正在開展,預計8月底前完成。
黨建專家建議,對全國各地方、單位、部門全面摸底調查,把「裸官」底數查清後,應進行談心談話,把認識談深、把思想談通、把政策談明、把選擇談定,做到應談盡談、應調盡調,不能「看人下菜」,必須一視同仁。 |